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研究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逐渐迈向经济新常态,在经济新常态下,社会结构更加优化,政策更加适用,各行各业迸发出新的市场活力,市场竞争加剧,房地产企业一直是国家的支柱性产业。为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经济新常态下,营改增的政策也逐渐颁布实施,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问题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阻碍了房产企业的健康运营与发展。本文正是基于这种背景,首先阐述了所得税的相关概念,对所得税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其次阐述房地产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的问题,阐述其发展制约;最后,阐述针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以求通过合理的对策建议对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处理提供参考借鉴,最终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 问题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11(b)-056-02

1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就是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相关的会计法则与政策制度对上一年企業的业务情况进行税务调整,保证企业的所得税缴纳税款符合国家规定,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一种方式,其主要根据的政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等,通过根据一系列的政策正确实施,才能有效保证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合法性与合理性,正常维持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运营。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规定: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主要是指房地产企业中的土地开发,建造以及住宅等,当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品竣工材料已经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时,产品已经投入使用或者取得初始产权证明时,就可以进行产品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流程。其次,房地产企业取得的销售收入,由于在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开发建造时,工期较长。因此,销售收入的确认需要更加明确合规,政策规定只要是计入开发产品价内或者由企业开具的发票收入等,都应该合理计入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按规定及时缴纳税款。最后,房地产企业所预提的成本费用必须根据谨慎性原则,当工程没有办理相应的结算取得专用的全额发票时,在资料充分证明的前提下,发票不足金额可以相应的计提,对于非营利性基础设施,例如幼儿园、养老院等公共设施建造费用可以进行相应的递减扣除,否则,就要按照项目的类型进行单独核算计量,其所得税汇算清缴标准也需要进行单独衡量计算。

2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的问题

2.1 员工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缺乏相关的培训

由于在我国实行“营改增”之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相关业务普及时间较晚,又因为房地产企业在建筑施工上周期较长,因此,税务核算较为复杂,员工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出现了一系列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员工没有进行相关的“营改增”税务处理培训,对国家出台的“营改增”政策了解相对较少,也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实际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能够进行税前扣除,因此,员工在进行税务核算以及缴纳过程中出现了漏税,缺少审核环节以及税务资料准备不充分等情况,导致一些税务业务处理重复做,一些税务问题重复出现,降低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核算清缴的效率;其次,房地产企业内部没有制定出合理的绩效评估系统,也没有相应的绩效评估指标,房地产企业不能根据绩效指标对员工的税务核算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企业税务员工工作缺乏主动性与积极性,吃大锅饭现象严重,在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时存在工作敷衍,态度消极等情况,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务处理的效率,增大了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风险,最终阻碍了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2.2 缺乏切实可行的内控监督机制,没有完善相应的内控流程

由于房地产企业施工工期较长,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等成本核算较为复杂繁琐,因此,在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上应该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完善相应的内控流程,进而保证所得税税务处理过程中的透明度。但是,在房地产企业经营过程中,只重视建筑工程具体施工,忽略了国家税务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因此,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保障制度,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房地产企业内部缺乏相关的内控监督制度建设,员工在对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业务监督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一些员工或者房地产企业管理层利用自身职权为自己谋利,损害了房地产企业的经济利益。其次,房地产企业没有相应的内控部门,内控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对领导层直接负责,通过日常监督工作保证房地产税务业务的正确处理缴纳,缺少完备的内控部门就会导致房地产企业产生一定的税务风险,不能根据税务风险进行风险方案设计与规避,给企业造成损失。最后,房地产企业缺乏完善的内控流程设计,这就导致在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业务监督时工作流程重复较高,一些税务业务的监督工作有遗漏或者有交叉,其监督行为不能够完全覆盖整体的税务业务,降低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业务监督效率。

3 针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出的建议措施

3.1 提升税务员工业务处理水平,加强相关税务培训

在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房地产企业的一些税务处理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并且随着房地产企业涉及的业务较多,税务处理也愈发复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水平,加强相关税务业务培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现状建立税务员工招聘标准,招聘一些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经验的员工,必要时可以进行第三方招聘保证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为企业招聘有资质的税务人员。其次,应该组织相关的所得税税务培训,由于我国颁布了营改增政策,并且房产企业税务问题较为繁琐,因此,需要培训员工相关的税务技能,不仅需要给他们灌输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而且需要培训他们相关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技能,提高他们的税务业务处理水平,最终提升税务人员的工作效率。最后,房地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绩效控制体系,通过设定合理的绩效指标对税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奖惩得当,提升税务员工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最终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健康运营与发展。

3.2 建立完善的内控监督制度,优化内控管理流程

在进行税务操作的过程中,一定的内控监督措施对税务业务处理的合法合规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内控监督制度,完善相关内控监督流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根据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建立完善的内控监督制度,使员工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监督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因为制度不完善造成税务风险。其次,需要完善相关的内控监督流程,通过优化内控流程,可以全方位对所得税业务处理进行监督控制,明确相关税务风险,制定风险规避方案,在税务风险发生时进行及时处理。最后,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内控部门,内控部门的监督工作需要与税务部门相关独立,以保证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最终有效实现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的监督。

3.3 加强税收筹划与税务代理,提升税务处理水平

在房地产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过程中,要加强相关的税收筹划,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保证企业的盈利,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高效的税收筹划将无法递延的费用换算成可以递延的费用,合法减少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缴纳额度,最大程度地保证房地产企业的经济利润,并且在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得税业务处理较为复杂,因此可以通过税务代理的方式降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错误率,提高所得税汇算清缴效率,最终实现房地产企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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