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交通”酿惨剧


  湖北荆州长江大桥14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调查
  “绝对铁证如山,湖北交警对外公开的事故原因说法,是在推卸责任误导公众。”
  3月27日,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位负责人这样告诉时代周报,言辞激动。
  半个月之前的3月12日,全国两会期间,湖北发生了一起惨烈的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来自恩施的双层卧铺客车在途经荆州长江大桥南段时,与迎面逆行的摩托车发生刮撞后冲出大桥护栏,造成14死8伤。
  对此,3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直指事故原因是“荆州长江大桥的质量和施工存在诸多问题”,大桥护栏被嘲讽为“像纸一样薄”,未能起到真正的防护作用。荆州长江大桥的质量和安全因此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
  为此,湖北省事故调查组及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部门提出反驳,认为事故原因与大桥护栏的设计无关,主要在于当地高速交警部门长期疏于管理所致。
  “荆州长江大桥当初设计时所采用的护栏防撞等级是最高的,可承受280Kn的碰撞力。但是此次事故中所产生的碰撞力达到了1013Kn,远远超出设计标准。”大桥设计单位—湖北交通规划设计院交通工程室主任工程师张忠泽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说,公安部专家应朝阳的指责并不科学。
  本报通过在湖北长达一周的调查发现,事故原因另有诸多重大隐情。
  据荆州交通局核心人士向本报独家披露,肇事摩托车是逆行驶入封闭的高速公路和大桥,导致客车驾驶员操作不当,才引发惨剧发生。令人惊讶的是,这辆摩托车来自离事发地200多公里的宜昌五峰县。
  摩托车为何能堂而皇之地驶入高速公路,进入荆州长江大桥?为何高速交警未能制止?
  此外,据荆州长江大桥局局长郭小军向本报披露,作为大桥的行政管理单位,因无权管理交通安全,该局一直委托湖北省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公安大队负责此段的安全管理。
  荆州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向本报独家披露,从2006年9月开始,荆州大桥局就与主管此路段的高速交警三支队公安大队签署协议,委托其对大桥进行24小时全天候值勤管理,并按每月25人、每人200元的标准支付了补助。至今已向高速交警支付了47万多元费用。
  “签署的协议和付款47万的收据,我们都向调查组提供了,铁证如山。”这位人士说。
  而据记者实地调查了解,从2006年至今,在长达7年时间里,高速交警虽然拿了47万元费用,却未能履行管理之责。
  高速路上摩托“逆袭”
  一辆来自200公里之外宜昌五峰县的摩托车,在荆州长江公路大桥上逆行,成了“3·12特大交通事故”的导火索和主因,14条鲜活生命因此失去。
  3月12日19时左右,一辆由武汉返回恩施鹤峰县的双层卧铺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到荆州长江大桥上。
  “客车核载36人,实际有22人。除此之外,车上还有装了大量的衣物。他们不少都是服装小贩,刚从武汉的汉正街进货回鹤峰县卖的。”参与事故救助的荆州长江大桥局副局长徐明迁向时代周报回忆。
  此时,行驶在双层卧铺车前方的,是由荆州开往公安县方向的31路公交车。公交车上安装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当天19时04分,卧铺客车超过公交车出现在左边车道上,而一辆逆行摩托车则迎面快速驶来。
  面对突然闯来的逆行摩托车,卧铺车驾驶员神情惊慌,为避免与摩托车相撞,猛打方向盘。因操作失误,车辆瞬间失去控制,瞬间冲出大桥右侧护栏,从14米多高的桥面直接坠到长江江岸护坡林滩地上。
  31路公交车司机陶开华向本报回忆当时的惨状:“突然听到前面的车发生‘轰隆’巨响,然后就眼睁睁看着事故车失控,撞上大桥右侧的护栏,坠了下去。”
  3月23日,本报来到荆州长江大桥南端。一名大桥局的工作人员在此看守。事故现场拉起长长警戒线,提醒来往车辆注意安全。损坏的护栏已经被全部拆除,留出足足有20米之宽的空缺,目前暂时以白色防护网代替。据目测,事发地离大桥的南出站口大约有1600米。
  本报独家获得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客车在行驶中与摩托车发生刮撞并冲出桥面,摩托车主张某也在事故中受伤。
  张某的笔录显示,其驾驶的摩托车牌号为“鄂E2J440”,来自宜昌市五峰县。当日13时,张某驾驶摩托车从五峰县出发,行驶近6小时后,当晚由荆州长江大桥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驶入高速公路,并开进荆州长江大桥上。
  为何一辆摩托车可以堂而皇之地逆行驶入荆州长江公路大桥?
  据当地人透露,其实摩托车逆行的情况在荆州长江大桥上并不鲜见。“普通人哪管那么多,虽然摩托车转个弯就可以从那边顺行到对岸,可就是有胆子大的人不注意安全。”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长久以来负责此段的高速交警部门,却对此未予足够重视,摩托车逆行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本报就摩托车逆行的事,采访负责此路段的湖北省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公安大队大队长王国平。王对此不置可否,表示:“你去问其他部门吧,要等到调查组调查结束之后,才可以说明情况。”
  “我们有过统计,每天大概有800车次摩托车出入长江大桥。”徐明迁向本报介绍。
  2002年10月1日,荆州长江大桥通车后,一直允许摩托车行驶出入。大桥局按5元/车次的标准对过往摩托车进行收费。
  而后,荆州市本着“让利于民、让惠于民”的原则取消了对来自埠河镇、弥市镇两镇摩托车的收费。“两个镇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要长期来往这座桥,如果对他们收费,对他们而言是一个很重的负担。”徐明迁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说:“并且,这部分摩托车占到所有来往摩托车的98%左右。”
  每天800车次摩托车,像一颗炸弹,时刻威胁着大桥的行车安全。而张某驾驶逆行的摩托车更是这次荆州长江大桥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