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案例式教学在党校干部培训中的实践及问题分析


  [摘 要]党校干部培训需要与实践相结合,将法学案例式教学运用到培训中是非常必要的。法学案例来源于真实生活,具有主观性,能让学员融入到教学氛围中,通过教师的引导,学员进行案例分析,得出自己的观点,继而通过学员讨论,发现别人观点与解决问题方式的闪光点。通过培训活动,规范干部工作行为,约束不正之风。
  [关键词]案例式教学;思想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校要努力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充分调动教员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因此,将法学案例式教学方法正确运用到党校干部培训中,对于提高培养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一、法学案例式教学模式的概念与意义
  案例教学是一种重现或模拟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融入到案例氛围中,进而进行一定的讨论或者研讨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比传统的枯燥教学方式更具有直观性,具有真实性与震撼性。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员的分析能力、探究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案例教学模式有利于创造一个探究氛围,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党校干部培训与其他培训教学不一样,其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其案例教学通常具有多个答案。党校干部培训的案例教学并不是让学生找到标准答案,而且让其在教学活动中,培养良好的思维方式。案例教学课程结束后也不一定能够完全解决学员的所有问题,学员需要利用课后空余时间进行进一步探讨。
  案例教学需要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其教学效果的好坏与教师的教学水平、学员的经验积累与创新能力有关。笔者认为,法学案例教学是开展实践培训的有效载体。法学案例教学也可以体现我国当前反腐的决心。将法学案例教学方法运用到干部教育培训中,利于提高学员的思考能力,规范学员的工作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工作氛围的健康发展。
  二、实施法案式案例教学的理由
  (一)适用于成人教育
  法学案例的根据具有真实性,其取材来源于生活。法学案例式教学符合成人学习特点与心理。党校学员多为领导干部,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工作水平。可是在长久的干部工作中,受到工作经验与知识的影响,他们往往形成较强的判断分析能力,同时也积累了骄傲自满情绪。这种负面情绪会阻碍党员干部的继续发展,甚至会产生负面行为,例如贪污腐败等行为。可以说他们会受到已有知识经验与价值观的制约。适当的法学教学案例可以起到敲响警钟的作用。但是如果教师的讲课内容过于丰富,信息量超出了学员已有的知识与经验,则不一定会引起师生思想共鸣。
  (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法学式案例教学的优点在于:转变传统的教学任务,提高学员的认知能力,增加课堂上的教学交流。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的探讨氛围。学员在不断探讨中获得更多的知识。法学式案例教学将枯燥的法学知识转变为生动形象的例子,利于活跃课堂气氛。案例式教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令学员印象深刻,增强其实际工作能力与工作素养,大大提高了党员干部培训教学效果。法学式案例教学方式与当下的教育改革是相符合的。
  (三)增加师生之间的双向交流
  法式案例教学遵循的是双向交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员为主体。知识在师生之间进行双向流动。法学案例都是真实案例,其教学突出强调对前人实践经验进行理性分析与总结。以便学员在日后工作实践中,能够予以警戒或借鉴。年轻教师在进行干部培训教学时,往往因为其年龄较小,在理论联系实际时易出现底气不足的情况,不能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也会影响教师的讲课信心。运用法学案例教学可改变传统的单纯用自身的努力去满足学员的知识需求。将课堂转变为:教师为指引者,指导学员调动运用已有知识进行交流总结,起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的作用,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三、法学案例式教学方法在教学活动的实践
  (一)明确教学目标要求
  明确教学目的才能使得教学课程有针对性。教师在进行案例式教学时,需要明确表达学习目标。即通过法学案例式教学,让学员进行充分交流,分享各自的经验与所见所闻,提高学员的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与人际交往能力。让学员在案例式教学活动中,提高自身的沟通合作能力与决策执行能力。
  (二)法学案例导入
  在进行法学案例式教学之前,教师需要向学员介绍案例的教学步骤、教学注意事项等。如,教师在进行提高领导干部决策能力时,引入相关的案例故事,引出决策能力的重要性与提高执行力的科学内涵。根据教学需求,将整理的案例发到学员手中,给予充分时间,要求学员认真阅读案例,能够分析问题,独立思考,解决问题。教师根据教学需求与案例难度,给予适当的阅读时间。
  (三)组织学员进行案例讨论
  为了便于学员进行讨论,教师将班级分成几个小组,鼓励进行组内讨论。让学员互相启发,找出案例的问题,最终获得最佳解决方案。组内讨论工作是学员的“自由活动”。教师此时只需要适当维持教学秩序,把握学员的讨论时间。这个时期最利于调动学员的表达积极性。进行组内讨论时,教师需要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做好自身的引导者角色,汇集学员的智慧,鼓励学员发散自己的思维,让多种观点在教学课堂上碰撞,最终达成思想共识。
  (四)汇总学员观念
  将各个小组的观念汇总到一起,是法学案例式教学方法的最重要环节之一。每个小组举荐一名组代表陈述本组对于教学案例的基本观点,由其他组员对本组观点进行正面评价,此后允许其他小组成员提出不同的意见。可举行小型辩论赛,此时,教师的主用作用是为学员创造良好的自由讨论、质疑氛围,鼓励所有学员参与到观点讨论活动中,确保讨论中心围绕教学案例。当学员讨论发生偏离时,教师要及时予以制止,重新引导学员回到讨论主题上。当讨论陷入僵局时,教师则需重新引导学员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分析问题。要鼓励大家充分表达自己对案例的理解,也鼓励大家倾听别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