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与出路:透析十年来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改革

安徽省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十年来完成了三项任务:第一、2001年实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教师工资发放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在财政投入上负有主要责任,省、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统筹规划,而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承担其区域内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实施工作。第二、2007年春季开始,作为推出的系列惠民政策措施之一,省委、省政府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880万孩子的学杂费。第三、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又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县镇)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安徽省农村地区中小学生上学所需缴纳的两个“大兴”——书本费和学杂费已经全部免除,学生只需交纳最高20元的义务教育作业本费就能上学读书了(寄宿制学生需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交纳住宿费),这标志着安徽省真正回归到了“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时代。在为中小学生“减负”后,安徽省又开始为中小学校“减压”——2008年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甩掉背负多年的债务“包袱”。令人欣慰的是,安徽省拟用三年时间化解农村教育负债:2007年化解20%,2008年、2009年各化解40%。但是安徽省地处中部,历史和环境的因素使得农村义务教育投资总量及投资效益与周边省份相比依然处于低水平状态,义务教育投资体制不少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一、改革前后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投资状况的变化情况

1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收入及结构变化

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农村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总收入,2001年、2005年和2008年分别为39.74亿元、48.10亿元和60.08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2%、70.2%和78%。可以看出,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速度很快,是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05年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比2001年增加18.5亿元,增长26.53%(若考虑完全中学和职业中学的初中部分经费,增长约22%),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加了28.17亿元,2008年达到50.15亿元。由于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取消以及学校乱收费现象的清理整顿,农村预算外义务教育经费收入还有所降低。

2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变化

2001年、2005年和2008年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分别为49.90亿元、59.71亿元和73.28亿元。从支出结构看,各支出部分间的增长幅度不一。2006年、2007年、2008年个人部分占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68.67%、73.92%和75.18%,呈逐年上升之势。以2008年为例,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比2001年增加23.38亿元,增加额中约80%为补发和增加教师工资,其余20%主要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危房改造专项支出,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也逐年上升,其中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在2001年为160.71元,而2008年则为260.56元。

3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运转变化

2007年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基本运转经费得到了保障。以合肥地区为例,2007年实施投资新机制改革,春季就覆盖学校共1133所(其中城市261所,农村872所),惠及学生共533043人(其中城市192300人,农村340743人);秋季覆盖学校共1099所(其中城市255所,农村844所),惠及学生数计518345人(其中城市197396人,农村320949人)。2007年全地区已经拨付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共16358.6万元。其中免除学杂费资金13779.74万元、补助公用经费资金1821.29万元、免费教科书资金659.10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98.47万元。数据显示了该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的运转情况,其数额是巨大的,覆盖面是广泛的,受惠的学校和学生数量是众多的。

二、安微省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果

1 公办教师工资基本得到保障

这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最丰要的成果,在无为县表现更为明显。在改革前,无为县几乎所有的乡镇都有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改革后不但没有拖欠,发放标准也有所提高。教师工资的全县统发改变了各乡镇教师工资不均的现象,这对缓解教师的地区间结构性缺编有一定作用。2009年9月1日起,安徽省正式实行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制度,并且把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制度挂钩,有力地维护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教师自身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发挥。

2 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

税费改革前,舒城县每年向农民征收的教育费附加2080万元,税费改革后,教育费附加被取消。农村中小学学杂费标准也大幅度降低。根据我们的调查,税费改革前,两县农村小学的各项收费加在一块每学期在220元左右,初中350元左右。2002年开始,舒城县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小学80元/学期,初中130~140元/学期。灵壁县虽然没实行“一费制”,但对杂费标准也控制严格,实收学杂费等费用每学期小学在110~120元,初中170~180元,收费标准大幅度降低。农民反映,税费改革前经常有集资建校之类的名目,学校从不见翻新,但集资却每年都有。税费改革后,教育集资、摊派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治理。

3 危房改造工作有所进展

以舒城县为例,县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加大,连续两年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拿出1300万元作为中央、省危房改造的配套资金,共完成改造面积4.15万平方米。灵壁县乡财力较弱,中央、省的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教师工资缺口,筹集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的重担实际落在了学校和村级的身上,配套资金的筹措非常困难,但也完成了部分危房改造。

4 初步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监督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的事权由原来主要以乡镇政府承担,转变为现在主要以县级政府承担。由于县财政相对乡财政要规范很多,在此基础上,安徽省各县都建立了教师工资财政专户和危房改造资金专户,这些措施有利于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并建立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有很大提高。

三、教育改革中的冲突——安徽省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1 投资总体水平偏低,尤其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

按照衡量教育投资规模的国际指标——教育投资占GNP的比重来看,安徽省的教育投资规模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N P的比重一直徘徊在3%以下,其中从1991年到1995年还呈现了持续下滑的趋势,后来虽然有所回升,但到2003年才

仅达到3.4%,与4%的目标仍相距甚远。2003年政府教育投入占GN P的3.4%,远远低于江苏省1998年教育投入1.1个百分点。即使与1998年山东、浙江等省教育投入相比,安徽省对教育的投入也显得远远不足。安徽省2008年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占GDP比例仅为2.87%,而经济发达地区早在2000年,政府支出占GDP的比例就已达到2%—2.5%,安徽省的这一比例显然是偏低的。

2 义务教育投入水平在各地之间的差距拉大,造成了义务教育新的不均等

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区域优惠政策倾斜,市与市、县与县、乡与乡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在义务教育投入分配上,也偏向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的投入严重不足,不同地区公民受教育的机会不均等。例如芜湖地区的人均教育经费是巢湖地区的1.5倍之多,而且这一差距逐年呈扩大趋势。这种地区间教育投入水平差距的拉大,给一些贫困县九年义务教育质量的提高带来了新的难度,也给不同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带来新的不均等。

3 投资效益低,浪费现象严重

政府教育投资的效益,是指政府如何利用有限的财力满足社会对公共教育的需求,以确保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同时有利于宏观经济的增长。目前,安徽省不仅教育经费总量不足,而且有限的教育经费使用效率低下,存在着严重浪费现象,投资资金使用效率低必然造成投资效益的低下。教育经费使用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学校办社会”现象普遍,挤占了学校本已有限的教育经费开支,并使教育设施大量闲置、利用率较低。投资效益低的另一个原因是接受教育机会不公平。2001年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些地方基础教育的公共经费投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而基础教育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使得老、少、边、穷地区的基础教育几乎没有必要的财政保证和支持,造成安徽省基础教育呈现地区、城乡等方面极为不公平的现状,形成不同地区少年儿童公共教育财力资源获取的巨大差距。

四、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投资困境形成的原因

从财政角度探讨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的困境,归根结底是个投入不足的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足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 各级政府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总量过小,义务教育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

“以县为主”明确了县级政府的责任,但是中央、省、市和乡镇政府的责任没有得到明确。我国真正实现“政府办教育”,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力量,在县财政普遍困难的情况下,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支持至关重要。义务教育又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必须形成稳定的资金流。目前就有义务教育配套资金义务的层层下压现象,因而必须量化中央、省市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建立规范化的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

2 县级政府义务教育支出意愿不高

教育工作花钱多,周期长,见效慢,地方领导的支出意愿不高。与义务教育负担重导致县乡财政困难的基本判断相对应,县乡财政的另一个特征是财政困难首先带来的是本地区义务教育支出的减少。以舒城和灵壁为例,2002年,舒城县完成预算内财政总支出30732万元,用于义务教育的支出包括危房改造资金共11810万元,灵壁县预算内财政总支出26933万元,比舒城县少3799万元,几乎全部表现为义务教育支出的差距(3696万元)。财政状况越困难义务教育支出比率越低,这也说明义务教育负担重至少不是导致县乡财政困难的唯一因素,县乡财政支出膨胀存在其他更重要的内部动因。因此“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强化县级政府的义务教育支出意愿非常重要。而对于乡镇政府,主要是明确其在农村义务教育中的管理责任。

3 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流通渠道不畅

虽然农村义务教育受到各级政府的空前重视,一些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仍然存在到位不及时,甚至是被截留、挪用现象。比如安徽省的公用经费补助就没有得到落实。2002年,安徽省规定,对实行“一费制”试点县和15个山区县的农村初中、小学,省财政分别按每生每学期15元和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但舒城县的情况是,学校并没有得到这部分补助资金。即使是2007年以来政府设施义务教育资金保障机制,但在资金的按时按量落实方面仍然成问题。

五、安徽省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新出路的思考

1 提高对普及基础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东部发达省份一贯重视教育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把能否普及基础教育作为通向现代化的第一个关口来抓。安徽省也必须从认识上转轨,把普及义务教育作为一项基本政策来抓。

2 合理安排市县的义务教育投资比例

政府负担义务教育投资比例应日趋加大,政府应当成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因此,有必要根据各级政府占有财政收入的份额来分担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借鉴其他省的经验,应确立中央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在50%左右;省级政府投入的比例约为30%;市、县两级政府分担其余义务教育经费的20%的比例。

3 调整教育经费结构,保证义务教育经费

经验告诉人们:教育投资多,不等于经济效益大。要想取得教育投资的高效益,一个关键的因素在于把经费用到刀刃上——确保重点。在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初级阶段,三级教育投资“一一二”分配结构中,初等教育投资比例应最高。

4 建立健全政府对贫困学生的直接资助制度

家庭贫困仍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的首要原因,政府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对贫困学生直接资助的责任,而不应将这一责任推给社会。实施《义务教育法》,强制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向贫困学生提供资助,是政府应当同时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的规定,尽早在全国范围普遍建立政府公共经费负担的政府助学金制度,使贫困学生受到政府的特别关注,并获得较为充分的经费资助。

5 必须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公共投资效益

教师人力资源利用率是义务教育公共投资效益的首要方面。各级政府必须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对教师的初级培训和招聘进行需求趋势规划和实行总量控制,以避免师资出现供大于求而无端增加财政负担的问题。简化义务教育学校内部管理层次和行政结构,严格核编控编,同时建立严格合理的教师分配、调动和流动制度解决当前因城镇教师普遍超编、边远农村教师严重不足且余缺不能有效调节而造成的教师资源配置不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