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文书制作.ppt

执法文书的制作,第四个问题文书制作,定义行政执法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就具体行政行为或法律事务适用法律规范制作的具有特定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一)执法文书制作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二)执法文书应按照规定格式使用A4型纸制作,文书文头应与盖章单位一致。两联以上文书应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有条件的,应按规定格式打印制作。(三)执法文书用笔填写时应使用中性水笔或碳素墨水钢笔,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用斜线标划。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时,应用杠线标划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着写上正确内容。外部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由当事人按手印确认。,(四)执法文书应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文书中除编号、价格和数量等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外,其它应使用汉字;
标点符号应使用正确,避免产生歧义。(五)执法文书首页不够填写的,可以附纸记录,应标注页码,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六)法文书中的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
案件名称填写为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定性案。(七)执法文书案号编注的基本格式为行政区划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执法类别年份序号。如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为徐执法罚字〔2010〕第1号。,(八)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笔录等执法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确认;
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按手印确认,执法人员应在文书中注明;
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签字或拒不到场的,应当在文书中注明,并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九)需要交付当事人的执法文书,应由当事人签收;
或由其委托的人员或成年直系亲属代为签收。没有签收栏的执法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十)执法文书中行政执法机关的审核和审批意见应表述明确。(十一)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
“零”写为“○”。(十二)文书应按格式规定加盖行政执法机关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十三)案由按如下要求填写案由应当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法律责任部分违法情形确定。选择性案由根据违法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确定,有几个行为,就列几个行为,而不必全部罗列。所谓选择性案由是指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且其中任何一个都能独立作为一个案由适用的案由为选择性案由。通常用顿号、“和”、“或”和“或者”表述多个案由。,(十四)执法文书中当事人基本情况应按如下要求填写1、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单位”。2、当事人为个人的,应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按照公历出生年、月、日填写)、住址(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填写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邮编、联系电话等内容;
3、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在填写该栏时,要根据具体案情增加字号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许可证和执照登记注册号等内容;
4、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应包括其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住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许可证和执照登记注册号、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十五)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1.属沿街道路的,应标明具体道路名称、门牌字号。如建国东路189号,应避免只写路名,如彭城路、淮海路等;
2.属居民小区内的,应标明小区楼单元室等;
3.无具体地址的,应使用标志性建(构)筑物、设施作为具体参照物,如“市中山南路号东侧20米处”。(十六)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引用全称,具体到条、款、项、目。,二、执法文书适用与制作(一)案件受理登记表1.适用范围执法人员依据案件来源,经核实,案件属于本部门管辖,需受理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报请执法机构负责人确定案件处理意见的文书。2.填写说明,(1)案件来源案件来源分为投诉、举报;
巡查发现;
上级行政机关交办;
有关部门移送;
媒体曝光;
其它。填写时按实际情况在表中列举的情形“□”内打“√”;
电脑制作文书,可将“□”填充为“■”。(2)受案时间。受案时间是指受理案件的时间。时间填写应当具体到分钟,使执法程序明晰,避免公众和案卷检查人或法官对调查取证程序合法性的合理怀疑。,(3)案发时间案发时间是执法人员首次知道违法行为的时间。(4)案发地点案发地点指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包括违法行为实施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填写该栏,证明行政主体是否具有管理辖权。(5)受案记录该栏内容是本文书的核心内容,执法人员应当据实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案件受理登记表,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徐执法改字[2008]第1号徐州运输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08年1月10日23时,在运输徐州市路号写字楼工地工程渣土时,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进行工程渣土运输,污染路面的行为,已违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按下列要求改正1.立即停止上述行为。2.组织工作人员务于2008年1月10日12时前将污染的道路清理干净,恢复路面清洁。3.4.特此通知。印章2008年1月10日,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徐执法登存字[2008]第1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08年3月10日在中山南路号进行施工作业,设置户外广告,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上述行为作进一步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的下列物品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由保管人负责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毁或转移,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请你(单位)于2008年1月13日前携相关资料到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地址中山北路号,电话)接受调查处理。,,执法机关印章2008年1月13日批准人(签名)李共三联,第一联存卷,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交保管人。,五、案件立案审批表,一适用范围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依据违法情节,认定应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经调查后制作的,报请市执法局有关领导批准立案的文书。(二)立案的标准1.初步确认有违法行为或损害事实存在,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有违法行为存在,是指有人举报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存在,并经受案机构初步确认该行为存在。有损害事实存在,是指有人举报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违法事实存在,并经受案机构初步确认该情况属实。举报人包括单位和公民(自然人)。初步确认标准行为人从事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性规范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律、法规、规章义务的行为,则可以确认。2.属本机关管辖违法行为或损害事实发生在本机关所管辖的区域内,且在受案机构业务范围内。如不在受案机构业务范围内,依法移交。3.不适用简易程序,(二)填写说明1、案件来源案件来源分为投诉、举报;
巡查发现;
上级行政机关交办;
有关部门移送;
媒体曝光;
其它。填写时按实际情况在表中列举的情形“□”内打“√”;
电脑制作文书,可将“□”填充为“■”。填写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2、案情摘要应当写明立案的事实根据,摘要介绍案情和叙述违法事实。(1)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应当写明案发时间、案发地点、检查方式、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标的物的形态、质量和数量。(2)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是接受移送的案件,应当将举报人、移送机关陈述、介绍的违法事实如实写明;
已经进行实地调查或核实的,还应写明调查或核实的情况。,(3)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有关部门移送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这三类案件中的证据材料,都要经过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上述几种情况,凡是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将证据材料附在本文书之后,一并呈送领导审阅。3、办案人员意见承办人员拟办意见。有几种情况一是建议立案的,承办人要写明建议立案的法律依据,写明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法律规范的法律依据;
二是建议不予立案的,写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三是建议移送有关管理部门的,写明建议移送的部门名称及其理由。查处案件的2执法人员签署案件处理的具体意见、姓名和日期。4、执法机构意见执法机构负责人签署案件处理的意见、姓名、日期。5、机关负责人意见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填写处理意见,明确是否同意立案,签署全名,审批日期。,制作要点,六、调查询问笔录一适用范围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文字记载。(二)填写说明询问笔录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及后果等。询问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并做到一名被询问人一份笔录,一问一答。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如被询问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的,应当写明被询问人的态度,如“不回答”或者“沉默”等,并用括号标记。具体要求1、被询问人填写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职务、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不得漏填。,2、询问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精确到分钟。3、询问地点填写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码、具体位置。如市中山南路1号市百货大楼办公室内。4、询问人、记录人应填写负责询问人员、记录人员姓名,在制作询问笔录时不得少于2人。5、询问内容采用一问一答方式记录,要如实记载,抓住重点,与案件无关或条理不清的,应抓其要点、概括记录。主要内容包括(1)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
在询问开始前,应向被询问人宣讲如实接受询问的法律义务;
(2)核实被询问人身份、职务、电话,当事人是法人的应询问法定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3)询问核实行政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和原因;
,(4)该行为是否被调查处理过;
(5)如被询问人是违法行为人的,应当告知其已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具体条、款、项、目等内容;
(6)对被询问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应予收录,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详细询问并记录,必要时可以进一步核查。,6、询问笔录结尾部分如有空白,应标明“以下部分空白”,笔录制作完毕后标明页数,并交被询问人阅读核对,或向被询问人宣读,若有漏记、错记的,应允许被询问人补充或更正,并在改动处加摁指模。7、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并注明“记录属实”或“以上内容我都看过,与所述无异”。如当事人拒签的,写明拒签理由并找其他在场证人签名,同时注明证人的单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内容。文书一经制作完毕后,执法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私自模仿当事人签名,否则该文书无效,询问内容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使用诱导、欺骗性语言诱导被询问人。(三)该文书重要性说明调查询问笔录是重要证据之一,它可以表明执法人员遵守了法定程序,还记录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和应当予以处罚的行为构成要件。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违法行为的发生地点;
违法主体;
违法行为构成要件。我们通过下述范例,和相关法条来说明。,调查询问笔录,案由在街道两侧堆放物料时间2008年1月10日15时30分至16时30分地点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中山路号)调查人周记录人夏被调查人陈性别男出生年月1963年6月身份证号码320389H地址路小区4楼301室电话12345678工作单位徐州市有限公司职务项目经理邮编221004,调查询问笔录,告知我们是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出示证件),现依法前来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如执法人员少于两人或执法证件与身份不符,你有权拒绝调查,如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你也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同时你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询问,如作虚假陈述或拒绝、阻挠调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你配合我们调查询问。你是否听清楚了答我听清楚了。,调查询问笔录,七、现场检查笔录,一适用范围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等进行检查或者勘验的文字图形记载和描述。本文书适用于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证据线索等进行勘验记录,具体适用以下四种情况1、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事实,如实记录案发现场的情况。2、对投诉举报、移送和上级交办的事项进行的实地检查复核。3、对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现场进行记录(执法人员对该内容易疏漏)。,(二)填写说明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要对所检查的现场具体地点、范围、状况或检查的物品名称、数量、包装形式、规格等作全面、客观、准确的记录。需要绘制勘验图的,可在现场检查资料栏内绘制,也可另行附纸。对现场绘制的勘验图、拍摄的照片和摄像、录音等资料应当在笔录中注明。执法人员全面检查违法行为发生地现场后,需经当事人、见证人、检查人员、记录人认可、签字。(三)该文书的重要性,现场笔录在行政执法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因为其制作该当简单,适用广泛,证明效力高。简便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第15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现场笔录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即可。甚至不需要当事人签名。而询问笔录则不行。广泛性现场笔录几乎可以适用任何案件。即可以记录静态的事实,也可以记录动态的事实。只要是在案发现场即可。,高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第63条“(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这说明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是很高的。现场笔录有如上优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尽量采用。(四)注意事项在制作现场笔录时,注意不要使用猜测性语言,如实记录现场情况即可。使用猜测性或判断性语言的文书,是鉴定结论而不是现场笔录;
询问的对象是行为人或者证人;
行为人是具体实施违法行为的自然人或者法律拟制的人。,现场检查笔录,案由在街道两侧和堆放物料检查地点徐州市路号写字楼施工作业地门前。检查时间2008年1月10日16时00分至16时30分当事人陈地址徐州市路号电话12345678法定代表人孙职务项目经理检查人员周夏记录人王现场情况(记录现场检查的简要经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数据,根据需要可以附图、照相或者其他),当事人签名陈2008年1月10日见证人签名区2008年1月10日检查人员签名周夏记录人签名王2008年1月10日,九、案件处理审批表,一适用范围执法人员对处罚机关批准立案的违法案件调查结束后,就案件调查情况、违法事实、证据材料、调查结论、处罚依据及处理建议报请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二)填写说明1、案件事实经过及证据。(1)填写案件来源;
(2)违法事实、办案经过;
(3)列举并分析依法取得的证据(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签定结论、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并将收集的证据材料附后;
,九、案件处理审批表,2、办案人员处理意见及依据(1)陈述违法事实及危害后果,写明查处理由、认定案件性质;
(2)对立案的违法事实不存在的,应提出终结调查并结案的建议,对依法应给予处罚的,应当确定处罚依据,写明违反、查处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法定全称及适用的条、款、项、目;
(3)引用并根据查明事实、违法性质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提出具体处罚和整改建议(本页填写不够及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另用附纸书写附后);
,九、案件处理审批表,(4)办案人员在该栏签署姓名、日期。3、办案部门意见办案人员所属中队负责人根据办案人员的处理意见签署处理意见,亲签署姓名、日期。4、处理审核意见执法机构法制科根据办案人员提供的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并签署姓名、时期。5、执法机构意见执法机构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签署姓名、日期。,九、案件处理审批表,6、法制机构审核意见执法机关法制机构负责人审查办案人员对违法事实的调查经过、证据材料,提出处理意见,签署姓名和日期。7、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根据违法事实、已取得的证据材料,综合办案人员、执法机构、本级机关法制部门的处理意见,对重大、复杂或争议较大的案件需集体讨论、分析和审议的,定下处理决心,签署姓名、日期。,案件处理审批表制作要点,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适用范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文书。(二)填写说明告知权利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的前置程序,如果执法人员未履行该项法定义务,将导致行政处罚无效,再现诉讼或复议,也会导致案件败诉或被撤销。,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及法定期限,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行政处罚机关地址等。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完整、明确、客观,不得使用结论性语言。(三)注意事项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对我们即将作出的行政处罚会表述无异议,自愿接受处罚,即便这样,行政执法机关(机构)也要3日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切记,不可同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否则程序严重违法。,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徐执法告字[2008]第1号,徐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08年1月9日,在路号承建写字楼工程工地外人行道,,进行堆放物料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起三日内到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地址中山北路号)进行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45678901。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印章2008年1月10日当事人签收日期年月日,十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一适用范围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文书。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是否符合听证条件(听证条件拟作出较大额罚款。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二款前款所称的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决定适用听证告知书文书。,十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二)填写说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及法定期限,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行政处罚机关地址等。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完整、明确、客观,不得使用结论性语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制作要点,十一、当场处罚决定书,(一)适用范围当场处罚决定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适用简易程序,现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文书。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轻、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含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含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件。,(二)填写说明1、“违法事实”应当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手段及危害后果等情况。2、“处罚依据及内容”应当写明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全称并具体到条、款、项、目;
处罚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清楚。3、写明处罚种类、幅度。4、履行方式。根据不同情况依法选择两种履行方式,在当场收缴或到指定银行代收两项中选定一项,选中的,在栏前的方格内打“√”,或将方框涂实,如“■”5、告知法律救济渠道,未履行处罚的法律后果。6、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二十二、行政处罚决定书,(一)适用范围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适用一般程序,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使用的文书。对公民处以50元(含50元)以上的、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含1000)以上的罚款的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二)填写说明1、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全面、客观,阐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即何时、何地、何人、采取何种方式或手段、产生何种行为后果等。2、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应当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予以说明;
对经过听证程序的,文书中应当载明。3、作出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写明全称,列明适用的条、款、项、目。4、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5、告知法律救济渠道,未履行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6、填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由执法人员签名,加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章。,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执法罚字[2008]第1号,当事人徐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08年1月10日在路号施工过程中,有未征得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同意和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堆放物料。以上违法事实有如下证据调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陈述申辩笔录、行政处罚听证笔录等证据。2008年1月10日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于2008年1月12日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辨,称初犯,施工人员按照执法人员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减轻或不予处罚,本机关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不予采纳。2008年1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听证要求,经听证,声称施工人员按责令改正通知进行了整改,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经调查,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彻底恢复道路,所述与事实不符,本机关不予以采纳。你(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本机关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限期清理;
2、罚款壹仟元。,罚款的履行期限与方式请你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帐号32)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泉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印章)2008年1月21日,二十三、送达回证,(一)适用范围行政机关用于记载法律文书送达情况的书面证据。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送达回证应交由法定收件人签字后收回,作为已收到法律文书的凭证,在强制执行、复议、诉讼中是法律文书依法有效送达的证据材料。(二)填写说明1、受送达人填写应当依法送达的行政违法责任主体全称;
2、送达地点填写送达文书时的具体地点;
3、送达文书填写送达文书全称及编号,如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决定书,徐执法罚字[2008]第1号;
,二十三、送达回证,4、送达方式可依法选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法定方式的一种予以送达;
(1)直接送达指行政机关将应送达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不能签收的,可交付给其同住成年家属或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这是行政执法部门采取的主要送达方式;
(2)邮寄送达指直接送达困难的,送达机关可以用寄挂号信的方式邮寄送达,可采取用寄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在填制邮寄内容栏内填写具体邮寄的文件名称及编号,挂号信回执即为送达回证,回执上收件人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二十三、送达回证,(3)留置送达指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拒收送达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代表(如居委会人员等,受送达人为个人的,可邀其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见证人签章,将送达文书留置于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4)委托送达指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如受送达人居住地不是本机关辖区,可委托其所在辖区执法机关代为送达;
(5)转交送达主要适用于受送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机构人员,送达机关可将送达文书通过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
,二十三、送达回证,(6)公告送达主要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送达机关可以通过报刊、张贴布告、广播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在规定的日间和地点领取行政执法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同时需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5、收件人签名、签收时间收件人填写姓名,由其他人员代收的,代收人填写本人姓名,同时填写与受送达人关系代收理由。如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送与办公室、传达室等相应机构,同时填写收件人姓名、职务,加盖单位收发章有同等效力。,二十三、送达回证,6、采取留置送达时,写明拒签理由,有基层组织人员到场作见证人的,要求见证人签名、注明职业、地址、联系方式等。7、采用邮寄送达时,用寄挂号信等方式,应将邮寄的具体内容填写清楚,如邮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应写明文书名称及编号,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徐执法罚字[2008]第1号。寄出后及时查询回扫执,作为已送达证据。8、送达回证应当归案卷宗,留存归档。,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送达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