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研究述评

【关键词】台湾中小学 家长参与学校教育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07A-0008-03

当前,家长参与教育已成为各国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在台湾地区,“家长参与”是指“父母对子女所有教育历程或学习活动的参与,包括学校政策的决定、亲职教育、担任学校义工、义卖捐款、亲师沟通和督导子女在家中与校外的学习活动等”。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同宗同源,研究台湾地区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状况,对大陆地区中小学如何有效地开展家校合作,家长如何参与学校教育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重要性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大批欧美留学生学成返回台湾,带来许多先进的教育理念、方法和技术。有关家长参与教育的研究也随之兴起,至今经历了从移植外来做法到本土化的过程。这些研究为台湾全面推进家长参与教育实践、全面建构家长参与教育的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思想基础。许多台湾学者研究指出,家长参与对促进学生成长和改进学校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为:其一,对子女的影响而言,家长参与的程度越高,子女的学业成绩越高。其二,对参与的家长而言,积极参与的家长对学校一般持有较正面的态度,对学校人员较有信心,能学到教育子女的技巧,亲子关系获得改善,自尊及自信心得到提高,能口广西师范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刘冬梅实现自我成长。其三,对实施家长参与的学校及学校人员而言,家长参与能够提高学校的效能,增进家长对学校的信任。

二、台湾地区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法规法令

在推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方面,台湾地区政府、学校、学生家长等各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回应。台湾地区对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规定较多。笔者首先对台湾地区家长参与教育的法规法令稍作梳理。

(一)台湾地区“教育部”层面的法令法规

台湾地区早在1950年就发布了《台湾省各级学校学生家长会设置办法》,之后对其进行过五次修订,最近一次的修改是在1997年,内容共22条,其宗旨就是为了使台湾省各级学校与学生家庭获得密切联系,“共谋教育之健全发展”。其主要内容是对班级学生家长会、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构成人选、程序、职责任务与经费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可见当地对家长会的重视。

1999年,台湾地区修订通过的《国民教育法》第10条明文规定校务会议必须有家长会代表列席。同年6月,台湾地区的《教育基本法》第8条第3项也明确规定“国民教育阶段内,家长负有辅导子女之责任;并得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选择受教育之方式、内容及参与学校教育事务之权利”。《教育基本法》除授予家长教育参与权和教育选择权之外,还规定县市政府设立的教育审议委员会成员也包括家长会代表。此外,在台湾地区的《教师法》中规定学校设置的“教师评审委员会”须含家长会代表一人,参与学校教师的聘任、续聘的审查;1998年公布的《国民教育阶段九年一贯课程总纲纲要》中也明确规定学校课程发展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家长及社区代表。可见,台湾地区颁布的法规中对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涉及参与学校事务、学校教师的聘任及学校中的课程。

自2003年以来,台湾地区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陆续推出以“家长参与教育法”为主的多项相关政策的制定,加快了家长参与教育立法工作的步伐,全面建构家长参与教育的机制。2006年,为落实《教育基本法》第8条第3项规定,维护并保障国民教育阶段学生学习及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事务的权利,公布了《国民教育阶段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事务办法》,内容共11条,更细致地明确了家长的教育责任,以及家长参与校务的项目与范围。上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表明,台湾地区的家校合作发展路径逐渐走向制度化。

(二)臺湾地区各县市层面的行政法令

在台湾地区各县市层面,1997年修订后的《台湾省各级学校学生家长会设置办法》成为台湾各县市自行颁布中小学校学生家长会设置办法的有力依据。比如,高雄市在1997年公布了《高雄市公私立各级学校家长会设置办法》:同年又颁布了《高雄市公私立各级学校学生家长会设置自治条例》。2002年6月,台北市颁布了《台北市中小学校学生家长会设置自治条例》,其旨扩大到家庭、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同年8月又颁布了《台北市中小学校学生家长会设置及运作监督暂行要点》,为台北市中小学校家长会修订组织章程、财务处理法、家长会选举罢免法及家长会议事规则等提供了依据。

此外,各个中小学也依据本县市的法令结合学校的实际建立有利于学校发展的组织章程。比如,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国民小学制定了《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国民小学学生家长会组织章程》,高雄县湖内乡三侯国民小学制定了《高雄县湖内乡三侯国民小学家长委员会组织办法》。这些组织章程或组织办法在宗旨、任务、分工、财务、程序等各个方面都规定得十分详细。

以上种种表明,当前台湾地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相关法令法规非常之多,而且比较健全,有全台湾省一级层面的,也有各市、县区层面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当今台湾地区家校合作的一个重要切人点。从内容上来看,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层面与范围越来越广泛,且越来越具体化,比如从起初的列席学校会议,到参与教师聘任、课程改革乃至参与校长的聘任,再到参加校务会议的决策、监督、管理等。

三、台湾地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组织与实践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各种家长网站、家长团体纷纷建立,均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这些长期推动家长参与教育所做的努力,在台湾地区又可称之为“家长教育运动”。

(一)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组织与层级

当前,台湾地区家长会组织共有三个层级,分别是学校家长会、家长会协会、家长团体联盟。学校家长会简称“家长会”,主要是参与协助学校的教育活动,其关心的是具体个别学校的教育;县市一级的家长会协会,其主要职能是留意县市教育,关心各县市教育局的教育措施;省一级的全台湾地区家长团体联盟,主要关心是台湾地区“教育部”的教育政策。可见,这三个层级的家长会各自关心的重点是不一样的。这些组织制定相应的组织章程,其组织运作、行政事务及财务均由家长会自行管理,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干预。在这些家长会组织中,除学校家长会外,县市一级和省一级的家长会组织是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才逐步形成的。可见,在台湾地区,学生家长参与教育已不限于个别学校的教育层级,而且发展到县市教育层级,乃至到全台湾地区的教育层级,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事务也慢慢发展到了教育政策层面,并且其作用日益显著。这使得台湾地区政府制定教育政策时,必须得考虑家长的建议。

(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类型与途径

在台湾地区,依据参与重心与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学校为本、社区为本、以及家庭为本三种不同的参与形态。由于收集资料所限,在此主要探讨当前台湾地区以学校为本的参与和家庭为本的参与两种情形。

1.以学校为本的参与途径

以学校为本的家长参与,通常是以学校为中心,思考如何运用社区资源,引导家长或社区参与学校事务,协助学校办学,主要包括家长担任学校义工、家长参与学校行政、家长和学校教师沟通等方面。

(1)家长担任学校义工。台湾国民中小学运用家长资源的情况相当普遍,几乎所有的国民中小学都会设法引进家长人力,请家长担任学校各项教育事务的志愿工作者,帮助学校推动教育事务。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导护,图书馆、保健室、校园、厕所的保洁,课业的辅导,安全巡逻,资源回收……无所不包。教师增加了许多工作伙伴,学生多了许多安全的守护神,学校则赢得了更多的向心力。

(2)家长参与学校行政。由于家长有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力,学校可依据规定邀请家长代表参加中小学校长遴选,参与校务会、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学生奖惩委员会)、筹款委员会等各种委员会。这种安排既让家长有机会与学校教职员工一起工作,提出建议,交流经验,也让家长有机会提供学校所需资源,改善学校运作。

(3)家庭和学校的沟通渠道多元。当前,台湾地区的中小学与家长沟通的方式与渠道多元化。比如家长联络簿,这是台湾地区的中小学与家长沟通最为常见、最为主要的渠道之一。教师将每天布置的作业及交代事项抄写在家长联络簿上,告之家长,家长签字之后,第二天由学生带回学校请教师批阅,家长可将意见写在上面与教师进行沟通。此外,还有面对面、电话、电子信箱、学校网站、班级网站、博客、微博等多种方式的沟通平台,方便学校、教师、家长间的沟通与联系。

2.以家庭为本的参与途径

以家庭为本的参与,关键在于家长加强亲职教育与管理辅导子女的能力,目的是营造一个亲师合作的情境。“亲职教育”就是教人成功地为人父母的教育,使为人父母者明了如何尽父母的职责与职份的教育。可见,亲职教育是期望家长在教育活动中习得如何扮演好父母亲的角色。其推行的理念,是基于家长成长的理念:由关心自己的子女,推展至家长成长的目的。而辅导子女在家学习是指家长能辅导或协助子女在家做功课,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承担父母应尽的责任。

此外,从1993年开始,台湾地区“教育部”开始试办“家长学苑网”(htip://www.parentsch001.tw)、“家长参与网”(hnp://140.111.34.179/parent.php)等网站,网站开设了大量的家长教育课程,指导和协助家长参与教育事务,推动校长、教师及家长对话,成为家长教育的重要基地。民间团体还开办了“家长咨询联络网(httD://ww.(e-parents.org.tw)”,該网站的目标是结合关心教育的朋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把智能引进校园生活中,共筑合理、民主的校园氛围。这些网站的开设为更好地提升家长的教育能力提供了发展的平台。

四、台湾地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一)来自学校方面的问题

在台湾地区,各地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情形差异比较大。台湾地区学者清醒地认识到,推进家长参与教育的最大阻力来自学校,他们把学校的反对意见概括为以下几点:(1)理念不够清晰,如“教育是专业,你们家长不应介入专业”。(2)法制待兴,如“你们要看代收代办的账?抱歉,无法可循”。(3)实务有待改善,如“有的家长还是既得利益者,参加会议时表现得乱七八糟”。(4)学习有待推动,如“家长的观念是教育改革的绊脚石”。(5)教师与家长缺少对话,如“这些激进的家长到底在想什么”。对于学校的不同看法,大多数家长由于顾及家庭与学校存在特殊的利益关系不敢发声,有的家长担心参与不当会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这就使家长参与的实效大打折扣。这些问题已引起台湾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二)来自家长方面的问题

主要问题有:由于家长的异质性较大,家长会组成成员的流动性较大;具有公民意识与教育理念的家长尚未普遍;家长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普遍不足,家长参与的层次整体上还比较低,主要是以自己子女的学习利益出发出席班亲会、学校日以及担任学校义工等,高层次的参与则比较少,比如透过家长会组织,整合家长共识,出席合议制的学校决策委员会议等;家长和教育工作者问的资讯不对称;家长的参与意识和技能有待改进等。尽管如此,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已经成为当今台湾地区教育的一种发展趋势,并且随着家长参与意识的觉醒和教育认知的提升,今后家长参与教育的程度将会越来越深。

综上所述,台湾地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从法令法规层面来说比较规范齐全并逐渐走向制度化,组织机制也不断成熟且日益健全,家长参与的层面广泛并不断深化,参与渠道比较畅通且多元化,运作效果也比较明显。当然,对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应该有清醒的认识,这对于大陆地区家长如何参与学校教育,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操作层面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