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钢铁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3日称,我国已于近日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对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以外的钢铁企业,以《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單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为标准,按工序能耗推行阶梯电价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实施力度,提高加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