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地区女童入学初探

全国普及初等教育的难点在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的适龄儿童入学率普遍比较低。实现初等教育的普及,有个“四率”标准问题。如果入学率长期低下,巩固率、毕业率和普及率势必失去提高的基础。入学率之所以上不去,关键在于女童入学甚少。只有把研究和解决女童入学问题作为突破口,才能加速民族地区普及初等教育的步伐。

据资料报道,广西在1988-1989学年初的适龄儿童入学率已达95.9%,柳州地区为94.2%,融水是90.1%。但据区内报刊披露,广西有八个民族自治县的实际入学率约为80%。一些自治县的实际入学率为何这么低?主要是大批女童尚未入学。融水苗族自治县的情况很能说明这个问题。以最近三年为例:

平均每年有4000多名女性适龄儿童未能入学。这就是融水山区入学率低下,女性文盲众多的症结所在。

在广大的民族山区中,女童入学最少的地方,主要是苗、瑶族聚居的贫困乡村。拱洞乡1987年7-11周岁的适龄儿童总数2664人,已入学1720人,入学率只有64.5%。入学率低的原因是女孩,上学寥寥无几,如龙培、大沟、广孝三个行政村共有女性适龄儿童380人,仅有37人上学,入学率为9.7%,瑶族女孩未入学的情况更为惊人。1988年4月间,笔者参与调查白云、大浪、安陲、红水四个乡的瑶族经济文化状况。这四个乡的瑶族总人口为8768人,其中适龄儿童1164人,已入学556人,入学率为47.7%;除白云乡有21个女孩读低年级外,其他三个乡没有女孩上学。所谓“男子学校”,在大苗山区绝不是个别的。

女童入学率低的原因很多,从融水的情况来看,大体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思想认识模糊。群众受旧观念束缚,不少人有“重男轻女”、"读书无用”的偏见。有的苗族群众自叹“苗人只能扛锄头、背刀笼做工,读书做官是汉人的事”;一些瑶族同胞则恪守“瑶不读书,狗不杷田”的信条。因而,稍有条件送女孩入学的也不愿送,或中途人为地让其退学。

其次是旧习惯的影响。一些落后的风俗习惯严重地影响了女童入学。早恋早婚本来有害于民族的生存和繁術,也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但民族山区的这种现象却极为普遍,一些民族的女孩长到14、15岁就参与社交活动,进入18岁即自行结合。

第三是生活困难。教育事业的发展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在融水苗族自治县的21个乡(镇)中,有11个是贫困乡。那里的年人均收入100元左右,年人均产粮300斤上下。在全县的42万多人口中,尚有17万多人的温饱问题未能解决。因此,有部分觉悟高的群众虽然“望女成凤”,但无钱交书学费,也买不起文具用品;有更多的群众需要女孩参加辅助性劳动,以求改善生活。从上述拱洞乡三个村的在校生年龄来看,在37人中,11岁的仅有2人,其余35人都在7一8岁之间。这说明从八、九岁开始,大批女童不得帮助父母带弟妹、放牛羊、养鸭鹅、搞家务,甚至,上山干活。

第四是教育内部诸因素的影响。山区少数民族儿童不懂汉语,一进校门就学汉语拼音,听老师讲似是而非的普通话,感到味同嚼蜡;农村校舍破烂,课桌、凳短缺,一些学生站着听课,不少学校只有粉笔加黑板;师资的文化业务水平普遍低,教法陈旧单调;复式班级多,教学时间短,加上一些教师责任心差,未能尽心动员女孩入学;简易小学班的经费无保证,一旦政府中断扶助,马上就有数以千计的儿童失学,特别是女性儿童。

如何提高女性儿童入学率呢?试从回顾融水的办学实践入手,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的管理。桂政办[1987]124号文件下达后,柳州地区行署把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纳入各县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融水县政府已将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的任务落实到乡(镇)政府。地、县、乡三级党政部门把初等教育的领导和管理纳入任期责任制范围,这是从未有过的可喜现象。但现在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教育的战略地位缺乏认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仅停留在口头上,未能真正贯彻下去。为此,建议县、乡(镇)两级政府每隔一两年召开一次分级管理教育的专题会议,让各级千部和各族群众对教育的战略地位来一次再认识,为发展当地的教育事业多办实事;对当年管理工作较好、“四率”提高较快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四率”不高或徘徊不前的单位应进行教育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基层的联系和指导,切实帮助后进单位搞好学校管理,使那里的“四率”不断提高。

二、要下大决心解决“一无两有”问题。“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这是中央对初等教育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最近两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关心支持下,融水苗族自治县对校舍的抢修、改造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截至1989年10月底止,中小学剩余危房仅占全县校舍总面积的6.8%。但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990多间村完小和教学点校舍中,绝大部分属于木质结构,容易遭到自然灾害的袭击。因而解决好校舍问题是一项经常性的基本建设,除本县多渠道集资外,建议自治区财政逐年增加少数民族教育投资,以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改善办学条件,从而吸引那些失学的儿童到学校中来。

三、必须实行多种形式办学。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单一的办学形式不能适应民族地区普及初等的需要。拙文《提高少数民族山区入学率,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广西教育》1982年第6期),曾对融水名种形式办学经验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议。从那以后,融水的多种形式办学又有新的发展。一是在山区陆续举办寄宿制民族高小班。今年已发展到19个班,学生950人,其中女生303人。民族高小班分为县办和乡办两种,分别由县、乡两级财政支付开办费和学生生活补助费。这种办学形式,学生极少流失,平均升学率达87%。二是堅持办简易小学班。目前有96个班,参加业余学习的学生1959人,其中,女生占90%左右;教师主要从当地知识青年中选拔担任,其酬金和办公费均由县财政承担。这种办学形式使不能读全日制小学的儿童,既能学习文化,又可帮助家务,颇受贫困山区群众的欢迎。但是办学经费不稳定,如70年代是由自治区拨款的,后来又取消此项经费;由于县财政困难,融水也曾一度停拨经费。为了巩因和发展上述两种行之有效的办学形式,建议县、乡两级政府把办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计划。希望自治区增拨民族班的一次性补助费,重设70年代的“耕读经费”项目。

四、扶助少数民族女童入学。很多女童之所以不读书,基本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1988年秋季学期,县教育局、民委和妇联三家集资,共同在白云乡试办两个红瑶女子班,至今仍保持43名学生,而且学生进步较快,办班的成效已初露端倪。今年秋季,白云乡又在入学率很低的瑶、苗族村屯办了三个女子班,从而使该乡的适龄儿童入学率有了明显上升。讲道理、发号召是需要的,但从经济上适当扶持也是必要的。建议从县、乡两级财政的教育投资中划出一定比例,自治区财政也增拨一些少数民族学生补助费,以用于鼓励女童读书,帮助他们解决入学的实际困难。

五、努力解决师资的素质与数量问题。融水现有小学专任教师2662人,学历达标率45.4%,但村完小和教学点的绝大部分教师的学历与能力都偏低,难以适应教育和教学的需要。为此,教育部门正在考虑制订有关规定,计划通过组织参加卫星电视函授中师学习等多种渠道,切实帮助广大教师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培训师资需要专项经费,建议县里在安排1990年财政预算时予以考虑。国拨师资培训费也应当适当增拨。解决师资严重缺额问题,上级应改变小教编制“一刀切”的做法,给学校布点多、班级学生少的民族山区多配备一些师资。教师队伍的自然减员每年有几十人,但近年来没有指标填补,上级应考虑追补减员指标。经区教委和区民委同意,融水于1990年秋开办边远山区民族中师班,三年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边远山区紧缺师资的燃眉之急。我们希望坚持办这样的中师班,使边远山区的少数民族子女能在本民族教师的哺育下更快地成长。

女童入学率低已经成为全国性问题。它关系到中国农村普及初等教育能否实现和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能否发挥,因而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当前融水的女童入学率虽然很低,但只要县、乡、村三级真正重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女童入学的问题,全县就可能按规划于1994年实现普及初等教育,为我县少数民族妇女人才的培养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