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制下电信产业的技术效率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电信产业的政府规制对电信产业的技术效率影响并不显著,但近年来的规制改革确实促进了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电信;技术效率

中图分类号:F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6)04—0034—02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发展,经历了由政府严格规制到逐步放松规制、由低强度的成本加成机制到目前逐步实施的价格上限规制等一系列规制政策的变化,可看出,我国电信产业逐年来的效率充分反映了规制政策实施的效果。本文侧重从技术效率的角度考察我国电信产业的效率变化。

一、技术效率的界定

Earrell在1957年以确定性非参数方法(De-terministic Nonparametric Approach)进行效率评估研究时,认为技术效率是指在给定一组投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实际产出与同一假设相同投入情况下的最大产出之比,而最大产出同实际产出的差距与最大产出之比就是技术非效率。技术效率中包括规模经济的因素,如果剔出规模效率,即可求出纯粹技术效率,并可得到短期内不包括规模因素的技术效率,从而可分析企业在生产要素投入上是否存在无效率的资源浪费问题。因此,技术效率又分为规模效率和纯粹技术效率,而规模效率旨在衡量企业是否出于最佳生产规模,只有在规模效率下,经营效率最佳,利润最高。同时,当企业处于最佳规模经营时,其生产也会处于规模报酬不变(Constant Retumto Scale),此时生产成本亦最低。纯粹技术效率乘以规模效率即为技术效率。本文以上述三种效率为分析对象。

二、电信产业技术效率的实证分析

本研究以电信产业历年来的数据为研究对象,所用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的数据。电信产业原属邮电部管理,邮电部取消又归信息产业部管理,管理部门的转换使部分统计数据的管理有些混乱,没有统一性。并且随着技术的进步,统计中增加了不少新的统计项目并合并或分开或取消原来的一些统计项目,这些都使统计数据选取的难度加大,并对效率的分析也会产生影响。虽然这些数据存在这些缺陷,但仍不失其准确性,具有分析的价值。同时,由于各电信运营商的数据较难获得,所以,数据选取上使用了电信产业的综合数据,并使用了时间序列数据。由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四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作为主导运营商占据市场份额的绝大部分,而对电信产业的规制主要是对主导运营商的规制。所以,以总体数据为研究对象,对结果的影响不大。由于是以综合数据为分析对象,所以,电信行业的分拆并不影响总体数据的可靠性。但对电信产业的规制2000年以后才规范起来,从行政规制向法律规制转变,而电信行业的分拆也是从1999年开始的。同时,考虑到统计数据的前后一致性及可获得性,所以时间序列包括自1999年至2004年六年的数据。

(一)投入产出项数据的选择。政府规制对电信运营商的技术效率影响的测定主要是基于运营商被规制服务的生产率的测定,由于对电信产业的规制主要是以通话业务为分析对象,这样需要测定的内容包括本地网服务、长途通话服务和本地接人服务三个方面。其一,产出数据。产出数据包括三项:本地服务、本地接人服务和长途服务。本地服务可由本地固定网通话次数和移动本地通话时长表示;由于主要考察政府规制对国内电信的效率影响,所以,长途通话服务方面不考虑国外长途服务的问题,而用国内长途通话次数表示;本地接人服务主要指用户线和接人交换机(或称本地交换机)连接而形成本地接人,本地用户可直接通过本地交换完成相互通信,当本地用户和非本地用户建立通信连接时,就要通过汇接局交换机完成和目的地交换机的连接。因此,本地接人服务的产出也被计入本地通话次数和长途通话次数中。总之,产出共包括三项:本地网通话次数(包括本地网内区内通话次数和本地网内区间通话次数)、移动本地通话时长和国内长途通话次数。其二,投人数据。在对电信企业的投入分析指标选择上,可考虑以下因素:劳动、资本和原材料。(1)劳动即劳动力,也就是电信行业的职工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劳动统计年报》,由于2003年以前电信业和邮政业的数据合并在一起,所以无法得到单独的相关数据,并且2003年以后的职工人数也是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的综合数据。因此,在职工人数上为保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所使用的数据是电信和邮政的合并数据。同时,因为DEA分析法所得到的效率是一相对效率,所以只需历年的数据统计口径一致即可。因此,总的职工人数对最终结果的影响不大。(2)根据国家统计年鉴对我国电信主要通信能力的分析指标及有关文献的实践分析参数,在投入的资本方面选用的数据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数据,包括局用交换机容量、长途交换机容量、用户交换机容量、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光缆总长度等方面的数据指标。(3)对于电信产业所使用的原材料的相关数据较难获取,再加上设备的折旧和摊销费用等方面的费用。因此,以主营业务成本代替计算这方面的数据。

(二)计算结果。根据上述投入产出数据,运用mmtlab软件进行分析,先以C2R模型求出技术效率,而后以BC2模型求得纯粹技术效率,技术效率除以纯粹技术效率即可求出规模效率。

在以通话时长为因变量的技术效率分析中可看到,技术效率值及剔出规模报酬之后的技术效率值都呈上升趋势。2004年的技术效率值达到六年来的整体水平最优,2000年的纯粹技术效率值尽管达到相对最优,优考虑规模因素后,其技术效率值偏低,该年度处于规模非效率状态。总之,尽管变化趋势并不显著,但近年来的规制改革确实促进了效率的提高。

从规模效率角度看,1999年至2004年,电信产业的规模效率值总体是持续上升的,2004年达到规模效率。2003年的技术效率值所以偏低主要是由于规模效率值偏低,由于六年来的规模效率值普遍低于纯粹技术效率值,所以技术非效率主要源于规模非效率,企业的经营成本偏高,在电信产业中存在较大的资源浪费,对电信产业的规制强度偏低。

三、结论

我国目前电信产业的规制对技术效率的影响不大,这主要是由规模无效率所导致的。从1999年至2004年电信产业规模效率值的变化中可知,历年来的纯粹技术效率值均不小于规模效率值。所以,电信产业的技术无效率主要源于规模无效率。这是由我国目前对电信产业所采取的规制政策所导致。由于我国目前对电信行业的规制是采取收益率规制和价格上限规制同时并存的规制,结果价格上限规制中降低成本的激励机制无法发生作用,收益率规制中产品(服务)的质量保障机制也无法发生作用。因此,这种规制政策对电信产业的技术效率影响也不会很大。在我国电信企

业即将面临国外强大对手挑战的今天,如何快速提升企业的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是当前我国电信业最紧迫的问题。因此,采取有效的激励规制政策,促进企业提高自身的技术效率和经济效率,是目前电信产业急需解决的问题。2005年9月2日信息产业部制定的《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说明电信规制正向高强度的价格上限规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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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耿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