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信访困境解读

摘 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的新老矛盾交互重叠,纷繁复杂。只有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密切黨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转变工作作风,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优化地方治理结构,将利益冲突的缓解内化于农村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之中,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关键词 农村信访 困境 工作作风

作者简介:屈群苹,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教师。

中图分类号:D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139-02

构建和谐社会,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是关键。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农村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群体的利益关系在进一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露,如果不及时疏通和排解,农村发展就无从谈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就更难以实现。

一、当前农村信访现状

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说,“信访”这两个字很有特点,“信”字是由“人”和“言”组成的,“访”字是“言”字旁加个“方”字,也就是说,党和政府设立信访部门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讲话的地方,相应地,信访部门也应该是真正想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盼、解群众之所需的部门。信息时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矛盾纠纷逐渐纷繁复杂,使农村信访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首先,因土地引发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征地价格与报批价格不一致,以及由于用地项目不同出现的征地补偿价格差距较大而引发的矛盾;二是由于各村、组在土地征用政策处理、赔偿分配方案不一,村民强烈要求公开土地征用时的收支账目以及安置赔偿的;三是由于耕地延包到三十年,造成部分新增人口没有土地,有人无田、有田无人现象突出;四是村与村之间的山林、土地权属不清,特别是一些有争议的山林、土地存在你争我夺、纠纷不断的现象。

其次,职能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村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无人监管;二是分配或处置集体资产等重大村务决策不公开、不民主,重大财务开支、报销不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村干部私借、担保、挪用公款或直接经手财务造成集体资金损失严重;三是对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选举程序以及选票的认定存在不同看法,村级换届贿选现象严重;四是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在审批建房时信息不透明,在处置集体资产时存在暗箱操作,在农户申请建房时吃、拿、卡、要,以及在村集体建设项目不公开招投标中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引发的上访。

最后,涉及待遇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读大学生、服役军人、农嫁女、农嫁非等特殊群体要求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村民资格以得到征地补偿的;二是部分农村大学毕业生要求“非转农”,部分移民要求提高安置补偿标准等;三是认为评定低保不公平,要求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解决扶贫项目的;四是80年代被辞退的民办教师、60年代下放的知青、电影放映员,涉军人员等要求生活补助,从而引发上访。

二、农村信访困境解读

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快速进步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农村的信访困局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如下:

第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引起。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快速推进,大量的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城中村被改造,利益格局的大调整引发了土地征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应问题,以及“农嫁非”群体要求享受村民待遇等一系列的矛盾。群众的上访诉求,表面上看是信访,实为各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矛盾的综合反映。基层发生的各种群体上访事件,多为低收入家庭在就业、看病、上学、住房等方面仍有困难而产生失衡感、焦虑感使然。加上,中国政府间转移支付规模有限,尤其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足,地区间的财政能力差别非常大,许多基层政府财政困难,政府负债情况非常严重,而落后地区更加依赖其预算外的资源来源,使得“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问题丛生,企业、居民和农民不堪重负。

第二,基层干群关系不和谐所致。不少村干部的思想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作风粗暴,村民们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导致干群矛盾激化。还有少数村干部拉山头、搞宗派,明辨是非的能力差,办事不公,并且民主意识不强,往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独断专行,存在只顾及个人、小团体或宗族的利益,致使以权谋私现象普遍,增加了干群的对立情绪。随着农民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悄然变化,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对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致使农村集体上访不断涌现。

第三,政策法规不完善使然。在农村,在贯彻落实农村各项政策时,或截留政策,或曲解政策,或擅定土政策的情况大有人在。加上,由于历史条件的变迁,区域之间的差异,使得政策理解的分歧,在不同地区就体现为不同的形式,引发群众因相互攀比效仿而信访。例如,户籍政策中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问题。1995-2003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农村学生,国家政策要求必须将户口迁至学校,是强制性的“农转非”,但等到学生毕业却不能“非转农”。还有的政策规定得太原则,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变化,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导致政策相对滞后或矛盾,如在“农嫁农”妇女上,《村规民约》规定,要求其户口迁出并退出承包田,但《土地承包法》规定,只要户口未迁出并未在男方享受承包田的,在承包期内就应保留其承包经营权,由此引发“农嫁农”妇女不断上访。

第四,农村组织建设薄弱。一是一些乡镇干部大多来自大专院校,缺乏做群众工作的经验,与群众沟通比较困难,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不高。二是少数地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不关心民情民生,存在漠视群众疾苦的不作为行为,造成一些群众对基层党组织产生了信任危机。三是有些村实行村民自治后,民主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难执行到位,农民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村里的理财小组形同虚设,使得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十分混乱。

三、构思与对策

在新形势下,想做好基层信访工作,没有满腔的热情和对群众的浓厚感情不行,没有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为民服务的意识不行,同样地,没有新的理念和新的方式方法也寸步难行。基于以上论述,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构想:

第一,统一认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问题的存在有其文化传统、历史原因、社会变迁等复杂因素,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就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作。统计显示,农民上访所反映的问题多数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因此,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就成为目前信访预防工作中的当务之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体现的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桥梁纽带作用,强化维稳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用实实在在的措施来化解信访问题,让信访群众满意。

第二,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实践表明,农村信访预防的重点部位,也是信访工作的薄弱环节,抓好农村的信访工作,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找到了突破口。大量的信访案件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一定要做好防范和疏导工作,及时协调,畅通信访渠道,营造一个亲切温馨、可亲可信的接待环境,使大量个案在村、社区一级得到圆满解决,以减少重复访和無理访。这就要求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构,选派那些政治素质好、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从事基层信访工作,正确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一方面对违法信访行为绝不姑息,要依法及时予以处理、严厉打击,绝不能任由少数人破坏社会秩序、耗费行政资源,真正确立起“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解决,而且要受到依法追究”的导向;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网上信访”等新方式、新载体,要努力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守门待访为主动探访,以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提高信访工作效能。

第三,合理界定信访界限,规范信访秩序。在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最大的问题是信访制度偏离了其“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功能的制度设计初衷,承担了大量的权利救济功能。这种功能错位,不仅影响既有功能的发挥,而且破坏了司法权威。依照法规,信访部门并不受理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或者已经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信访投诉,但农村信访却主要承担着调节当地利益纠纷与冲突、权利救济和较多的涉诉涉法案件。因此,务必要让群众知道“依法处理”很重要,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才是解决问题的真正途径,必须强化基层群众的法制教育,强调法治的程序和权威,使农村信访回归其理性,将信访机构还原为一个下情上达的机构,而非纠纷解决的机构。只有明确信访的范围,合理界定信访界限,才能充分发挥信访的应有功能和作用,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和有序化。

第四,源头治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古语云:“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群众上访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源头也在农村。要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务必要求地方政府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处理和重在预防的方针以构建多层次地防控体系,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展深度调研,坚持重点时期随时排查、滚动排查和不间断排查,努力在减少信访源上下功夫,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便及时发现潜在性、苗头性信访问题,力争把矛盾纠纷处置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由此可见,要解决农村信访不能局限于信访制度本身,而应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立足点,加强农村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优化地方治理结构,将利益冲突的缓解内化于农村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之中,这才是解决问题根本所在。

参考文献:

[1]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3).

[2]屈群苹.乡政村治模式中的乡镇政权:梳理与思考.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12).

[3]肖萍,程样国.行政信访的范围研究.求实.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