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需要新的评价方式

摘要:素质教育过程及相关概念具有复杂性。从系统论和复杂性的观点探讨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和素质一词的含义可以发现,对这些基本问题的讨论不能仅在教育系统内,而应该在包括社会经济系统的大框架下进行。用考试成绩作为个体素质评价既有合理性的一面,又有其局限性的一面,因此优化和贯彻更合适的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素质;素质教育;评价

中图分类号:G423.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6)07-0028-02

一、素质的含义和教育的目的

1990年版的《辞海》对素质作了如下定义:“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某些素质上的缺陷可以通过实践和学习获得不同程度的补偿。”这种描述过分强调其生物学和心理学特点,并没有明确说明通过教育培养的素质所具有特征。教育理论家顾明远教授认为:“什么叫素质教育?就是说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公民的素质……社会主义公民需要什么样的素质?我想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总起来说就是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公民素质是民族素质的基础,民族素质是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全民的素质,主要是靠基础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就是为提高公民素质打基础。”国家教委在1997年10月发布的《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有这样的说法:“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这是对素质教育基本内涵的分析解释。更一般地说,素质应该是代表个人、集团、民族和国家的智慧、能力、才能、性格、文化、教育、发育以及适应环境和改变环境能力的象征。简单地说,素质是在人的先天生理基础上,经过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由知识内化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这是对“素质”一词经过几年来的探讨和实践,被大多数人所普遍认同的一种界定。

教育面向的主体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点关注学生的个体素质。个体素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首先,它可以通过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逐步形成和发展,是稳定性和可变性的统一,并且与周围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其次,它是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结构体,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多个侧面,而这些侧面又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比如,文化素质本身就具有多元性特征,它所含的文学艺术内容,是提高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的重要条件;所表现的知识性又包含在业务素质范畴内。素质的这种复杂性使得素质的培养必然是一个复杂系统的演化过程,涉及到众多的变量和参量;变参量间以强耦合、非线性特征的关系相互作用、互相促进或制约,具有丰富的层次结构;整个演化系统处于社会经济环境中,并与之紧密联系,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具有开放动态的特征。

素质概念如此复杂,具有如此丰富的子侧面和层次结构,但它的本质却是简单的。如果我们用系统的方法进行分析,将教育系统放入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大环境中,将两个系统联合起来思考,而不是单单就素质而讨论素质、就教育而讨论教育,将有助于我们弄清教育的目的和意义,理解素质的意义和素质教育应该包含的内容。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的教育方针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说明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规定了教育的总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包括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最根本的价值取向。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服务,是与新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总方针相适应的。对国家和社会而言,进行和发展教育工作的目的就是为社会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并尽可能让这些人力资源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素质教育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应试教育的问题,不是对教育本质的改革,只是更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的目的和意义。就这方面讲,个体素质的含义实际上是指个体在将来对社会的稳定、繁荣和富强做出贡献的能力、特别是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贡献。素质教育的真正目的应该是通过教育的手段或方式让个体得到合适的发展,在经济活动中能充分发挥个体具有的活力,为整个社会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素质教育是对应试教育的批判,应试教育歪曲了教育的目的和意义,使教育看起来似乎就是为了教育对象在考试中获得更高的成绩,而素质教育的概念则突出了教育的本质目的是提高个体的素质,培养社会经济建设事业的人才。对教育目的、教育与社会和经济的关系等基本问题的讨论,必须在包含社会、经济、教育各子系统的大系统中进行,单单局限于孤立的教育子系统,并不能获得对这些问题的正确理解,包括对教育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素质教育中素质一词的含义的理解,但这正是目前部分教育工作者弄不清楚素质教育的原因。只有用系统理论的观点、以整体论的方法,在合适的系统下思考,才能获得对素质教育提法的真正意义的理解,为我国素质教育的正常实施奠定基础。

二、素质的评价

教育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素质教育的真正目的是通过教育的手段或方式让个体得到合适的发展,在经济活动中能充分发挥个体具有的活力,为整个社会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综合已有的一些讨论,我们认为进行素质教育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以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为目的;(2)加强教师本身的知识水平和其他素质,提高他们对素质教育的重视程度,教授知识的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际;(3)要注重个性发展,素质教育是以个体为中心的,应尊重个性的发展,不能进行一刀切式的教育,要注意引导;(4)不同教育阶段应该采用不同的教育策略,特别在初等教育,包括小学、初中,应该提倡包括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更高级的受教育阶段做好准备;(5)加强教育系统的软硬件设施建设;(6)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支持学生的实践活动,要求理论联系实际;(7)优化环境影响等诸多方面。

在进行素质教育的工作中会涉及到评价问题,评价的目的在于发展提高,如果我们能较好地对教育过程进行评价,就可以在实践过程中进行优化。例如发现某教育方式比其他方式能更大地锻炼学生,提高学生的素质,就可以在以后的教学活动中更多地采用。狭义的教育即学校教育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主体、特定的客体、特定的方式下进行的,涉及到环境因素、学生个体因素、教师个体因素、协调程度、接受能力等诸多方面,是一个复杂过程,不能完全确定其他条件不变而单单讨论教育方式的改变对学生素质的影响,即使在不考虑环境影响,学生、教师同质等假设条件下,也会涉及到如何判断学生素质是否增强的问题。

如前所述,素质本身是复杂的,具有很多的相互紧密联系的侧面,而这些侧面又不能相互替代,不能相互比较,因此很难量化,所以对整体素质并不能给出一个完全的直接评价指标。通过教育,知识、技能被内化成学生的一种良好品质,它无处不在却又是无形的,这种内在的品质只有在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未来的发展中才会显现出来,我们无法在现在就预知个体在将来的贡献,不能对学生的素质做出直接的全面评价。我们很难建立一套对素质教育的完备评价机制,但是否可以找到一种大致的评价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人的整体素质呢?

对于一个包含多个相互作用的子部分的复杂属性,完全的评价是很难做到的。例如,我们如何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是一个复杂的范畴,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三大产业,每个产业中又分诸多部门,生产火柴的厂家、修理汽车的公司、餐馆中的服务人员等都是需要考虑的内容。整个经济系统包含了成千上万个变量和参量,这些变量之间又以非线性方式耦合在一起,构成了经济的复杂系统。因此对于经济完全彻底的直接评价是没有的,只能采取间接方式,用某些可以得到的量生成一个指标,而这个指标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系统的整体情况或我们关心的问题,这是可以做到的。目前,经济学家一般选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状况的指标。另外一个例子是恩格尔系数,即食物消费在整个消费中所占的份额,这个简单系数已被广泛应用于衡量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恩格尔系数越低,说明越富裕。复杂系统的复杂属性一般不能直接衡量,只能采取间接指标的方法。问题是指标的选取是否合适。

考试成绩实际上是这样一种间接评价指标,因此长期以来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在小学还是大学,在国内还是国外,考试都被视做是一种最简单而相当有效的手段,以评价个人的受教育成果,即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而这与个体在将来经济建设中的贡献确实有紧密的联系,并大致为正相关关系。在一些情况下,考试成绩确实能大体上反映学生的个体素质,如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注重个体的全面发展,不刻意追求考试分数的时候,分数能大致地反映出一个人的能力和素质,这实际上也是考试这个手段历经如此长时间仍能存在的理由;但如果在升学和其他利益的驱动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只关注如何取得更高的成绩,不进行解题之外的其他训练,不注重能力的培养,就会出现高分低能、眼高手低、纸上谈兵等现象并逐渐普遍化,这种情况下,考试成绩就不再是一个合适的对个体素质的评价指标,而应该寻求新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产生我国应试教育问题的直接原因之一,就是考试评价方式的过度强化使用。在我国,无论是升学还是就业,考试成绩都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甚至是唯一标准。对学生个体素质的评价用考试成绩,对教育工作者的评价也是用学生的考试成绩。因为这种评价结果往往直接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利益挂钩,为获得更多的利益,教育的主体和客体只好抛弃其他方面,专注于如何取得更高的考试成绩,这就带来了诸如学生“高分低能”和老师搞“应试教育”等弊端。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素质的唯一评价标准是不合适的。实际上,人们也认识到这种评价机制的缺点,并在其优化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例如综合素质测评在高等学校的推广运用,并且一些中学和小学,也进行了初步尝试,例如某些小发明家和获得一些竞赛奖项的学生,在升学考试时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等。

要进行素质教育,首先要优化并贯彻新的评价机制,不能继续单一的考试评价。如果表面上号召培养学生素质,而实际上依然采用分数决定一切的升学就业评价机制,那么在升学和社会就业等利益的驱动下,素质教育最后就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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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