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文书【40个】

行政强制案件立案审批表 当 事 人 名称/ 姓名 法定 代表人 年 龄 工作单位 电 话 住 址 邮 编 案 由 案件来源 案 件 简 要 情 况 承办人意见 承办人 年 月 日 承办人所在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案由 当事 人基 本情 况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法人 或其 他组 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案件 基本 情况 拟采 取的 行政 强制 措施 及依 据 承办人 、 年 月 日 所在 部门 审核 意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 机关 负责 人审 批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二十四小时内报主管领导,补办批准手续。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案由 当事 人基 本情 况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事实 及解 除行 政强 制措 施的 理由 和依 据 承办人 年 月 日 所在 部门 审核 意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 机关 负责 人审 批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案由 实施地点 实施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当 事 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执法人员 、 执法证编号 记录人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和结果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当场交付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然后依法实施了□查封 □扣押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点,并开列、交付了查封、扣押(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

□因当事人未到现场,经邀请见证人现场见证,执法人员对 依法实施了□查封 □扣押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点,并开列了查封、扣押(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三、其他相关情况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拒绝签字的,注明 )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陈述申辩书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日 时 分 地点 记录人 陈述申辩人 性别 电话 本案承办人员 陈述申辩内容 上述笔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情况属实无误。

陈述申辩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执法证编号 本案承办人员签名 执法证编号 查封(扣押)决定书 ( )查字〔 〕第 号 你(单位) 行为,违反了 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 等(财物,详见( )物单字〔 〕第 号涉案物品清单;
设施,具体为 ;
场所,具体 为 )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1、查封(扣押)期限为 日,自即日起开始计算,至 月 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将另行书面通知。

2、查封(扣押)财物由 负责保管。

在查封(扣押)和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期间,未经本机关同意,任何人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本决定所列物品。违反本条规定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涉案物品清单 当事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编号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编号 见证人(签名) (印 章) 年 月 日 附件 涉 案 物 品 清 单 单位(公章) 名称 数量 品级 规格 型号 形态 备注 被扣押财物人 年 月 日 拒绝签字情况及理由 扣押人员 年 月 日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 )解查字〔 〕第 号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以( )查字〔 〕第 号查封(扣押)决定书,对你(单位) 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 )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解除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该查封(扣押)的财物查封(扣押)期间由 负责保管,解除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后,财物作下列第 种处理。

1、将查封(扣押)财物退还当事人。

2、退还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 。

附件退还被扣押财物凭证 当事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编号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编号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 退还被扣押财物凭证 根据解除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当事人(代理人) 今日 时 分,在 取回了被扣押的财物。

退还的财物简况为 经当事人(代理人)查验,退还的财物与扣押时完全一致,扣押期间没有使用、丢失和损坏现象。

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姓名 、 执法证编号 , 年 月 日 第三人(保管人)(签名或盖章) 、 , 年 月 日 当事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 年 月 日 (印 章) 年 月 日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审批表 案由 当事人基 本情 况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承办人 年 月 日 延长强制措施期限的理由和依据 承办人 年 月 日 承办人所在部门意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 人审 批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通知书 ( )延查字〔 〕第 号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以( )查字〔 〕第 号查封(扣押)决定书,对你(单位) 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延长查封(扣押)期限 日,该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编号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编号 (盖 章) 年 月 日 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期间通知书 除外期间告知[ ] 号 本机关依法于_____年___月___日对你(单位)采取了扣押 的行政强制措施(文号)。

现因该物品需要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期限为 日,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以上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盖 章) 年 月 日 冻结存款(汇款)决定书 冻决字〔 〕 号 因你(单位) ,根据 第 条第 款规定,决定从 年 月 日起冻结你(单位)在 银行的存款(汇款) 元。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冻结帐户的帐号 (印章) 年 月 日 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冻通字〔 〕第 号 银行 市支行 营业部 因 (单位)违反 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请于收到本通知书后即日内冻结其在你处账号为 的存款账户项下的存款 元。

(印章) 年 月 日 解除冻结决定书 解冻决字〔 〕 号 由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项规定,本机关决定解除 年 月 日冻结存款(汇款)决定书( 冻决字〔 〕 号)对你(单位)存款账户 号存款(汇款)的冻结。

(印章) 年 月 日 解除冻结通知书 解冻通字〔 〕第 号 银行 市支行 营业部 由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请于收到本通知书后即日内解除 年 月 日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冻通字〔 〕 号)对 (单位)存款账户 号存款(汇款)的冻结。

(印章) 年 月 日 延长冻结期限通知书 ( )延冻字〔 〕第 号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以 冻决字〔 〕 号冻结存款(汇款)决定书,对你(单位)在 银行的存款(汇款) 元实施了冻结行政强制措施。

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延长冻结期限 日,该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止。

当事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编号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编号 (盖 章) 年 月 日 案 件 移 送 函 移送字[ ]第( )号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 一案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发现 ,故此案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

依照 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 1、案件简介简历及有关材料 件 2、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 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单位(公章) 名称 数量 品级 规格 型号 形态 备注 移送案件接收人 年 月 日 拒绝签字情况及理由 移送案件移送人 年 月 日 案 件 移 送 通 知 书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 一案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发现 ,故此案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

依照 规定,已于 年 月 日,将该案相关材料及已查封、扣押财物一并移送 单位处理。

附 1、案件简介简历及有关材料 件 2、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公 章) 年 月 日 强 制 执 行 审 批 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发文日期 年 月 日 案 由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承 办 人 意 见 承办人 年 月 日 承办人所在部门 审核意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负责人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强催( ) 号 你(单位) 一案,本机关依法作出了 决定,并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 文书(文书号 ),但你(单位)还没有履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 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自觉履行 1、履行标的 2、履行期限 3、履行方式 4、履行要求 5、其他事项 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依法代履行。

□2.依法委托 代履行。

□3.将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

□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
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印 章)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强执( ) 号 你(单位) 一案,本机关依法作出了 决定,并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 文书(文书号 ),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和 第 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1、执行标的 2、执行方式 3、执行时间 4、其他事项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划拨存款(汇款)决定书 划决字〔 〕 号 因你(单位) ,根据 第 条第 款规定,决定划拨你(单位)在 银行的存款(汇款) 元。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划拨帐户的帐号 。

(印章) 年 月 日 划拨存款(汇款)通知书 划通字〔 〕第 号 银行 市支行 营业部 因 (单位)违反 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请于收到本通知书后即日内将其在你处账号为 的存款账户项下的存款(汇款) 元划拨至 。

(印 章)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代履行催告书 代催字〔 〕第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有 ,违反了 规定,依照 规定,本机关作出了 的行政处罚决定(文号),并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

现限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上述决定要求履行相应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实施代履行,代履行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代履行决定书 强代( ) 号 你(单位) 一案,本机关依法作出了 决定,并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 文书(文书号 ),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和 第 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代履行(或委托 代履行)。

1、执行标的 2、执行方式 3、执行时间 4、费用预算 5、其他事项 在代履行过程中,本机关将依法派 到场监督。

本案代履行费用由你(单位)承担,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代履行费用交至 银行,账号 。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代履行完毕确认书 当事人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名 称 法 定 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公民 身份证号 码 姓 名 地 址 电 话 代履行决定书文号 代履行 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代履行人 代 履 行 简要过程 及 结 果 监督人签名 年 月 日 代履行人签名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立即代履行事后通知书 代履行告知[ ] 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 、 等 人于 年 月 日在执法巡查时,发现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遗洒(设置、堆放、倾倒)了 物体,影响了道路(航道)交通安全,违反了 第 条之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鉴于你(单位)不能清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立即实施了代履行,代履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代履行费用交至 银行,账号 。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执行公告 强公( ) 号 你(单位) 行为,违反了 依据 ,本机关已于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你(单位)至今未履行法定义务。

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造物,你(单位)在此期限内如不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也不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救济权利,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审批表 案由 当 事 人 基 本 情 况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 龄 住址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事 实 及 建 议 承办人 、 年 月 日 承办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 审 批 意 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终结执行审批表 案由 当 事 人 基 本 情 况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 龄 住址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事 实 及 建 议 承办人 年 月 日 承办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 审 批 意 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中止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中决( ) 号 你(单位) 一案,本机关 年 月 日依法作出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并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文书号 ),现因下列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止行政强制执行 □1. 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 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 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执法机关地址 执法机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恢复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 恢复执行[ ] 号 你(单位) 一案,本机关 年 月 日依法作出了中止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并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中止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文号 )。因下列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 条第 款的规定,现决定恢复行政强制执行。

□1.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 □2. 你(单位)不履行执行协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终结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终决( ) 号 你(单位) 一案,本机关 年 月 日依法作出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并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文书号 )。现因下列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结行政强制执行 □1. 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 执行标的灭失的;

□4. 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执法机关地址 执法机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强制执行协议书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当事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因 一案,行政机关 年 月 日依法作出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并于 年 月 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文书号 )。为顺利执行 决定,本机关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与你(单位)达成以下执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