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应急预案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 病案保护、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保障病案室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快速有效救援,减少损失,切实维护病案资料的实体安全,切实提高病案科工作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医院的有关规定,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为病案室及信息科办公区域中遭遇、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其中病案库房,病案办公室为重点监测部门。

第三条 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团结救助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重点保护病历。

第四条 医院成立病案保护及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对医院病案保护及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组长黄钥藩 副组长洪梅 彭文光;
成员杨炯 黎志云 陈映丽 林超 吴燕华 第五条 本预案的目标为在应急的情况下,保护病案优先,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病案资料的威胁;
保护未受损的病案、资料;
积极抢救已受损的病案、资料,尽可能恢复病案材料的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