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艺术在新媒体中的体现

摘   要: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传统的舞蹈艺术已经不能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舞蹈艺术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舞蹈艺术结合新媒体技术有了更开阔的视野,实现了即学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本文重点阐述了舞蹈艺术在新媒体中的体现,包括虚拟舞蹈、影子舞、荧光舞等互动性极强的新媒体舞蹈艺术形式的产生。最后笔者强调应该保留舞蹈艺术的本质属性,强调舞蹈性的核心地位。

关键词:舞蹈艺术;新媒体

中图分类号:J7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5-0100-01

一、新媒体舞蹈艺术概述

自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社会便有了舞蹈。随着社会的进步、时间的推移,舞蹈艺术去粗取精、不断发展,演变出了多种艺术形式和风格。上世纪末信息技术的革新促使互联网得到飞速的发展,社会思潮空前开放,为新媒体艺术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所谓新媒体艺术,就是一种暂新的兼具听觉、视觉和表演等特征的新艺术形式,以“电子媒介”等为基础语言并以数字技术为核心,新媒体艺术的出现给艺术家提供了创作的无限可能性,同时也最大限度的激发了艺术家的想象能力。新媒体舞蹈艺术是新媒体艺术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它同时包含了以新媒体为载体的舞蹈传播方式和以新媒体技术为基础的舞蹈表演艺术。一方面,新媒体舞蹈是以传统的舞蹈表演艺术为基础,再结合媒体艺术和视觉艺术而形成的,它同时借助了影视、网络、动画、虚拟装置等新媒体技术对原先的舞蹈艺术进行加工、创新;另一方面,其传播手段也不同于以往,其传播形态趋于数字化,比如舞蹈通过移动电视、触摸媒体、网络等进行传播。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当代新媒体舞蹈的代表作是2002年美国后现代舞蹈家露辛达推出的一台由三段独舞构成的新媒体舞蹈晚会。三段独舞都结合了影像技术进而使这次晚会达到了艺术和技术的完美结合。新媒体艺术为舞蹈创作提供了很多技术支持,包括舞台上的装置、舞美灯光、音乐等,如2008年我国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就很好的诠释了新媒体舞蹈艺术的魅力。在民间也存在很多新媒体舞蹈艺术形式,如影子舞、激光舞等,多用于商业演出等,以光彩夺目的表演形式吸引眼球。近年来,不管是学界还是企业,都非常注重新媒体舞蹈,受众也乐于观看欣赏,从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审美愉悦和精神享受。

二、舞蹈艺术在新媒体中的体现

新媒体舞蹈一般由这几个要素构成:(1)新的表演空间;(2)新的表演者;(3)新的编舞者;(4)新的观众和欣赏者。新媒体舞蹈着重在舞蹈虚拟化的表达,它把传统抽象的现实空间幻化为真实客观的舞台空间,把很多虚幻的、只可意会的内容通过媒体技术变成舞台上可表达的,呈现出另类的美。笔者认为,新媒体舞蹈最重要的特点是其互动化的表现形式,所谓互动化即包含演员与舞台多媒体装置的互动以及观众与作品的互动这两方面。人与多媒体装置的互动直接体现为视觉效果上的不一般,如影子舞、激光舞等,都改变了传统舞蹈以舞者为主体的表现形式,而观众与作品的互动则主要是指观众能够感受新兴技术的成果,舞台呈现三维立体式,新奇的表演让观众的想象力有了很大的提升。

舞蹈艺术在新媒体中的另一种体现是虚拟舞蹈,即用虚拟现实的方式呈现舞蹈作品,所谓“虚拟”就是指用计算机创作生成的一种逼真的虚拟实境,虚拟舞蹈主要表现为“动画舞蹈”和“网络编舞”。动画舞蹈是指动画与舞蹈的结合,用动画技术来表现舞蹈,动画舞蹈摆脱了对舞者、舞台、背景等的限制。如《快乐的大脚》动画片中小企鹅用动人的踢踏舞赢得了家族成员的认同,这当中用动画的形式展现舞蹈动作惟妙惟肖,深受观众喜爱。所谓网络编舞即用计算机程序编舞,省去了过去在舞蹈排练室编舞的麻烦。网络编舞拓展了舞蹈的发展空间,使舞蹈渐渐脱离了时空限制,给观众带来全新的视觉体验和情感体验。

最后谈谈近年来在中国非常流行的激光舞和荧光舞。激光舞产生于美国,主要是指在黑暗的舞台环境下,舞者通过激光的光线组成不同的三维空间和二维画面,演员在空间和画面中配合激光射出的线条进行互动舞蹈。激光舞的原理很简单,舞台元素也非常简练,但却有独特的魅力。可能我国大众第一次接触激光舞是在2011年春晚的舞台上,当时的一场激光舞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让人过目不忘。所谓荧光舞是指舞者运用荧光棒、荧光服等道具结合街舞所呈现的舞蹈形式,和激光舞一样,舞台全部黑暗,舞者深处黑暗中运用荧光进行形象的勾勒。国内的最出名的荧光舞当属王玫的现代舞剧《天鹅湖记》,其中就运用到了荧光舞,虽然原理很简单,但表现出来却寓意深刻。

过去,传统舞蹈从编排到最后作品的推出需要耗费大量地人力、精力,自新媒体时代到来后,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克服了过去传统舞蹈的种种弊端,大大地提高了舞蹈作品的创作水准,赋予了舞蹈更新的内容,舞蹈艺术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可以看到,现在的舞蹈作品融合了时间性和空间性、现实性和虚拟性、舞蹈艺术和影像艺术,这不仅是技术的创新,也提高了观众的审美。笔者认为,舞蹈艺术在强调新媒体技术融合的同时,也不应该完全依附于科技技术,当我们在创作舞蹈作品时,应该反复思考艺术与技术间的关系,保留舞蹈艺术的本质属性,强调舞蹈性的核心地位,这样才能实现新媒体技术和舞蹈的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1]孙娇娇.新媒体在舞蹈艺术中的应用研究[D].北京:北京印刷学院,2011.

[2]吴婷.新媒体舞蹈艺术研究[D].南京:南京艺术学院,2013.

[3]张朝霞.新媒体舞蹈概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