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日趋广泛.它将传统商业活动的各个环节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给众多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随着电子商务的全球化.跨境电商正日趋成为中国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趋势.改变传统的世界贸易格局。跨境电商作.为一门新兴产业,在其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众多的问题和挑战。如何在经济全球化的复杂背景中抓住跨境电商的机遇,如何迎难而上合理应对跨境电商发展中的瓶颈与挑战,都亟待我们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
  【关键词】跨境电商 OWO B2B 对策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商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一)跨境电商己具备相当规模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艾瑞咨询的统计报告显示,我国2014年电子商务市场到12.3万亿元的交易规模,增长速度高达21.3%,预计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将达到24.2万亿元的规模。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更为迅猛。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增长率为35.48%,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目前己经有超过5 000家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有超过20万家企业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据商务部测算结果显示,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创纪录达到6.5万亿元,年增速约为30%,在外贸规模中的比重达19%。
  (二)系统完整的跨境商务平台
  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我国已建成了系统相对完整的跨境电商平台。截止2015年6月,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己经超过5000家的,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5万人,超过20万家的外贸企业借助这些电商平台发展跨境外贸交易,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己超过1835万人。当前主要有三种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形式:一是在大型跨境电商平台上发布商品信息,开展国际贸易在线业务。二是把店铺开设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上,通过这些平台向海外销售商品。三是企业建立一个自己的网站,将商品以在线销售的方式直接销售给全球各的消费者。同时,这些跨境电商平台还可以使用30多种不同国家不同的在线支付工具,包括全球通用的万事达、维萨、西联等,极大地方便了全球各地的消费者,既节约了成本,又增加了支付的安全性。
  (三)宏观政策的有力支撑
  我国跨境电商的迅速发展离不开政府宏观政策的有力支撑。2012年12月发改委和海关总署正式开始了国家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工作。2013年8月国务院和商务部出台了外贸国六条,商务部首次明确表示了对跨境电商的政策支持。2014年1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给出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有关的税收优惠策2015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等政策意见,把跨境电商发展提高到国家战略的新高度。
  2015年3月国务院批准杭州建设全国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2016年1月国务院又决定在宁波等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撐。诸多利好的政策一方面推动了跨境电商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让跨境电商企业从企业营运成本、业务流程、税收等多方面获得了大力支持。
  二、影响我国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因素
  (一)通关
  跨境B2B贸易大量采用航空件邮寄、国际快递等方式,而且网络零售的交易品种多交易频繁,目前B2B申报通关仍然采用传统的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时效性由于通关手续繁琐和检验检疫而得不到保证。所有通过邮寄方式进行的代购活动,所有境外快递企业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清关手续。这意味着这类包裹必须按照贸易货物通关,然而跨境网络零售有其自身的特点,传统的贸易通关方式并不适应。我国大部分进出口经营权不在小商家手里,跨境网络零售如果没有报关单,那么结汇、退税等都难以进行。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产生的返修商品和退回商品也会被视为进口商品,需缴纳进口关税,这等于是重复收税了,这也是今后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结汇
  中国对于结汇有一些限制的规定,比如每人每年只能兑换5万美元。据业内人士估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中只有一半左右的资金以正规的渠道在中国国内算,剩余部分则自行消化。这里既有企业通过灰色方式偷避税的原因,也有一部分外汇管制的原因。目前,外贸电商在跨境电子商务结汇方面的便利性和规范性不够理想,急需采取措施改进。
  (三)退缴税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全球化网络建立起来的,是虚拟世界的交易活动,该商务活动没有传统交易的地理位置因素,卖家也很容易隐藏其住所,而消费者只要通过互联网接入交易网站,就可以进行交易而不会在意卖家住哪里。这就造成了税收部门的退缴税的困难和障碍。税收部门的权利一般只能在一国的范围内,超出了这个国家的范围的这种在线交易管辖起来就相当的困难了。由于前文提到的跨境电商具有全球性、匿名性、即时性、无形性这些特有的特性,交易都是通过互联网用数据代码的格式传输的,没有报关单,税务局无法掌握交易双方准确的交易金额和数额等具体情况,加上目前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严重落后,造成退缴税的管控手段失败。对于跨境交易,如何监督、如何征税等一系列的问题都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