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再遇20亿元诉讼,负债率已达96.5%

本报讯11月29日,重庆钢铁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重钢集团遭重庆中节能三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三峰”)起诉,涉及金额近20亿元。对此,重庆钢铁证券事务代表彭国菊表示,“目前公司正积极与中节能三峰进行沟通,力求通过协商和解,解决此项诉讼纠纷,避免对簿公堂。”

遭遇20亿元诉讼

11月29日,重庆钢铁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原告中节能三峰请求法院判令重庆钢铁和重钢集团连带向其支付加工电费款11.17亿元、补偿款1.25亿元、违约金6.89亿元(暂计至2016年6月30日),共计19.3亿元。

资料显示,中节能三峰由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占股60%)和重钢集团(占股40%)于2009年共同投资6.4亿元成立。中节能三峰采用来料加工模式:重庆钢铁在保证钢铁系统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将钢铁生产过程中富余的高、焦炉煤气和余热免费供应给中节能三峰;中节能三峰利用上述材料生产的电力全部用于重庆钢铁的钢铁生产,并获得相应的加工费。

重庆钢铁在公告中称,合资项目自建设以来,公司達到了双方协议确定的高、焦炉煤气供气率要求。但2015年实施的《新环保法》对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导致重庆钢铁高炉煤气剩余量大幅减少;同时,由于国内钢铁产能严重过剩、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重庆钢铁主导产品出现亏损而被迫压缩产能,也导致剩余原料达不到协议要求。

近几年,重庆钢铁的经营状况确实不容乐观。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为36.85亿元,同比减少45.18%;净利润为-30.91亿元,同比减亏3.4%。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73.78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72%;净资产为13.18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6.97%;净负债高达360.6亿元,负债率为96.5%。

11月29日晚间,重庆钢铁还公告称,接受控股股东重钢集团1亿元财务资助。截至目前,重庆钢铁年内已接受重钢集团6次财务资助,累计6.86亿元。

对于重庆钢铁和重钢集团此次遭起诉,有分析人士认为,诉讼结果若对上市公司不利,诉讼产生的损失可能由其控股股东重钢集团一力承担。

公司正在寻求和解

彭国菊告诉记者,“目前,公司高层正在积极与中节能三峰沟通,力求通过协商和解,解决此项诉讼纠纷,避免对簿公堂。沟通进展情况暂不清楚。”

重庆钢铁在公告中表示,前述导致其无法满足原协议的事由(国家《新环保法》的出台、钢铁产能过剩导致其被迫压缩产能等),均属明显的“情势变更”事项。重庆钢铁认为,中节能三峰的本次诉讼主张显失公允,对于相关加工费计算方式以及补偿金、违约金不予认同。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潘锦律师分析称,就本案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若《新环保法》的出台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不构成违约,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不过产能过剩、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被迫压缩产能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或将不会被认定为“情势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钢铁作为应诉方,还涉及多起其他重大诉讼事项,包括中国中铁的诉讼(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金额近2亿元)、北京世纪源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近9 000万元)等。

“中节能三峰的诉讼案,目前还不知道会不会开庭。若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诉讼有其他新进展,公司到时会及时公告。”彭国菊向记者称,“如果对簿公堂的话,诉讼时间会有多久也不清楚,但我认为对公司今年的财报不会有影响;其他尚在审理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也不好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