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历史考察

[内容提要]1949年至195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中央到西藏地方各级组织通过模范遵守与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十七条协议》以及其他方针政策,做好上层统战工作,进行影响群众工作与大力培养西藏民族干部的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向西藏社会成员阐明立场原则、明确方针政策、宣传协议精神,使其逐渐摆脱帝国主义及其支持的分裂主义势力的思想束缚,形成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

[关键词]西藏;和平解放时期;统一战线工作

西藏和平解放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是指在1949年到1959年这段时间[1],从中央到西藏地方各级党组织通过模范遵守与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十七条协议》以及其他方针政策、做好上层统战工作、进行影响群众工作与大力培养西藏民族干部的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向西藏社会成员阐明立场原则、明确方针政策、宣传协议精神,使其逐渐摆脱帝国主义及其支持的分裂主义势力的思想束缚,形成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认同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内容:阐明立场原则,明确方针政策,宣传协议精神

(一)阐明处理“西藏问题”的立场原则,提出新中国的民族政策。19世纪后期,西藏同祖国其他地方一样遭到殖民主义势力的入侵。他们直接发动侵略战争,企图吞并中国,但最后由于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中国人民的不断反抗,使得他们的阴谋未能得逞。同时,他们还炮制相关理论来为其吞并中国提供依据,其中“西藏独立论”就是一个例证。据有关学者考证,“西藏独立”是在英国殖民者侵略西藏大约20年之后在藏语中出现的,在此之前,任何藏文文献里都找不到“独立”的字眼。[2]另外,西方殖民主义势力还加紧在西藏社会上层培养这一“理论”的支持者。与此相对,西藏爱国主义势力则采取行动密切与祖国内地的联系,如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出走内地,并为密切西藏同中央政府的联系做了大量工作。20世纪上半叶,西藏内部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分化。“从20世纪上半叶西藏爆发了几次改革和动荡事件,如‘龙厦事件’、‘林周宗事件’、‘热振事件’、‘西藏革命党事件’等,揭开权力斗争的表层因素不难发现,西藏上层的民族意识存在着对中华民族认同(内向)与排斥(外向)”[3] 两种倾向。

1949年,随着全国其他省份的相继解放,解决“西藏问题”逐渐提上中共的议事日程。帝国主义势力直接或间接地干扰“西藏问题”的解决,也使得解放西藏的任务日益紧迫。中共站在民族与国家利益的高度,与帝国主义及其支持的分裂主义势力的言论和行为针锋相对,及时阐明自身在处理“西藏问题”上的立场原则。9月2日,中共针对7月8日西藏地方政府发动的“驱汉事件”,指出: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绝不容许任何外国分割;9月7日再次强调: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定要解放西藏,同时提出了新中国的民族政策;9月29日,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共同纲领》,指出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自由,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及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事业等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与政策。[4]

(二)明确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十七条协议》。回溯历史,历代中央政府用和平的方式处理与西藏有关的问题是历史的主流,并在管理西藏事务方面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这些措施一方面对于维护祖国主权与领土的完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历史与阶级的局限性,他们奉行的是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的政策,以武力镇压、怀柔等方式来处理民族问题,造成了一定的民族隔阂。加之西方敌对势力造谣污蔑使得原本微妙的民族关系火上浇油。中共站在历史与现实的角度,着眼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西藏社会的稳定,避免给西藏社会带来破坏,决定用和平的方式解决“西藏问题”。1950年1月18日,朱德在国家民委组织召开的藏族各界人士座谈会上指出:西藏问题最好采取政治解决办法,不得已时才用兵。1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代表我国政府发表谈话,其中指出:西藏地方当局应派代表团来京进行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5]

为了贯彻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5月1日,张仲良在青海寺院赴藏劝和团出发之际,提出了和平谈判的6项条件,并上报中央,3日,中央复电同意。11日,西南局致电中央,认为青海省的6项条件不够策略。同时也将他们拟定的关于解放西藏的方针、政策4条上报中央。17日,中央电示西南局与西北局,同意了西南局拟定的4项条件,同时指出了和平谈判的基本原则:西藏地方政府必须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并协助解放军入藏;中央承认西藏现行政治制度、宗教制度、达赖喇嘛地位等。要求西南局与西北局再加研究,从速草拟一个作为谈判基础的若干条款。[6]西南局根据中央关于和平谈判的原则,结合西藏的实际情况,将原来草拟的4项条件扩充为10项条件。并于5月27日上报中央。29日,中央致电西南局,就10项条件的第8条稍作修改,同时批准了这10项条件。

为了实现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中共在政治、军事和外交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最后使得西藏地方政府决定正式派出代表,同中央政府进行和平谈判来解决西藏问题。双方代表在10项条件的基础上,经过细致与耐心的磋商,于1951年5月1日达成一致协议。5月23日,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协议由前言与17条具体条款组成,其基本内容不仅涵盖了中央政府处理“西藏问题”的原则立场,同时也涉及到西藏现行政治制度、宗教制度、民主改革的条件、达班关系等西藏上层社会关注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十七条协议》不仅考虑到西藏的历史,还照顾到西藏的现实,符合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利益,因此它是西藏和平解放时期各项工作的思想指南与行动纲领。

(三)宣传《十七条协议》精神,提出“六年不改”方针。由于历史上错误的民族政策造成的民族隔阂、语言文字与风俗习惯的相异以及帝国主义势力长期的虚假宣传,西藏社会对于中共本能的地存在疑虑。另外帝国主义及其支持下的分裂主义势力暗中破坏,使得《十七条协议》的执行步履维艰。因此,向西藏社会耐心宣传《十七条协议》精神,尽力让西藏民众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显得十分必要。1951年5月28日,中共公布协议全文与和平谈判的经过,并发表《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社论。另外中央政府还通过各种渠道向西藏社会做《十七条协议》精神的解释工作。10月24日,达赖喇嘛致电毛泽东表示拥护《十七条协议》,为《十七条协议》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随着《十七条协议》相关条款的逐步落实,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与影响群众工作的开展,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联袂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解放军与进藏工作人员在藏的艰苦创业,川藏、青藏公路的顺利通车,党在西藏的社会基础与物质基础逐渐得到巩固。这为党在西藏的工作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创造了条件。1955年3月5日,国务院根据西藏具体情况,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中央政府、西藏工委与西藏社会上层爱国人士围绕建立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展开筹备工作。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以后,西藏工委对于西藏的发展形势估计过于乐观,指导思想发生偏差,产生了急躁的情绪,并且在一些工作上造成了失误。另外,周边省份藏区的民主改革如火如荼地开展,引起了西藏社会上层的恐慌。分裂主义分子乘机造谣生事,甚至发动局部叛乱。中央及时察觉这些问题后,于1956年9月4日提出了“六年不改”的方针,这个方针符合西藏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十七条协议》精神,当该方针在西藏社会传达公布与落实到行动后,立即得到广大爱国人士与处于上层状态的上层人士的支持。但是,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囿于其阶级本性,将“六年方针”置之不理,加紧与西方敌对势力的勾结,不断制造局部武装叛乱,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于1959年3月10日发动全面叛乱,自绝于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人民。

二、形式:模范遵守政策协议,做好上层统战工作,开展影响群众工作,大力培养民族干部

西藏特殊的地理与人文环境,决定了西藏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与艰巨性。长期以来,外部先进思想观念很难传入西藏;西方反动势力的虚假宣传在此地扎根;西藏民族几乎全民笃信佛教。这使得在西藏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困难重重。然而,党在西藏的统一战线工作关系到西藏工作的全局。为了更好地进行好西藏工作,这段时期里,西藏统一战线工作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一)模范遵守政策协议。在西藏和平解放时期,中共始终要求入藏部队及进藏工作人员要执行好党在西藏的政策方针。1950年2月,西南局发出动员令要求,进藏部队要亲密团结西康、西藏地区的同胞,忠实地执行共同纲领中规定的民族政策,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十七条协议》签订当天,毛泽东在指导西藏工作时强调,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两件大事,一切工作慎重稳进。1951年5月26日毛泽东在审阅《人民日报》社论稿时指出:“一切进入西藏地区的部队人员和地方工作人员必须恪守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必须恪守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7]

人民解放军与进藏工作人员模范遵守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十七条协议等政策方针。人民解放军在进军西藏途中沿途保护经幡、玛尼堆,宁可野外在搭帐篷露营,也不进寺庙;中途断粮,也不妄取藏族同胞一粒粮食;负重行军劳累,也不支派“乌拉”差役。人民解放军与进藏工作人员入藏后,将藏族同胞当亲人,为他们背水、扫地、劈柴以及免费治病。凡是藏族同胞满意的事情,积极做好,凡是藏族同胞反对的事情,坚决不碰。1957年4月,根据中央“六年不改”的方针,西藏大批内撤进藏的军政人员,西藏汉族干部减少92%,驻藏部队减少70%。[8]

(二)做好上层统战工作。西藏社会上层经济实力雄厚,社会政治地位高,而且大多是宗教领袖,对西藏社会的影响非常大。要进行好西藏的工作,对上层人士进行好统一战线工作尤为关键。

首先,通过报纸、广播、劝和团及外交等渠道阐明政策方针。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使得直接对西藏社会进行统一战线工作比较困难。通过报纸、广播、书信及外交渠道表明党对西藏的方针政策,扩大政治影响是针对当时现实作出的必然选择。一是新华社、《人民日报》等通过发表社论、爱国人士文章,阐明中共对西藏的方针政策。如1949年9月2日新华社发表《决不允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领土——西藏》的社论;9月8日发表天宝《西藏全体同胞:准备迎接胜利的解放》;1951年5月28日,《人民日报》全文公布《十七条协议》并发表社论等。二是播放爱国人士广播。1950年前后宗教界人士喜饶嘉措用安多藏话,通过广播将党和平解放西藏的政策传递给西藏社会上层。三是派遣劝和团入藏。1950年2月1日中央军委情报部青海联络站派张竞成(藏)入藏收集情报,同时要求其将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廖汉生致达赖喇嘛和达扎的书信及喜饶嘉措给达扎的口信交给有关人士;1950年3月底,志清法师携贾题韬居士,入藏劝和;7月中旬,青海寺院赴藏劝和团入藏;与此同时,格达活佛前往西藏,一路上以其自己的亲身经历宣传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四是驻外使馆工作人员劝导。1950年4月2日,我驻印使馆工作人员会见西藏代表,表明中共统一祖国的态度,宣传党的民族政策。8月4日和9月6日,驻印大使馆代办申健通过复信和当面向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传达中央态度与民族政策,并促使他们尽快来京谈判。

其次,人民解放军及进藏工作人员与上层当面交流沟通。《十七条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规定,人民解放军与相关工作人员入藏。为了打消西藏上层社会的疑虑以及能让《十七条协议》更好的执行,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与西藏工委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情况,与上层人士联络感情,交流思想,并在此过程中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十七条协议。1951年7月14日,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在亚东,当面向达赖喇嘛转交毛泽东亲笔信与十七条协议抄本,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此外,张经武和西藏工委的各级负责人对西藏地方政府三品以上官员及大贵族、大寺庙的活佛及班禅堪布厅等上门拜访、宴请送礼、布施接洽,通过此来联络感情、宣传《十七条协议》精神,同时也对西藏上层社会所关心疑虑的问题进行耐心回答。这些方式被毛泽东总结为:“上上下下、来来往往、转转看看、吃吃喝喝”。[9]通过这样的工作方式,逐渐地提高了西藏上层对于中共的认识,消除了他们的疑虑,帮助他们了解了党的民族与宗教政策、《十七条协议》精神。与此同时,针对西藏分裂主义势力所进行的分裂活动,西藏工委直接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对西藏上层社会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

最后,建立群团组织,组织团体赴内地参观访问。通过建立群团组织,为争取、团结、教育西藏社会上层创造条件。组织团体赴内地参观访问,增强了西藏社会上层对于祖国内地的了解,对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起到了重要作用。1952年5月4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西藏工作委员会成立。1953年1月下旬,拉萨市爱国青年联谊会成立,1956年,西藏爱国青年联谊会成立,这对团结与教育广大藏族青年发挥了重要作用。1954年3月8日,拉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成立,这是团结教育藏族妇女的统一战线组织。另外,1956年9月,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成立。与此同时,西藏工委组织了西藏参观团、致敬团、国庆观礼团、佛教代表团到内地参观考察学习。自1952年至1957年,共组织13批1 000多人次到内地参访问。[10]这些代表团的构成人员主要是西藏地方政府与班禅堪布厅的官员、宗教界上层人士、上层青年、妇女等。在内地,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当面聆听了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教诲,感受到祖国内地在中共带领下的飞速发展,增强了他们对西藏发展的信心。当这些代表团成员返藏后,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广泛宣传,得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三)进行影响群众工作。解放前的西藏,是全国唯一没有共产党员与党组织的省份。加之西藏长期实行的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西藏上层利用宗教牢牢地控制着群众的思想。这使得党在西藏工作的群众基础几乎为零,只能通过影响群众工作来进行对下层的统战工作。1952年4月6日,毛泽东指出,“西藏几乎全无汉人,我军处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民族区域。”“我们则只做生产、贸易、修路、医药、统战(团结多数,耐心教育)等好事,以争取群众。”[11]落实到具体行动:一是发放布施,1951年10月10日,中央政府代表张经武在拉萨为贫民、乞丐发放布施。二是提供农贷,1952年5月22日,西藏工委在拉萨郊区农村发放无息农贷共30多万元银元解决了农牧民在生产中的资金缺乏问题。以后无息农贷逐年发放,到1956年,共发放138万多元低息和无息农、牧、手工业贷款。[12]三是保障医疗,西藏民众的生活贫困,有病几乎都得不到医治。人民解放军进藏后,为他们提供免费医疗并发放药品,同时也在西藏兴建现代化医院(所),到1956年,在西藏共办起卫生院(所)18个。[13]促进西藏医疗事业发展。四是修建公路,为了密切西藏与祖国其他地方的联系,进藏工作人员与西藏同胞亲密合作,在这段时期,打通了川藏、青藏以及新藏三条公路。在筑路过程中,进藏工作人员尽最大努力照顾藏族民工的起居生活,耐心传授筑路技术,并实行按劳取酬的工资制度,这让藏族民工非常感动。五是抗洪救灾,1954年7月雅鲁藏布江支流年楚河河水猛涨,江孜以下沿河地区遭受特大水灾,当地解放军在此危机时刻奋不顾身,抢险救灾。进藏工作人员在本身供给困难的情况下,节衣缩食,向灾民提供物质。由于救灾的及时有力,群众很快渡过难关。事后有藏民讲道:“如果这次水灾发生在解放前,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多少人要离乡背井逃荒,社会秩序也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14]六是文化服务。在“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举办庆祝活动。平时为藏族群众放映电影,演出文艺节目,举办展览等文化服务活动,在这些活动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如文艺工作者排演藏语《十七条协议对口唱》,直接向普通民众阐述《十七条协议》精神。这些行动使党在西藏的政策方针直接呈现在藏族底层群众的面前,同时也传播了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直接扩大了党在西藏下层社会的政治影响。

(四)大力培养民族干部。1949年11月14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强调:“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15]因此要做好西藏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培养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11月23日毛泽东在给西北局的信中指出:“目前除争取班禅……训练藏民干部极为重要。”[16]人民解放军入藏后,西藏工委深深体会到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性,1952年初,决定在拉萨创办西藏军区藏文藏语训练班,后改为军区干部学校。学校在招生时,注意吸收藏族学员,不断增加藏族学员的比例,最终使藏族学员成为学校的主体。这所学校为西藏培养出一大批干部,里面包括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干部。1956年9月,中央提出“六年不改”方针后,大批干部内撤。西藏工委为了培养储备干部,一方面在陕西咸阳筹建西藏公学,将精简人员中的大多数少数民族送往此地学习。另一方面选送一批藏族干部到北京、兰州及成都等民族学院学习。1957年12月30日,自治区筹委会作出西藏免去了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员的人役税的决议,这对培养藏族干部的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截止到1958年,西藏吸收和培养藏族干部和学员6 128名。[17]这为西藏进行民主改革以及新西藏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启示:围绕中心,与时俱进,形式多样

和平解放时期西藏的统一战线工作团结教育了西藏社会上层,提高了底层群众思想政治觉悟,孤立了分裂主义势力,逐渐肃清了帝国主义及其支持的分裂主义势力的思想影响,也为进行统一战线工作提供了参考。

(一)统一战线工作要围绕中心。和平解放时期的西藏,其社会存在两种矛盾,一是西藏人民(包括西藏社会上层)与帝国主义及其支持下的分裂主义势力之间的矛盾。二是封建农奴主与西藏民众的矛盾。其中第一对矛盾是当时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决定了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团结教育西藏社会成员,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表现在思想层面就是要逐渐肃清帝国主义及其支持下的分裂主义势力的思想影响。因此,这段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讲都要围绕这个中心任务。从内容上讲,主要是宣传党的民族与宗教政策、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十七条协议》以及党在西藏的其他政策方针,其落脚点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势力,维护祖国统一。在形式上,则是通过模范带头、统战工作、影响群众工作与培养民族干部等符合西藏当时实际情况的方式来向西藏社会宣传说明党的方针政策。与此同时,针对西藏社会上层破坏祖国统一的行动,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二)统一战线工作要与时俱进。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前,针对在帝国主义怂恿下西藏上层社会进行的分裂活动,主要是向他们阐明党的在“西藏问题”上的立场、态度、原则及新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同时也向西藏社会传递中共愿意通过和平谈判解放西藏的信号,说明和平解放西藏的原则条件。《十七条协议》签订后,为了使《十七条协议》得到落实,则重点是宣传《十七条协议》精神,争取西藏社会对《十七条协议》认同,同时也不失时机地将《十七条协议》的相关条款变成现实,为协议的全部实行奠定基础。经过几年的发展,随着西藏爱国主义力量的增强,西藏物质条件的改善,群众觉悟的提高,开始围绕建立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为其顺利建立扫清障碍。自治区筹委会建立后,受到内地省份藏区民主改革、分裂势力的挑拨以及西藏工委相关工作的失误的影响,西藏上层社会产生了恐惧不安的情绪,分裂主义分子加紧叛乱活动。中共及时提出“六年不改”的方针,并围绕此方针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孤立了帝国主义以及其支持下的分裂主义势力。

(三)统一战线工作要形式多样。西藏独特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使得外部先进思想难以传入西藏,另外,帝国主义势力在西藏长期进行虚假宣传。造成西藏社会思想极其落后的事实。相对而言,西藏社会上层在经济上、思想上在西藏社会占据绝对优势。西藏普通民众受制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缺乏人身与思想上的自由。在这种现实下,如果对西藏社会统战工作采取“模式化”的方式,必定效果甚微,甚至适得其反。针对这种现实,必须创新统一战线工作的方式,通过报纸、广播、劝和团以及外交等渠道向西藏社会直接阐明党的政策方针;通过模范遵守方针政策协议,将“死”的文字化为“活”的行动,使党的方针政策直接生动地呈现在西藏社会面前;通过建立群团组织,组织团体赴内地参观学习,为西藏社会自我教育提供条件;将上层统战工作与影响群众工作结合起来,提高西藏全社会的思想政治觉悟;通过努力打造一支可靠的西藏民族干部队伍,为西藏统一战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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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2014118010202)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刘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