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增值电信业务良好发展环境

目前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信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从小到大的跨越。与此同时,增值电信业务也实现了从空白到繁荣的巨变。

从1993年向社会开放电话信息服务等5项增值电信业务到现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增值电信业务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到2004年底,全国累计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14078个,全国增值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600亿元。增值电信业务已经成为电信业新的增长点,增值电信业务的发展使得整个电信业的价值规模进一步壮大。

增值电信市场不断开放,业务范围持续扩大。特别是移动通信增值业务,伴随着手机市场的高速发展,更是异军突起,成为引领市场潮流的先导。在目前已经运营的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在全部的增值电信业务收入中,信息服务业务收入357亿元,占到了近60%的份额。尽管从事因特网接入业务的企业相对较少,但是完成业务收入209亿元,占到全部增值电信业务收入的35%。

随着增值电信市场的逐步开放,增值电信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除国有资本外,民营资本已经发展成为增值电信业务领域的主力军,民营企业比例达到70%。随增值电信市场的不断开放,对外资企业也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截止到2004年10月,共有18家外资企业向提出设立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企业的申请,其中2家已经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增值电信市场的不断发展,政府监管体系也初步建立。形成了以信息产业部为主导、多政府部门根据权限和职能共同监管的横向监管体系,和信息产业部与各省通信管理局省部两级管理的纵向监管体系。为了促进增值电信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信息产业部不断地完善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法制政策环境,以2000年颁布的《电信条例》为核心,增值电信业务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并日趋完善。针对增值电信业务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点,现行的政策法规都较基础电信业务更大程度上体现了其灵活性和开放性,有效地促进了增值电信业务的发展。

目前增值业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增值电信业务由于开放时间短,市场增长迅速,加之市场监管还不够健全,所以市场仍存在诸多问题,妨碍增值电信业务市场持续、健康地发展,对增值电信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挑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规体系不完善,监管效率有待提高

相对于基础电信运营业务,我国对信息服务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的管制还未形成完整思路。现有的电信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健全,基本上是围绕传统电信业务制度,对增值电信业务缺乏针对性。法律制度和政策管理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完善的制度约束处于上游地位的基础运营商;二是对增值企业的监管政策有一定的随意性,市场管理系统性有待加强。

2.业务同构性强,缺乏创新机制

尽管增值电信市场的企业众多,但是企业之间没有实现差异化,业务的差异化程度不够。一方面,在服务内容方面较为雷同,同质化竞争现象突出,对社会服务应用的渗透不足;另一方面,增值业务种类在日益丰富,但真正做大的业务就是短信,短信业务收入占全部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收入70%以上的份额,表面繁荣的背后缺乏实质性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我国增值电信业务产业链上各个环节还没有实现很成熟的配合,沟通渠道不够顺畅,上下游企业间合作松散,缺乏规范约束手段,短期行为比较严重,信赖度相对较低,难以形成真正有效的利益共同体,抑制了增值电信业务的良性发展。

3、部省两级管理部门管理有待加强与完善

目前增值电信业务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省通信管理部门监管政策的执行在某些地区不够协调统一。我国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部省两级颁发,跨省经营的增值业务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省内经营的由省电信管理部门颁发。在市场监管方面,部省通信管理部门监管政策的执行在某些地区不够协调统一,主要体现在跨省经营单位的备案工作。二是增值业务许可证准入制度不能适合业务本身特征与发展对的经营灵活、快速响应的需要,手续过于繁琐;三是增值业务统计指标体系不健全,不利于业务长期发展和管理;四是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时间长,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未来政府将进一步营造增值电信业务良好发展环境

1、产业政策

电信增值业务的发展是我国信息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人力资本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产业政策的高度给予扶持。产业政策是支持产业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可采用包括财政、金融、以及各种补贴和基金等多种手段促进增值电信业务发展。

我国增值业务发展的薄弱环节在于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不足;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弱;增值业务发展地域差距明显,数字鸿沟有继续拉大的危险;部分业务中小企业大面积亏损。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可以利用产业政策手段给予相关的企业以扶持,一是结合国家西部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发的战略,出台对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增值电信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支持相对落后地区的增值电信业务发展;二是信息技术是未来国家竞争力的制高点之一,而我国近年来在信息技术领域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一批企业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必须考虑对这些企业和自主技术的扶持;三是应结合我国的信息化战略加大政府在此方面的投入;四是在各地方也建立相关的技术发展基金组织;五是应尽快制订完善的、专门的增值电信业务发展战略或规划,指导行业发展;六是完善行业内部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行业信息的收集。

2、监管政策

从国外经验看,增值业务市场的管制,一是适度开放市场放松管制。管制机构更加致力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二是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有效执行,为增值业务竞争提供良好公平的环境。除了宽松的管制环境外,许多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也为增值业务的市场竞争提供了公平的环境;三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在规范增值业务企业的行为方面起到作为行业监管和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四是促进网络资源的有效竞争。适当开放部分基础业务市场,扶植新兴的基础设施提供商,保证网络资源市场的公平有效竞争。五是通过制定相关的规则对基础运营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减弱纵向控制力的问题。

我国增值电信业务管制的思路目标是顺应技术、业务的发展趋势,激发行业主体的活力,促进增值电信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发展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管制的原则:一是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三是扶植产业发展的原则。重点治理领域为:完善监管环境和反不正当竞争。

总体监管思路是进一步开放增值业务市场,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营造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管制向逐步放松准入管制,加强事后管制,完善退出机制方向转变。

近期还是应以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存在的问题为导向,重点完善管制政策的缺失领域,并出台扶持部分业务市场发展的措施,给市场带来积极的信号;中期应以完善法制环境和反不正当竞争为主;远期应该汲取国外基础网络运营市场打破垄断的经验,在网络运营市场引入竞争,特别是在接入市场引入竞争,进一步优化增值电信市场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