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村民自治的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摘要:当前,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干部群众整体素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理顺三对关系,抓好民主决策和管理,使农村村民自治得到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完善;村民自治;对策

村民自治是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从而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社会政治制度。经过几十年来的实践,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如人意的地方。本文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对完善村民民主自治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民自治的物质基础

一是要有日益强大的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好了,既能引起农民从经济利益上的关注,也能引起农民相应的政治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了,才能破解无钱办事的难题,增强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才能提高村干部的补贴标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所以集体经济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各项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基础。二是要有发达的商品经济。发达的商品经济能使人从狭隘的地域中走出来,成为具有开阔视野的人,而村民社会视野的开阔,它为村民知政、议政和参政创造了可能的条件;总之,发达的商品经济是造就村民自治平等与民主意识的前提条件。

二、建设现代农村政治文化,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整体素质

大力发展乡村教育,努力培育以民主法制为基本内容的现代政治文化,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整体素质,为此应当做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民主意识和法制精神的培育。国家应充分利用基层党校、农广校、农民夜校等阵地,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公开栏、宣传车、张贴布告等向每家每户发放小册子、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村民自治对国家与广大农民群众的重大意义,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为村民自治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自治功能和民主机制,推动和引导农民大量地、有效地和经常地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在具体的民主参与活动中培育起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培训出农民的民主素质,这样有助于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有助于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能力。

三、抓好培训工作,为村民自治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一是要在每届村委会选举前,对选举骨干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熟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程序和办法,为依法组织指导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组织乡镇干部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关文件,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正确指导处理村“两委”关系的典型经验等,通过学习使乡镇干部提高对村民自治工作的认识,转变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掌握指导开展村民自治的基本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和政策水平。三是抓好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县乡两级都要以党校为阵地,集中对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组织他们着重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有关民主与法制的知识、领导管理艺术、市场经济和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教育他们摆正公仆与主人的关系,正确处理“两委”关系特别是党支书与村主任的关系,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力,坚持依法办事。

四、理顺三对关系,促进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

一是要正确处理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权力机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代表开会决定的事项不得同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也不得超越村民会议的授权。二是要正确处理村委会与党支部的关系。首先必须在制度上合理划分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权。既要在党支部领导下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又要加强党支部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党支部绝不能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名,取代村委会行使村级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党支部要依照法律规定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其次必须改革党支部权力的生成机制,要借鉴村民自治的成功经验,推行党支部直选,即在党支部换届时,先由全体村民以无记名秘密投票的形式,在全村党员中推选党支部候选人,选票当场公布,当场确定候选人,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三是要正确处理乡镇党委政府与村“两委”的关系。乡镇政府必须转变工作方式,切实对村委会指导、支持和帮助,而不能简单地照搬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自治的落实,有利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五、抓好民主决策和管理,确保村民对村级事务的决定权。

一是要让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切实发挥作用。第一,调查研究,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村民自治章程需要规定的内容,确定在那些方面制定村规民约。第二,集中意见,拟定草稿。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发动村民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并集中上报村民委员会。第三,提交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讨论过程中,要根据村民的讨论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然后交付表决,以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第四,公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后,应当以适当的形式公布。二是要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第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村党支部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对本村的一些重大事务务必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并形成意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第二,要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第三要严格依法办事。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切实做到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不能少,应该交给选民的民主权力一点不留。三是建立切实可行的干部群众考核奖惩机制。良好的考核奖惩机制,能够在农村干部群众中形成一定的激励和约束氛围,建立切实可行的考核奖惩机制。

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村民自治的实效性。

一是要深化村务公开,确保村民自治的实效性。第一,规范村务公开的程序,保证村务公开的的真实性。为确保真实性,村务公开的各个环节都应当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村务公开前,村两委首先要研究初步意见,然后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并做出决定,凡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等通过的事项不能公开;公开后,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并做好对反馈意见的答复与落实。第二,调整充实公开的内容,增强村务公开的针对性。推行村务公开必须紧紧抓住基层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来开展,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公开。第三,创新和丰富公开的形式,确保公开的及时性。二是要建立相关制约机制,确保村民自治健康运行。第一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检查验收工作,对换届选举工作要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加强对村级民主制度是否健全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健全了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第三,强化对乡镇政府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市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政府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