重视知识产权确保发挥体育经济价值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网称,体育已经成为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全球产业,带动从体育场馆到广播网络等设施方面的投入,在全球雇佣数百万相关从业人员,并为更多人带来娱乐。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商业关系有助于确保体育的经济价值。

“今年我们迎来了以‘奋力夺金:知识产权和体育’为主题的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一次把知识产权和体育命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充分展现了知识产权和体育在价值取向、规则意识、光明前景等方面的高度契合。”4月25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潘新胜在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之“体育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论坛上如上表述。

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备受重视

当前,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各项准备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其中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备受重视。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回答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问时表示,知识产权和体育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例如,体育赛场上使用的大量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很多都是专利产品。体育赛事的转播和版权保护也是密切相关。很多体育品牌更是借助商标保护才获得了更大的收益。对于奥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早在2002年,中国就发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去年又专门修订了这个条例。自成功申办以来,知识产权局围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经实现了对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的专利、商标、版权的全方位、立体化保护,同时也对冬奥会有关标志予以了保护。

申长雨透露,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做好冬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首先,要做好冬奥会火炬和吉祥物的知识产权保护。二是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冬奥会侵权举报的投诉机制,在北京、河北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冬奥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支持办好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冬奥会。

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洪波表示:“奥运会核心财产就是无形财产,正是这些无形财产为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我国法律为奥运会的无形财产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据他介绍,目前,我国法律为奥运无形财产提供的全方位保护主要落实在三个方面:第一,我国为奥林匹克财产提供保护的主要法律渊源囊括民法总则、著作权法、商标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第二,规制隐性营销,即故意或非故意造成与奥林匹克运动或奥运会之间虚假或未经授权的商业联系的行为;第三,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播奥运会的行为。

体育竞技运动中的产品创新

随着科学技术在竞技体育中的应用和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也日益渗透到与此相关的专业运动服的设计和制作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曾表示,新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激励体育革新,比如广泛使用的可穿戴技术设备能够使运动员避免受伤,并更好地监测和改善其表现。在体育场馆中,对新技术的大规模投资确保体育迷们能够获得实体和数字相结合的丰富体验,并让他们更紧密地参与赛场活动。从结构精密的运动假肢到指导盲人运动员的卫星导航系统,各种尖端技术帮助残疾运动员取得破纪录的成绩。所有这些都因为技术创新而成为可能,而技术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驱动和鼓励。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专利服务部业务规划室主任刘鹤表示,全球超过90%的科技产品的科技材料是通过专利信息发布的,甚至近70%的科技材料是唯一通过专利信息发布的,解读专利信息能够有效了解某一领域科技的研发过程。以競赛用泳衣的技术改进为例,1999年,“鲨鱼皮”泳衣被允许在国际比赛中穿戴,其对游泳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2010年“鲨鱼皮”的高科技因被质疑违背了比赛不借助外力的本质而被禁用,但对泳衣的技术改进没有停止脚步。

在高科技的发展背景下,体育运动器械和装备都得到了个性化的发展和革命性的创新,各运动品牌也加大了产品研发的力度,不论是运动的训练服和比赛服装,还是使用的球拍和球类都是体育运动和现代科技完美结合的产物。“比如,耐克公司非常重视在中国的专利布局,在过去几年间,耐克公司的专利申请量都超过200件以上,申请的专利类型绝大部分是发明专利,其次是外观设计。”刘鹤表示。

提高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李莉莎介绍,2017年至今,涉体育赛事案件类型绝大多数为侵害著作权纠纷,起诉主体多为商业化运转程度高、专业化程度强的大型公司;被诉主体则多为网站运营公司,运营的内容与体育赛事密切相关。这些案件所涉赛事以热门、覆盖程度广的大型体育赛事为主,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多处于赛事热播期。

李莉莎指出,司法实践中对涉体育赛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要点主要有五点:一是要求保护的对象是否构成作品;二是原告是否有权提起诉讼并主张相应权利;三是被诉行为违法性的审查;四是如何确定此类案件赔偿数额;五是如何依法、妥善适用行为保全。她建议,在保护体育赛事知识产权时,应确保权属清晰,完善市场授权合作机制,对侵权行为及时、全面取证,积极举证证明原告损失或被告获利,充分利用行为保全等司法程序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呼吁全社会共同提高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当前,体育赛事产业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运营模式,即体育协会授权代理公司经营与赛事相关的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各种多媒体版权及赛事可能产生的权利和资源,代理公司委托第三方制作机构对体育赛事进行拍摄制作,形成体育赛事节目后,再将赛事节目授权给各个平台进行播放及进一步开发。体育赛事节目正是这种运营模式的核心流转对象。然而,新浪集团法务经理张喆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了运营产生的竞争利益和投入成本,邻接权保护了直播结束后的体育赛事,但是在各种传播方式下,对保护对象的认定是空缺的,也没有明确该如何保护。张喆呼吁,要尊重体育赛事产业经营模式,赋予权利流转对象应有的身份。

怎样加强赛事知识产权风险管控,是赛事主办方和赛事赞助商更感兴趣的话题。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童佳认为,赛事主办方的风控要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要及时且全面地申请注册商标;要加强体育赛事进行中的赛场管理;要注意对体育赛事现场的信息管理,包括对体育赛事画面的录制权和直播权,对赛事图片、录像的使用授权等;要规范许可他人使用赛事相关标识,包括授权期限与主办方所获得的授权期限应一致,明确约定赞助商商标的使用范围等。赛事赞助商的风控要点与主办方相辅相成,主要在于明确赛事商标权益归属,规范使用赛事商标并保障自身权益,以及警惕非赞助商的隐性营销行为。

“不越雷池,做好自身该做的,这才是善用之道。”童佳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