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为了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笔者在近几年的教学中尝试了案例教学法。文章据此分析了实施案例教学法的优点,阐述了实施案例教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法;运用
  [作者简介]周敬烽,右江民族医学院社会科学部教师,广西百色533000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12006)10—0228—03
  
  《法律基础》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它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通过传授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但由于法律解释抽象,法律课程本身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实践应用性,涉及到多种学科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加之大学生年纪轻、阅历浅,所以不易理解和掌握。因此,要让大学生知道如何按照法律的含义去联系具体案件的实际,真正理解法律精神以及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就使案例教学在法律教学中显得十分重要。
  法学教育领域的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学中,通过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分析和研究现有案例,解释成文法内容并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渊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姆布斯·朗道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I)首创。由于判例教学法切合了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为法的主要渊源的法律特点,因此,判例教学法很快得到美国其他法学院的效仿并逐渐影响到英国等其他英美法系国家。到20世纪初,判例教学法已经确立其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学教育中的主导地位。20世纪80年代末,判例教学法开始被介绍到中国。但由于我国是制定法国家,历来不承认判(案)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实际上我国目前只有案例而无判例。因此,学者们开始思考借鉴判例教学法的合理成分,从而形成了适应中国法律实际和法学教育实际的案例教学法,并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笔者经过几年来的《法律基础》课教学实践,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体会到其弥补单纯灌输教学方法的不足,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确实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有以下几方面的优点。
  (一)有利于把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实现教学相长
  传统教学观念以教师、教材为中心,主要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是主动的,学生是被动的,结果是抑制了师生交流,学生缺乏主动学习、独立思考的意识。案例教学法则以问题为中心,学生的独立活动占有很大的比重。一方面,案例教学多采用讨论法,能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宽松的创造环境,使学生有着较大的自由度和较多地展现自己的机会,从而激发出学习热情,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主体作用。另一方面,案例的编写、选择、布置、组织讨论,以至最后的评价都是教师亲自动手或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教师在教学中要认真准备、精心设计,因而体现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呈双向活动关系。教师导学,学生为主体,教师通过对案例教学通盘设计,铺路搭桥,指导学生进行案例讨论,从而促使学生动脑动口、大胆求异、质疑探索,提出新思想、新观念,形成师生间、学生间、小组间的多向交流与互动,实现教学相长、知识同步、思维共振、情感共鸣,使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能够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有利于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
  实施案例教学,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法的目的就是通过学生对个案的分析和讨论,使学生自己探索其中所包含的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其实质是一种激发学生思维,要求学生直接参与教学活动,通过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和评价来锻炼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案例教学,学生在老师指导下于课前查阅适当的相关资料,为课堂发言、回答问题或阐述自己的观点、立场而积极准备。在师生平等、宽松、和谐的民主氛围中,允许学生有自由思考的时间,在共同分析、研究案例的过程中,往往会自主发现疑难问题并能积极地去解决它。这一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的过程,而且可以促进学生对概念、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精神的理解与应用,为学生有理有据地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样,案例教学法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强化了对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从而为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提高创新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有利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法律基础课的概念和条文较多,其特点是简明扼要,准确鲜明,逻辑严谨,用语规范。尽管立法时努力做到通俗易懂,但学习法律时,难免还会遇到一些法学专用名词和法律语言,不仅难懂难记,而且有时还容易发生误解。作为医学院校的学生,由于专业课课程多、内容庞大,学习任务繁重,同时人文知识面相对狭小,面对如《法律基础》这样与专业联系不紧的公共课,会一见课本就头痛,更不用说认真听课,共同提高教学效果了。如果在教学中还一味地采取传统的教法,从概念到原理,从原理到条文,不仅深奥难懂,学生学起来也感觉枯燥无味,课堂死气沉沉,学生会对案例作业或遇到社会具体案例束手无策,缺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因此,结合所讲原理,选取适当案例特别是与医学或医事相关的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们结合专业学习法律现象及设身处地思考问题,拉近了理论教学与实际的距离,使学生加深对抽象的法学概念、范畴的理解,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在司法活动中的适用过程,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展思维,全方位多角度地看待社会问题。总之,搞好案例的运用,可以使教师和学生在课堂内就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四)案例教学有利于促使学生学会学习
  传统的从书本到书本、从概念到概念的教学方式,教给学生的是运用概念、原理解决问题的现成答案,学生获得的是背诵、机械记忆按标准答案答题的知识。而案例教学告诉学生的是“答案不止一个”,答案是开放的、发展的,不是封闭的、静止的。在教学中教师积极鼓励学生进行思考,多角度提出问题,经过自己和他人的积极思维,寻找最佳答案。由于这最佳答案是经过自己思考后从多种答案中选出来的,甚至是经过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提炼出来的,因此,不仅记得牢,而且经过反复多次的积淀后,就会获得自主学习的方法,使学会“学习”成为现实。
  
  二、如何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更好地运用案例教学法
  
  笔者认为,法律基础课程在运用案例教学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