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

7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就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作出系统性部署。《意见》明确,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协商,保证协商活动有序进行,协商结果合法有效。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统一,防止议而不决。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