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发展趋势下的经济法学教学方式改革


  摘要:经济法学的传统教学方法不适用于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必须对此加以改革。经济法学教学方式改革旨在培养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应该从教材编撰、课堂教学、课外实习、教学考核等四个方面,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适应经济法的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 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法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门新兴法律部门,调整国家在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起着重要的调整作用。经济法在中国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学学科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成为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之一,向本科生讲授经济法成为法学教师的教学任务之一。然而,经过20多年的发展,经济法的教学模式长期不变,不利于经济法学科的发展,也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致使理论与实际脱节。
  一、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经济法学科在高等学校中遵循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采取“满堂灌”的方式,学生埋头记笔记,囫囵吞枣的记忆学科内容。近年来,随着各个高校硬件配套措施的完善,新兴的多媒体教学取代了原有的板书教学,在讲课效率上有一定的提高,学生也从繁忙的记笔记中解脱出来,可以抬头听老师讲课。但是,这种授课方式的转变依然存在着问题。教师和学生更加依赖课件,教师主要以课件为主,较少指导学生学习和回顾教材中的知识点;没有了记笔记的压力,学生听课专注程度有所下降,效果大打折扣。
  21世纪以来,中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有关市场规制的经济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培养新型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人才是现代高等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之一,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针对经济法学内容庞杂,知识点分散的特点,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从而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学生,这是所有经济法教师必须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拟对这一意义重大的问题作出初步的探讨。本文认为,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应该从教材编撰、课堂教学、课外实习、教学考核等四个方面,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适应经济法的发展。
  二、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的可行性
  1.健全的硬件设施为改革提供了物质条件
  随着国家、学校对教育、教学资源投入的增加,学校的各种教学硬件设施不断健全,添置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建立了信息量巨大的图书资源库,修建了模拟法庭等,为法学的教育、教学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老师们开始熟练掌握、运用这些资源,不断摸索新的教学模式,多媒体方式能够动态地展示课程知识点,图书馆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信息,模拟法庭实现了与实践对接的可能性。
  2.教师素质的提高为改革提供了前提
  目前,法学专业教师大多具有社会兼职资质,不少老师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公务机构挂职锻炼等,具备了多元化的知识结构,较好地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些老师们愿意参与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为改革出谋划策,提供各种帮助,一方面,为学生们提供法学实践基地;另一方面,为他们提供实习指导。
  3.学生们对教学模式改革的热情为改革提供了动力
  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极大地激起了学生们的积极性,全新的改革思路吸引了学生们的眼球,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对学生们来说是个新事物,非常值得尝试。学生们既可以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又能够接触实务,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因此他们对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抱有很大的希望,也愿意为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经济法教学模式改革基本思路
  1.教材编撰
  教材是本科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的必需资料。但是,目前中国的现状却是教科书乱相百出,版本众多,良莠不齐,资料陈旧;几乎每一个学校都要编一本自己的本科生教材。这些教科书体例庞杂,内容体例相差很多,甚至观点截然不同。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存在学术争鸣原本是正常的现象,但是教科书作为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渠道,却需要主流的观点。在西方,教科书的编撰是一件非常严肃的科研活动,一本教科书的编撰往往需要作者多年的积累,不断地更新,并附有与本部门法相关的所有立法材料、案例资料和学者最新的研究成果。这样的教科书往往能体现本门法学最主流的观点、最新的发展,从而成为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资料。当然,中国教材如此混乱的现状与中国的学术评价机制具有某种因果关系。但是,为了经济法学科的发展,经济法学者应该秉持出编好书、出精品的理念,集中力量编撰出高质量的本科生教材。将本门学科的理论问题、法律法规材料、有关的典型案例和学者在本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汇集起来,编撰一本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实践价值的经济法学教材,并不断根据经济法理论和实践的变化,作出相应的更改,使之成为具有更强生命力的经典教材,作为学生学习法律的最主要的渠道。在编撰过程中,我们可以集思广益,探讨编撰思路、体例结构、内容安排等,集合多所高校、科研院所的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共同完成。拿出初稿后,书稿必须由多方鉴定,经过实践教学检验,多次修改之后才能定稿。
  2.课堂教学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经济法更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案例教学早已成为经济法教师的常用教学方法。这种方法比起枯燥的理论讲解和法律条文解读,对学生更有吸引力,也更能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同时,案例教学方法有助于教师深入浅出的讲解法学知识,有助于学生理解法律原理和法律条文。
  坚持案例教学方法对于实践性很强的经济法而言,无疑是正确的改革方向。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如何进行案例教学?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有的教师从历届司法考试题目中抽取典型案例,在课堂上细细剖析。这种案例教学方法,一方面,“以案说法”讲解了法律条文;另一方面,也教会了学生如何应对国家司法考试。并且,司法考试题目中的案例设计短小,对知识点的考查准确,因此采用司法考试题目进行案例教学是一种很好的教学尝试。有的教师从教学参考资料中选取典型案例,在课堂上详细讲解。这种案例教学方法对学生理解掌握理论知识亦有一定的帮助,但是教学参考资料的案例大多比较陈旧,且案情复杂,无法真正起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作用。还有教师从“今日说法”或者法制频道等电视节目中选取典型案例,放到课堂上讲解。由于这些案例经过电视节目的加工,往往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并且这样的案例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因此,更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在进行案例教学法的时候,首先,我们应当对收集的案例进行分门别类地编排,一种案例反映一项或多项重要理论;其次,我们向学生们展示这些案例,提出一些问题,或者要求学生们从案例中发现和总结问题;最后,我们针对典型案例加以剖析,培养学生们的学习思路和研究方法。这种案例教学方法,也是一种有效果的教学方法。
  仅仅将教学方法由单纯的知识点讲授扩展为结合案例讲解法条和法学理论,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学生被动学习的现状。本文认为,针对个别单行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责任法等,此类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并且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法律纠纷的法律,经济法教师可以采取让学生上讲台进行讲解的教学方法。主动讲与被动听,有着本质的不同。一旦要求学生能够讲解某部法律,他或她必须在课前查阅大量资料,消化吸收这些材料,并将之变成自己的语言讲解出来。这样的经历对于学生而言,既能够牢固的掌握法律知识,也能够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锻炼他们公开表达自己观点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