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书电子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院文书可以用软件系统电子送达 送达文书是法院审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案件能否正常审理,判决结果能否及时传达,当事人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维护。但是随着民商事案件大量的增多,“送达难”已经成为困扰许多法院的难题。当事人提供地址不对、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及受送达人的家属和基层组织不配合已经成为送达中司空见惯的现象。

根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的需求,中国兵器工业信息中心华南研发中心深圳市思泉软件有限公司经过近十个月的开发,经过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近一年的稳定运行,“思泉法院文书送达平台”正式推出了。

“法院文书送达平台”的出现,将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5种形式之后,开辟了“法院文书网络电子送达”的新模式 功能模块 及时提醒,集邮件提醒,短信提醒,平台提醒于一体,BS结构,随时随地都可以签收文书;

会员注册,会员可以在线注册,由法院审核开通帐号信息,接受相关文书提醒信息;

公告通知,法院的相关动态或是政策变动,可以通过公告通知及时发布;

案号管理,可以查询到每个案号对应的文书,每份文书对应的签收记录;

文书管理,可以查询到每份文书的名称及对应的签收记录;

会员中心,可以新增、修改、冻结、解冻、删除会员;

送达记录,查看每份文书,发送记录邮件、短信通知及会员签收情况,方便查阅;

报表中心,分全院报表、本庭报表、全院明细、本庭明细、按部门、按人员显示文书签收率;

权限管理, 当事人可以在自己的案号下上传相应文书,各法院工作人员,可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号上,上传与案号相关的文书,并用短信,邮件立即送达当事人,并且可随时查询文书送达的签收情况,院领导可以查询管辖权限内所有文书的送达及签收情况;

应用价值 大大缩短了文书送达的时间,提高了文书送达的速度,降低了文书不能送达的概率,降低了文书送达的成本;

随时随处,都可以签收文书,开辟了文书网络送达的新模式;

法院上传文书后立即就可以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相应案号上传文书,并通知法院工作人员,“法院文书送达平台”成了当事人与法院文书相互传达的快捷平台;

销售模式 可以先试用,后购买,最长可以试用100天。

试用网址 在线试用网址http//www.8crm.com88 管理员用户名admin 密码admin 当事人用户名guest 密码guest 方案下载网址http//www.8crm.com/download/wssd/wssd.doc 1 媒体报导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率先开展“电子送达” 来源东莞时报 摘要打一个官司,从提交起诉材料到最后开庭,递交证据材料,收调解通知,免不了要开着车到法院奔跑几次。为解决这一困扰,市第一人民法院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基层法院,实施电子送达。近日,在松山湖法庭,市第一人民法院与全市各大银行,就电子送达工作,进行了 打一个官司,从提交起诉材料到最后开庭,递交证据材料,收调解通知,免不了要开着车到法院奔跑几次。为解决这一困扰,市第一人民法院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基层法院,实施电子送达。

近日,在松山湖法庭,市第一人民法院与全市各大银行,就电子送达工作,进行了签约。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莫强表示,下一步将和全市的交警大队、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这一业务。

省钱 电子送达一年可节约数百万 据了解,电子送达,是指以电子邮件及其附件形式所进行的诉讼文书送达。2010年9月1日开始,市第一人民法院全面推行电子送达制度,并与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以及东莞7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电子送达协议。

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斯表示,以节约诉讼成本为例,2010年1月至9月,单一个松山湖法庭,受理银行的案件就有2285宗,从提交诉讼材料到最后开庭,当事人要来回奔跑好几次,“以平均一宗案件需要领取两次诉讼材料,每次往返的费用为100元计算,2285宗案件就可以节省花在路上的费用高达22万元。” 除此之外,去年同期松山湖法庭邮寄送达的费用也达13.5万元。陈莫强说,在整个第一法院,去年共受理的案件超过5万宗,“若全部采用电子送达,可以省下当事人好几百万啊” 措施 电子送达后将短信提示对方 在签约仪式上,多家银行表示,电子送达法律文书,一方面简化了文书的送达方式,减少了传递环节,节约了送达时间,提高了文书送达的效率,降低了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

法院与企业签订的协议显示,送达内容包括诉状、答辩状、传票、开庭通知、举证通知、证据等。

在法院向对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出相关的诉讼文书,对方下载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相应送达信息时,即视为已经送达。

“也就是说,点开邮件,就表明已经送达成功。”松山湖法庭副庭长周兢介绍,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相关诉讼文书,“经对方要求,可以再次送达。” 一般情况下,法院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向对方送达诉讼文书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保存送达内容,记录电子邮件的送达时间和结果。

“发送电子送达邮件几秒中之后,将会有短信提示对方。”周兢说,若在两天内对方没有收到邮件,我们将电话跟踪落实,再次提醒对方,或再次发送。“对于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诉讼文书等资料,在开庭之前,我们会及时补签相应的书面送达证明,以便归档。” Welcome To 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精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