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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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研究统计:在日本侵华战争中,中国军民死伤3500万人;中国的直接财产损失估计达1000亿美元,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中国作为战胜国,从人民利益出发或根据国际惯例,都有权向日本索赔。
  开罗会议后,同盟国各国都把战后对日索赔提上了议事日程。国民党政府成立了行政院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加紧系统调查工作。向日本索取战争赔偿,是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外交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1945年11月18日,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通过的《关于索取赔偿与归还劫物之基本原则及进行办法》规定:1.日本对中国赔偿以实物为主;2.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受害最大,故对日索取各项赔偿,应有优先权,如盟国实行总额分摊,中国应占日本赔偿总额的50%以上;3.凡在中国境内之日本公私财产,全部归中国政府,以作赔偿之一;4.日本境内可以充当赔偿之各种实物,应交中国以作赔偿之一,这些实物包括军需工业及重工业工厂设备;5.日本每年应将若干原料和产品,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定量运交中国作赔偿之一。
  当时有关日本赔偿的核心问题是日本国内的实物拆充赔偿,这一点上,盟国之间分歧很大。美国主张将日本工业限制在1926~1930年的水准,而其余工厂尽速拆充赔偿。国民党政府则要求拆充赔偿的工厂设备中,中国应不少于50%。因各国争吵不休,至1946年底拆充赔偿工作仍无法进行。
  从1946年9月起,国民党政府多次要求执行先期赔偿。1947年2月14日,美国向远东委员会提出《日本赔偿先期交付案》,规定拿出拆充赔偿额的30%,先期分给中、英、荷、菲各5%。4月8日,该交付案开始实施。中国共运回3批工厂器材设备:第一批是机床工具类,重5.2034万吨;第二批是试验设备类,重7350吨;第三批是电气设备及剩余设备类,重1.9166万吨。这三批器材设备从1947年4月开始分别运往青岛、上海和台湾省基隆,至1949年5月全部运完。
  战后初期,美国为了抵御前苏联在亚太地区的扩张,竭力扶持国民党蒋介石政权,支持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1947年9月远东委员会分配各国摊赔额时,美国不仅帮助中国取得总额的30%,而且表示愿将自己所获得的6%也给中国。
  时至1947年底,美国却不再支持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原因:一方面国民党政府在内战中连遭惨败,统治摇摇欲坠;另一方面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加剧,美国在1947年5月通过了援助欧洲的《马歇尔计划》,企图以此来遏制前苏联在欧洲的影响。美国从全球战略出发,开始考虑日本未来在远东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对索取日本赔偿问题已经没有多大兴趣。
  到了1948年1月,美国陆军部部长洛耶尔明确表示要扶持日本,使之成为“防御今后远东方面的新的共产主义威胁的堡垒”。5月,美国政府认定日本基本战争能力已经被消除,其工业应于保存。过去拟定拆除日本重工业的3/4,现在只需要拆除5种工业。1949年5月12日,美国政府竟然单方面通知远东委员会委员国,决定停止拆迁作为赔偿的日本工厂设备。这样一来,国民党政府只获得先期允诺分给中国15%中的极小部分,约2200万美元,与最初期望的50%及1947年远东委员会分配给中国的摊赔额30%相距甚远,赔偿已名存实亡。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继续向日本索取赔偿,但态度已不十分坚决。而此时,美国为了建立反共反华的军事防线,决定重点扶持日本,主张各盟国放弃赔偿要求,与日本缔结和约。1951年3月,英国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邀请新中国参加对日和约。5~6月间,前苏联也两次主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美、英3国共同举行外长会议,讨论对日和约。
  1951年9月4日,美国与日本政府签署了《旧金山和约》,在实质上取消了对日索赔,这引起了许多国家的强烈不满,台湾国民党当局也向美国政府提出了抗议。《旧金山和约》签订后,美国为孤立、封锁新中国,竭力策动台湾国民党当局完全放弃了向日本索取赔偿的要求。就这样,由于美国对日本的大力扶持以及国民党政权自身的软弱无能,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以失败而告终。
  (摘自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世界军事之谜》   主编:廉东星)(图片19 (1).jpg  图注:1951年,美国与日本政府签署《旧金山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