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及其绩效的实证研究


打开文本图片集

电信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同时它也与中国的经济安全息息相关。1995年,电信总局以“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的名义进行企业法人登记,逐步实现政企分开。1997年,中国开始实施邮电分营,电信业迈出了股份化、民营化的第一步。自1998年到2004年,面对联通实力弱小以及电信行业的垄断局面,中国遵循美国模式,对电信行业进行了分拆与重组。2004年起,中国对电信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国家抓住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的契机,鼓励电信收购中国联通的CDMA网,合并联通与网通,卫通与电信,移动和铁通。

对于中国电信行业改革的绩效,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观点。陈洁、吕廷杰(2006)采用索洛余值测算方法对于中国1990-2003年鉴电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进行了测算。发现TFP增长率不断提高,TFP增长率对产出增长率的贡献比例也不断增大。陈伟民(2010)采用Malmquist生产率指数测度了1980-2007年电信改革前后中国电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动态化,结果显示,电信改革推动了中国电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减员增效”将是下一阶段提高中国电信业技术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捷径。何霞、刘闯、曹坤坤(2010)基于SCP的研究框架,对电信市场的竞争结构、行为与绩效进行研究,以确定电信公司的垄断性质,并针对不同差别定价对市场结构及消费者福利的影响,提出要区别对待电信市场营销中存在的不同形式的差别定价。施以相应的监管方式。

本文将基于SCP结构,并加入制度因素和效率等,对于中国电信行业的改革的绩效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实证方法及指标衡量

SCP分析框架由哈佛学派创立,以实证研究为主要手段,研究市场结构通过市场行为对市场绩效的影响。市场结构的衡量指标主要包括集中度、规模、产品差异化和进入壁垒等;市场行为包括壁垒行为、补贴行为、定价、广告、合谋等;市场绩效可以以多种方式衡量,例如利润率、规模效率、产业集聚度等(于良春、于东华,2009)。

市场结构方面,市场集中度用 衡量,表示企业中规模最大的前n位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规模变量可用最小经济规模衡量,也可用指標 衡量,分子为某企业的雇佣人数,分母为所在行业的平均雇佣人数(Partrik Karpaty and Lars Lundberg,2003)。

产品差异化是衡量市场结构的另一个重要指标,产品差异化影响消费者的偏好,导致同产品可替代性较小,形成寡头垄断局面,可用 ,其中 =较小企业期初广告投入/较大企业的期初广告投入, =较小企业t期广告投入/较大企业t期广告投入, 的值越大说明存续期内企业相对产品差异改变的越显著(杨蕙馨、冯文娜,2010)。

从国有化程度而言,以电信行业全部职工中国有单位职工工人数的比重为横量标准,发现国有化由1994年的97.7%下降为2008年55.5%,可见国有化程度降低(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在产品差异化方面,中国移动的G网和中国联通的C网是具有差异化的产品。其中移动用户运用G网的比例由2002年的约79.2%将为2005年的不足68%,联通用户的C网运用比率由2002年的不足2.2%上升为2005年的约8.3%(数据来源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年报)。可见该两种产品的差异化逐渐缩小。

我国电信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很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广电总局在制定电信行业的政策法规方面起决定性作用,而国家发改委主要管制定价和固定资产投资和新项目的管制,这样很容易形成政策上的壁垒。例如,地方区内电话、长途和国际电话、移动电话、IP 电话、线路出租、ISP 通话等业务的基本资费(包括月租、通话费) 以及互联互通接续费都由国家管理机构定价。

电信行业绩效程度分析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产品差异化、市场集中度、产业集中度、国有化程度都是在下降的。本文选择进行重大改革的几个年份分析其改革的成效。1994年效仿英国的双寡头改革,1998年政企分开、邮电分营,1999年电信分拆重组,2003年电信南北拆分重组,2008年又进行了合并。所以,对这几个年份作为样本进行分析。

1994年、1998年、2008年市场集中度增长率为0%,而1999年,市场集中度的增长率下降0.26%,2003年下降0.27%;对产权集中度方面而言,1994年、1998年、2008年产权集中度增长率为0%,1999年增长率为0.17%,2003年增长率为0.73%;国有化比重1994年增长率为0.82%,1998年下降了1.2%,1999年下降了3.2%,2003年下降了12.8%,2008年下降了2.1%(数据为作者自己整理)。

1994年,固定资产投资占收入的比重增长了23.4%,1998年增长了18.8%,1999年下降了12.9%,2003年发生了小幅下降,下降约为3.3%,2008年上升了17.7%;在行业平均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方面看,1994年,该数值增长1.8%,1998年下降6.5%,1999年下降0.58%,2003年上升3.3%,2008年下降6.7%;从综合效率方面看,1994年增长率为17.5%,1998年下降8.3%,1999年下降0.5%,2003年上升6.7%,2008年不变;电信业务总量1994年增长率为54.9%,1998年为39%,1999年为38.3%,2003年为24.6%,2008年为19.7%,可见几次改革增长率都是很高的;从服务水平看,1995年增长率为45.6%,1999年为23.5%,2003年为25.5%,2008年为7.0%,可见改革的成效也是十分明显的(数据为作者整理,电信的业务量以1990年的价格为基准进行调整后的数值)。

结论及建议

总的来看,市场集中度在改革的几个年份是下降的,国有化程度的也是下降的,而该两个指标每年都处于下降状态,而产权集中度在1999年和2003年是上升的,而其他各个年份是下降的。原因可能是,国家的政策要发挥作用需要一段时间,所以会发生时滞。我国电信行业市场集中度并非完全是效率和自由竞争的结果,而国家的干预起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市场集中度的下降伴随的是国有化程度的下降。电信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电信行业服务水平、通信能力大幅度上升。所以,改革的成效十分显著,国有化程度下降,垄断程度下降,效率上升。但是,改革还是有不足的地方,还是需要继续改革。

首先,我国电信行业的国有化程度依然在50%以上,说明我国电信行业垄断程度比较大,要继续改革,减小对于价格的管制,加强自由竞争。第二,完善法律法规,反对不正当竞争,国家对电信行业过度干预,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若放开市场,极有可能会导致不正当竞争、泄露国家机密。第三,我国的电信行业的管理机构太多,导致效率低下,所以要减少电信行业的管理机构,减少管理人员,提高效率。第四,我国的电信行业的创新不足,应该在创新上加大力度,因为一个国家的创新成果,最终要通过企业实现,所以应减少行政方面的支出,加大创新方面的资金支出。最后,我国电信行业的监管力度不够,而且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不够,所以要加强监管力度,减少其他部门对于监管机构的干预。总之,我国的电信行业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还需要继续进行改革。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