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对未成年人犯罪影响的研究

[摘 要]在对五个城市800多名在校生及部分未成年犯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研究网络的负面影响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探讨社会、家庭、学校等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责任,从而提出一些预防网络对未成年人消极影响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网络;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本文通过对五个城市800多名在校生及部分未成年犯进行调查,试着了解现未成年人犯罪日增的情况下,网络在犯罪中的作用,探讨社会、家庭、学校等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责任,从而提出一些预防网络对未成年人消极影响的对策。

一、现状

随着未成年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近年来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因网络而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人们开始思考到底应不应该让未成年人来接触网络,它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对此我们将网络对未成年人影响现状分析如下:

2009年,CNNIC最新报告显示,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98亿,其中未成年人网民已超过1亿,而且我国未成年人网瘾已经有1300多万人,戒除未成年人网瘾已悄然成为一种社会责任,父母在这项任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们在对某市做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有70%的未成年人每周平均上网时间低于4小时,70,16%的父母对未成年人上网采取限制手段,这表明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和学习压力的加大,父母已经认识到网络对未成年人学习环境的影响,于是想方设法极力遏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这虽然取得了明显效果,便于他们集中精力放在学习上,但是调查数据也显示将近60%的未成年人对家长的限制觉得很反感,这样一来势必会影响未成年人与父母之间和谐关系,所以真正让未成年人自己来安排上网时间才是当务之急,让他们自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父母应当充当监督角色,重在辅导教育,而不应该一味的抵制,这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改革开放以来,因为网络的发展使得人民的生活内容和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电脑已不再是奢侈品,相反变得越来越大众化,这给未成年接触网络提供了一个更宽广的平台。调查显示,80%的未成年人上网最多的地点会选择在家里,学校占了4%,网吧占13.6%。可以看出未成年不再把网吧作为上网的首选地,但是网吧在社会上对未成年人影响所起的负面作用有增无减,特别是一些黑网吧,其产生的恶劣影响让人们深恶痛疾。据报道,一些黑网吧就设在中小学附近,接纳中小学生上网,从孩子身上赚钱,有的甚至还搞起了非法活动。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三项措施彻底将黑网吧断根:没收工具设备,通知互联网服务商终止服务,严管违规出租场地。

网络虽被看作一个虚拟的世界,却与我们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人们不但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到大量信息,而且可以从中享受到各种愉悦。然而,令人担忧的是,目前网络世界充斥着许许多多的垃圾信息,未成年人一旦接触了黄色信息、暴力游戏,可以想象它对一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会有多大。我们抽样调查显示,90%以上的未成年人表示没有浏览有色情信息的网站,这项数据看起来让人欣慰,但现实并不容乐观,毕竟垃圾信息仍然存在,甚至一些信息还会主动找上门来。这就需要国家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监督,以确保网络拥有一方净土。

在预防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的任务中,父母始终站在最前线,学校同样也发挥着特殊的教育作用,然而现实中学校在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利用网络的问题上显得漠不关心。目前,将近70%的未成年人认为学校并未引导其正确使用网络。我们从中深人挖掘原因可以想到,近年,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学校在功课学习上抓得过于紧张,而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德育教育,尤其是网络教育很不到位。

由以上表可知,网络对未成年人学习成绩的影响并不是主要原因,父母家长认为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还是比较轻的,这其实是在掩盖隐患,我们不能只看到表面的,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深远的,也许短期不会对孩子学习成绩造成影响。但是久而久之,这种负面作用就会凸显,到那时想要去制止却为时已晚,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网络的到来也引领了一场通讯技术的革命,网络聊天越来越受欢迎,QQ、MSN等众多聊天工具已经不再陌生,下表显示未成年上网做得最多的事情:

从上表可以看出未成年人上网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聊天,可喜的是查找信息占有相当的比重。从这一项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未成年人上网的内容还是比较丰富的,上网还是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由以上分析,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现状是利弊兼有之。首先,互联网给未成年人带来积极作用,给广大未成年人带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互联网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求知和学习的广阔平台。利用虚拟的互联网进行学习,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了一种更加新颖的学习模式。激发了广大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二、网络的开放、方便、内容多样、信息量大、信息交流速度快,未成年人可以邀游在浩瀚的网上,自由地浏览世界、认识世界、了解世界最新的信息以及科技动态,极大地拓宽了未成年人的思路和视野以及求知途径,给学习、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乐趣;三、网络聊天给未成年人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也加深了未成年之间的情感友谊,同时也是未成年人之间传播信息的一个重要通道;四,未成年人对网络的应用有助于提高自己网络的使用能力,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适应现代化需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消极影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网络成瘾问题。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一、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络暴力行为、黄色信息对未成年人身心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2009年6月公布的《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显示,青少年网民中,网络成瘾者占十分之一,几乎所有的网络成瘾者都点击过黄色网页。随着网络的发展,各种有关暴力、黄色内容的影片、游戏,甚至教授犯罪方法的内容,通过网络传输给未成年人。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展还不成熟,无法区分现实与虚拟,久而久之,形成错误的价值取向,最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二、网络成瘾,浪费时间、荒费学业。

网络有极强的趣味性,由此对未成年人产生极大的吸引力,学生自制力相对较差,开始因好奇上网,逐渐迷恋网络,进一步发展到痴迷网络成为“网虫”不能自拔。他们往往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许多未成年人以网吧为家,平时很少听课,甚至通宵达旦、废寝忘食在上网。吸引他们的不再是老师绘声绘色的讲解,不再是集体生活的乐趣。过长时间地上网让未成年人在上课时神情恍惚,思绪游离,以致学习成绩每况愈下。所以痴迷上网的直接后果是导致学业的荒废。

二、成因

将人类带入信息时代的电脑网络,可以说是人类史上最伟大发明之一。然而,它给我们带来的无法比拟的利益背后滋生出的恶果却令人始料不及。越来越多的人都深陷网络的三大危害——暴力游戏、聊天、淫秽色情中难以自拔,而这其中绝大部

分是青少年。网络影响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大多集中在盗窃罪与抢劫罪。在这个未成年犯罪现象愈发严重的社会环境,网络和未成年人犯罪究竟有什么关系,又有多大联系?

下面首先以个案为例,从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的特殊阶段性人手,并对个体因素进行研究,同时浅谈其他因素。

(一)个体因素

青少年处在人生中最特殊的一个时期,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其犯罪成因与其他罪犯有质的差别。

重庆市某中学高一学生杨某,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杨某在老师和同学眼中一直是个老实、懂事又听话的好孩子。但长期被薛某、郑某等不法青少年打骂、搜身。由于他性格孤僻、胆小怕事,不愿与人交流,致使老师、家长、同学对他在校内外被暴力侵害的事情一无所知。这个孩子很恐惧苦恼,经常一个人躲在网吧里打游戏解闷和发泄,他专打血腥暴力的游戏,操起网络世界里的刀剑或枪炮,看见不顺服的游戏玩家,就把他当成凶狠的薛某、郑某一伙,冲上去就杀他个天昏地暗。平时,他脑子里最崇拜网络里那些豪强武士,最喜欢那些杀手和力量强大的侠客,天天盼望自己能变成天下无敌的武林高手,可以打翻欺负自己的人,可以杀掉欺侮他的混混。其暴虐、复仇的心态越来越强烈,结果再一次遭受杨某、郑某毒打并搜身抢走几元钱时,抓起网吧老板的菜刀,砍断薛某的脖颈、砍断郑某手臂,致使一死一伤残,酿成悲剧。

杨某的性格孤僻,将自己压抑在恐惧与愤恨之下,从心理学角度来看,14岁到18岁之间正是“以牙还牙”的年龄段,当现实中的暴怒无法发泄出来时他自然要找“替罪羊”,而网络虚拟的动漫和血腥满足了他的报复心理,“安慰”了他受伤的心灵(实际上是更加恶化了)。网游里设置了大量“通过杀人获得金钱、经验、装备等”的情节,有的甚至和“杀人手段、速度、技术”相关,未成年人自制力较差,心理素质不成熟,善于模仿,缺乏辨别是非能力,杨某就是在现实中饱受欺凌在网游中却享受着日益接近“武林至尊”的地位。当他长时间沉迷在游戏的打打杀杀中时,便不知不觉将虚拟世界的暴力转移至现实,把杀人当成网络游戏来“玩”。当一个报社记者问到他是否害怕砍人流出的血,他回答“游戏中见多了血迹,红色总能让我产生兴奋”。

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铸成杨某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杨某心理自卑,又长期压抑自己,不与别人交流,心里堆积了很多的心理垃圾。他长期受校园暴力的影响,学校和家长认为他是“老实、懂事、听话”的孩子,很少主动与他交流。虽说人与生俱来的气质类型就有所不同,但在实际中,令老师最头疼的孩子是“捣蛋鬼”令家长最费心的孩子是“淘气包”,又有多少人主动与内向孩子交流过?

(二)社会因素

以宏观的社会发展为视角。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出生的孩子,他们的成长环境是和平稳定的,也是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几十年,物质生活有保障,衣食无忧。家庭电脑普及,。目前学校也大都开设电脑课,一些教育机构还有阿络远程教育。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当人的生理满足后,就会往更高一层次需要,互联网的发展也迎合了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首先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中,网络这种文化传媒、信息平台有不可推脱的关系。其次通过网络与有犯罪意图的人交往,是具有差异的交往。较合理均衡的未成年人交往环境通常是与父母、亲戚、老师、同学。20世纪四五十年代萨瑟兰所提出的“差异交往”是指在犯罪或违法群体中学会越轨和犯罪行为与价值观的过程。在2005年对五城市未成年人发展状况调查时,中学生在对学校环境问题的评价中,在“去网吧玩”问题上,有78%的中学生报告身边有类似事件发生,有14%的中学生认为此类事件对自己影响很大。我们暗访发现在城郊结合地区九成的网吧里都坐着看起来年龄很小的学生,而且他们都沉浸在游戏中“激战”……网吧门口贴着的“禁止未成年人进人”的牌子显然只是摆设。目前中国市场上的网络游戏95%是以暴力、打斗为场景的,对世界观、价值观正在形成的未成年人来说,这类游戏给他们提供了虚拟的想象空间,在游戏中不自觉地接受了金钱至上、用暴力解决问题等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些都是网络的传播带来的负面影响。网络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社会文化原因是未成年人在网络间的差异交往。

(三)教育因素

学校和家庭通过教育对未成年人产生影响,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当家庭、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没有与时俱进,没有及时调整传统的教育模式,那么教育则远远落后于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需要的引导。

1.家庭

网络的出现,不仅仅是信息量的爆炸,也是对接受者认知结构的挑战,出生在网络社会崛起的一代,他们接受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在传统信息接受方式背景下,未成年人认知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知识教育的基础上的,在互联网这种新的信息接受方式背景下,人的认知结构更偏向于以信息而不是以知识为基础。所以现在的新一代接受的信息量明显比他们上一辈要多得多,家长的权威地位动摇了,遇到困难可以上网找答案,“有问题百度一下”甚至成了现在的一些未成年人挂在嘴边话。据我们对五个城市六所中小学的抽样调查显示,有76%的学生认为家长限制自己上网,并有60%的学生对家长的限制很反感。有的家长则简单认为电脑是个好东西,互联网上信息多,买电脑回来让孩子多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扩大知识面,所以放任孩子玩电脑上网,但网络上的信息良莠不齐,而未成年人的价值观、道德观还未成形,不能够明辨是非且易受不良风气恶俗低级的东西影响,加上家长的放任不管,未成年人就很容易被随时弹出的色情广告、中奖骗局、暴力游戏吸引,而沉溺其中或被骗取财物,甚至不知道自己已在犯罪。

父母对网络都没有正确的了解,怎能对未成年人子女进行网络教育与引导呢?有些单亲、不和睦、不完整的家庭,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不足,没时间和孩子交流,虽然物质上使他们满足,但在未成年人成长中需要的关心、爱护与支持理解上缺失。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正确的家庭教育能引导未成年子女积极健康的成长,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的是歪曲的人格,难以矫治的性格。家庭功能完全、父母的一言一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他们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2.学校

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正规教育的场所,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学校的教育在预防网络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接受学校教育的在校生,一天至少有七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在学校学习,学校大都开设计算机课,但所教授的内容多为基础的操作知识,而对于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实在太少。我们抽样调查发现,25%的学生认为学校很少教育指导自己正确使用网络。对于半封闭式管理的学校,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给痴迷于网络的未成年人有空子钻。学校住宿生管理条例里的规定形同虚设。学校里老师的水平参差不齐,对待成绩不好、调皮捣蛋的学生没有耐心正确的开导,一味的说教或者放任学生,使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