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

摩洛哥王国是非洲西北部的一个沿海阿拉伯国家,东部以及东南部与阿尔及利亚接壤,南部紧邻西撒哈拉,西部滨临大西洋,北部和西班牙、葡萄牙隔海相望。摩洛哥经济实力在非洲位列第五,1983年摩洛哥开始实行经济改革,推行企业私有化和贸易自由化,以优化经济结构,加强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并取得一定成效。同时,摩洛哥凭借濒临大西洋与地中海的优势,开放沿海,建设港口城市如丹吉尔、卡萨布兰卡等,到2012年,丹吉尔港将成为非洲最大的港口。摩洛哥的支柱产业是矿业,矿产品出口可以占到全部出口的30%。

企业税征收税种

摩洛哥的税收体系主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间接税所带来的税收收入远大于直接税。摩洛哥企业都需要遵照统一的税收体系进行纳税,该体系是强制性的并带有一系列税收优惠制度以激励摩洛哥本国及外国投资者。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股份合伙制、至少有一个股东是企业实体、居民企业、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非公益性国有企业及有经营活动的合营企业的一般及有限合伙制,而对于股东全为个人的一般合伙制及有限合伙制也可选择按企业税收体制纳税,该规定也同样适用各投资方皆为个人的合营企业。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30%,融资租赁企业和信用机构适用的税率为37%。从事机械、建筑或工业科技设施的组装工程的外国承包商可以选择在总合同金额减去增值税及相关税款后的净值按8%的税率计税。企业需根据年营业率额的0.5%缴纳最低缴费。最低缴费的计税基础是企业的营业额、利息收入,收到的补助、奖金或捐赠。企业在开始经营的前36个月内不需缴纳该缴费。然而,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法人实体如果没有营业额则必须缴纳该缴费。自2014年起,该最低缴费额涨至3,000迪拉姆。摩洛哥实行的是属地税收体系,居民和非居民企业一般都仅需就其在摩洛哥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收益纳税,外国企业仅在其设有或视作设有摩洛哥常驻机构的情况下才需就其在摩洛哥境内的产生的收入纳税,居民企业的认定标准为在摩洛哥成立或实际管理层位于摩洛哥境内。纳税年度一般为日历年,但企业可以申请选择其他的纳税年度。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必须在相关的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完成。企业所得税以上一纳税年度的税额为基础分四个季度进行预缴,每个纳税年度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在纳税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内予以调整。选择了8%默认税率的外国企业必须在每一日历年度的4月1日之前提交营业额的申报表。

增值税是在各生产及销售环节征收的非累计税赋,因此商品及服务的提供者必须将增值税加在其净价格之上。当购买者为增值税纳税人时,进项增值税必须与销项增值税相抵扣。增值税的标准税率为20%并适用于所有商品及服务的提供者,适用其他税率或免税的供应商除外。10%的减征税率适用于特定项目如银行及信用服务、租赁、燃气、水及电力。摩洛哥税法规定了两种免税类型,第一种是有抵扣额免税,相当于零税率的概念,适用于出口、农业原材料和设备以及渔业设备;第二种是无抵扣额免税,即销售者无法抵扣其进项税额,该免税类型适用于基础食品加工、报业及国际运输服务。

应税所得的确认

在摩洛哥的企业应按其交易所得与支出之差纳税。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营业费用一般都可以在税前扣除,除非有特别规定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不得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包括罚款、违约金、滞纳金、未全额还款的股东借款的利息以及超过规定年利率以外的股东借款利息。

摩洛哥政府对摩洛哥企业分配的股票、股份及相关收入的利润征税,由分配企业在分配时进行源泉扣缴。该税的税率为10%,征收对象为资本利息、红利、董事会成员收到的特别津贴或佣金、支付给股东以回购股份的款项、优先股或创立人股份等。

企业所产生的税损可以向后结转4年,自发生亏损的纳税年度结束后的那年算起。然而,因为资产贬值而产生的亏损可以向后无限期结转。但是,亏损不得向前退结。

企业股东从摩洛哥居民实体处收到的股息收入必须包含在接收企业的营业利润当中,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一部分股息收入是可以100%税前扣除的。同时,来自外国子公司的股息收入也可以享有分享免税的待遇。通常对于来自摩洛哥的股息红利,分享免税制度给予摩洛哥接收企业100%的抵免额度。

个税缴纳

在摩洛哥,无论国籍是否为摩洛哥籍也无论是否在摩洛哥境内活动,只要其常住地位于摩洛哥,就应在摩洛哥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在10%至38%之间。常住地不在摩洛哥的个人仅需就其来源于摩洛哥的收入纳税。常住地的判断依据主要为永久居住地、主要经济来源地以及在任一个365天内逗留于摩洛哥境内的时间超过了183天。个人可以部分适用摩洛哥政府与其他国家缔结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个人所收到的一切佣金都是应税的,包括工资薪金、津贴、养老年金、以及其他所有雇佣福利,投资收入、不动产收入以及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或提供专业服务所取得收入纳税。个人处置不动产所取得资本利得通常按个人所得的20%征税,下面会做详细介绍。租赁所得与其他所得一并按累进税率征税。租赁收入一般按40%的抵扣额来扣除产生租赁收入所需要的费用以及其他一些扣除项目。

个人在出售个人不动产时取得的资本利得需要就其得到的利润部分缴纳利得税,资本利得税按所售不动产利润的20%或售价的3%孰高者计缴。出售资本利得的利润按售价减去取得价格和价外杂费、转让成本、投资费用及利息费用来计算。当纳税人出售自己的基本住所所得到的利润在满足下面任一条件时可以免于缴纳利得税,所售不动产作为出售人的基本住所已达六年,或当所售不动产作为出售人的基本住所已达四年同时不动产面积未超过100平方米且出售利润未超过250,000迪拉姆,或个人在一个日历年内的一次或以上的不动产转让所产生的总利润不超过140,000迪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