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健康埋单

据北大方正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在青岛市重疾理赔的客户中,36岁至45岁的比例高达46%,几乎接近一半。排名第二的年龄段在16岁至35岁之间,比例达到28%。

“这就是世界结束的方式。并非一声巨响,而是一阵呜咽。”艾略特道出的现实,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身边。

近日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我国每年新发肿瘤病例约为312万例,平均每天8550人中招。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癌症,有5人死于癌症。说得通俗点,即在我写完上面这段话的3分钟内,就有18人确诊为癌症,15人因为癌症撒手人寰。

去年8月,由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编制的《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1》中写道,估计我国心血管病(冠心病、脑卒中、心衰、高血压)现患人数2.3亿,每10个成年人中有2人是心血管病。其中高血压患者2亿。可怕的是,只有40%的患者知晓自己的患病情况,还有60%的患者一直蒙在鼓中,直至病情突发。

对于遭受重病的患者和家庭来说,这无疑一场灾难。

大多数人只限于平时单位、公司或学校的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中,都对药品的目录以及报销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规定,并且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中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须、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大多自付比例在10%以下,报销比例高,包含一般常见疾病所用处方药。

“乙类目录”中的药品,是,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价格略高的药品。在重大疾病中。尤其是癌症晚期,“甲类目录”中的药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患者治病需求。使用“乙类目录”药品所产生的费用,要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其余部分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于是造成了这样的现状——官方所称的医疗体系理想状态与现实情况未免有出入,当一位患者不幸得了癌症,早期尚可使用“甲类目录”中的药品,基本医保的报销费用或许能达到60%的理想比例。一旦进入晚期,随着“乙类目录”中药品的增加,综合费用逐渐升高,基本医疗报销只能承担总费用的10%~20%,剩下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费用需要患者和家人自己承担。这种残酷在现实中频频上演。

由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足,保障程度相对不高,商业保险中的重大疾病险种浮出水面。其设计初衷,一方面要对被保险人高额的疾病诊疗费用进行一部分补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因患重病给家庭收入带来的巨大影响,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客户得到赔付。

原先人们所担心的各家保险公司对待重大疾病的定义标准不一,也随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的合作而完善。我国已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人们投保重大疾病险,只需看清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围内,弄清保险责任,在保证自己利益的前提下签订保单,也是对健康和家人的负责。

再来看一组我们身边的数据,据北大方正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度,该公司重疾理赔排名的前五位分别是甲状腺癌(21%)、心脑血管疾病(21%)、猝死(17%)、肺癌(11%)、慢性肾衰竭(8%),在重疾理赔的客户中,36岁至45岁的比例高达46%,几乎接近一半。排名第二的年龄段在16岁至35岁之间,比例达到28%。

看到这个数据,不得不令人倒吸一口凉气,被誉为“社会中坚”的我们竟是这么脆弱。高发重大疾病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管好嘴、迈开腿”是医生对于人们远离病症的最好建议。新年将至,再次友情提醒你我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毕竟身体健康,家人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