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和对策


  摘要: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挑战,通过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数量。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但这过程中也充满了各种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发达国家试图利用碳关税来争夺未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领导地位。碳关税的开征对我国出口贸易数量、竞争力、市场状况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除了要利用WTO基本原则,维护我国出口产品利益并积极参与碳关税规则的讨论之外,还要积极进行技术升级,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并注重低碳新兴产业的科学发展和发展策略安排。
  关键词:气候变化;碳关税;低碳经济;新兴产业
  中图分类号:F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407(2011)12-003-03
  收稿日期:2011-12-6
  气候变化作为直接威胁人类生产发展的重大挑战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所重视。早在1992年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7年12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京都议定书》;2007年在印尼的巴厘岛召开了联合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气候变化大会并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确定了未来强化落实UNFCCC的领域,并为其进一步实施指明了方向;2009年底在哥本哈根举行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就《京都议定书》于2012年到期后碳减排义务达成新协议;2010年末,墨西哥坎昆气候大会的召开。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挑战,通过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数量,发展低碳经济,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但从各公约与协议实质性的发展与执行过程来看,人类对于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认识与解决显然是曲折的,同时充满了各种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以美国为代表的非欧盟发达国家集团、欧盟、中印等新兴经济体、77国集团、小岛国联盟等各类利益团体之间仍然存在着诸多短期内无法弥合的分歧。以我国为例,若要实现在哥本哈根所达成的“2050年升温不超过2度,温室气体排放浓度不超过450ppm”的共识,按我国当前GDP发展水平,由国际能源署分配给我国的减排目标是要求我国到2020年单位GDP的CO=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67%,而这大大超出我国政府承诺的40%~45%的幅度。虽然我国承诺下降的幅度已经超出了巴厘岛路线图的要求,但是依旧不能令发达国家满意。在这种情况下,欧美等发达国家意图通过征收碳关税来维护其自身利益。
  一、碳关税的实施现状
  “碳关税”是指对来自在国内没有征收碳税或能源税、存在实质性能源补贴国家的高耗能商品的进口所征收的特别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对外国商品征收碳关税的想法最早源于欧盟,以避免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的碳密集产品在与未履行《京都议定书》国家的同类产品竞争时失利。目前碳关税的实施基本上处于论证阶段。欧盟虽从2008年初便开始酝酿征收碳关税,但并没有进入实质阶段。2009年11月24日,法国政府在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非正式会议上提出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对来自环保立法不及欧盟严格的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但遭到了欧盟其他成员国的一致反对。2009年6月2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虽然通过了《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该法案除了设定国内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之外,还明确提出将从2020年开始实施碳关税政策,但该法案尚需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并经过美国总统批准才能成为现实。
  但发达国家利用碳关税来争夺未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领导地位,通过迫使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承担约束性减排目标后以其在新能源领域中的技术优势和资本运作优势来服务于整体产业发展的战略性意图已经非常明显。他们在这一问题上的强硬姿态也是导致哥本哈根和坎昆会议最终未能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致协议的重要原因。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全球第一的出口大国,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而出现的高能耗、高排放问题十分严重。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如果欧美国家开始实施碳关税政策,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严重的影响。
  二、开征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恶化碳密集行业的出口竞争力,降低其出口额
  目前,欧美国家所提出的碳关税征收水平基本上处于30美元/吨~60美元/吨这一区间。例如,法国提出对那些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的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35美元,吨的碳关税,以后逐年增加。根据现有研究成果,如果碳关税在30美元/吨~60美元,吨之间,将使我国出口企业增加5%左右的碳成本,并且这种成本会随着时间的推进,长期温室气体累计目标的变化而增加。若维持出口价格不变,则出口商品的出口利润就会被挤占,若将碳成本体现在价格中,则出口价格会提高,从而影响出口竞争能力。尤其是碳密集行业。根据沈可挺、李纲(2010)的计算,在30美元,吨的碳关税和60美元/吨的碳关税下,出口量下降比例最高的行业分别为:石油加工业(12.39%、23.7%),非金属矿物制品(6.27%、12.24%),金属冶炼加工(5.93%、11.58%),化学工业(4.83%、9.51%),金属制品(4.6%、9.00%),电气机械器材(3.97%、7.79%)以及仪器仪表办公机械制造业(3.85%、7.66%)。以上被统计出的行业中至少有70%都属于碳密集行业。因此,碳密集行业产品在碳关税征收后,会普遍面临出口价格上升,国际竞争力恶化,从而出口额下降的挑战。
  (二)影响碳密集行业下游行业的出口竞争力
  碳关税对碳密集行业的影响是直接而显著的,但考虑到碳关税在设计中考虑的是整个生产环节的碳排放,加上供应链本身的传导机制,高碳行业的下游厂商也会受到碳关税的影响。根据沈可挺,李纲(2010)年的测算,碳关税开征令出口下降比例最高的7个行业中通常被认为不属于碳密集行业的电气机械器材和仪器仪表办公机械制造业在30美元碳关税税率的情况下出口降幅分别达到了3.97%和3.85%,在60美元碳关税税率的情况下出口降幅则分别达到了7.79%和7.66%。碳关税之所以会对不属于碳密集行业的电器机械和仪器仪表等行业造成较大的冲击,主要是由于碳关税针对的是整个供应链环节的全部碳排放而不仅仅限于直接生产这些产品的生产环节,比如生产钢铁所需要排放的二氧化碳,当这些钢铁用于生产电器机械的中间投入品时,同样是电器机械出口时碳关税的课征对象。再加上供应量的传导效应,由于中间产品生产环节的高排放,下游产品或厂商从供应链的整个环节来看,全部的碳排放量就会比较高,因而受到碳关税的冲击也就相应较大。
  (三)外贸出口环境日趋恶化
  从形式上看,碳关税的设计与实施是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阻止全球变暖。但从实质来看,碳关税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