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报建课程改革实践

【摘 要】当前房地产开发报建课程教学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革。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开发报建课题组通过调研,对本门课程进行初步改革,涉及教材、课程体系、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改革后的课程更适合高职院校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学生对于报建知识的学习与应用。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报建课程 问题 改革

一、引言

房地产开发报建是一门学习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到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各种报批报建手续,以及房地产项目开发全流程的课程。学好该门课程对于学生熟悉房地产开发流程,掌握报建专业知识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开设本门课程的高职院校较少,教材开发、体系设置与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改革。

二、房地产开发报建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体系混乱,可读性差

房地产开发报建课程的相关教材不多,目前应用较多的是余源鹏编写的《进军房地产:房地产项目报批报建与开发工作全程指南》。可以看出,书籍更偏向于报建从业人员的工作入门指导书,并不适合作为高校课程教材。赵本宇老师针对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编写了《房地产开发与报建》,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整本教材的课程体系设置仍然有待完善。

(二)教学方式单一,理论脱离实践

房地产开发报建主要侧重于房地产开发流程中各项报建工作的熟悉与学习,知识内容基本全部为文字性质。当前的教学主要是采用教师主动讲解、学生被动接受的形式,不能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这种方式使本门课程的学习流于形式,学生并不了解怎样将课堂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

(三)知识内容枯燥,学生不感兴趣

由于本门课程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报建、报批工作,通过对当前国家房地产及土地政策的研读,了解各个部门报建工作所需准备的材料与程序,内容本身就较为枯燥,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学生普遍较为抵触,不感兴趣。

(四)当前报建工作欠规范,课程学习不受重视

当前房地产开发报建工作流于形式,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报建工作是否顺利,大多取决于房地产开发商或者是报建人员的关系网。加之从课堂上获得的报建知识比较空洞,短时间无法实践,学生将知识的学习寄希望于社会这所大学校,认为就业入门之后自然会理顺整个报建过程。以上原因造成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不重视,学习效果欠佳。

三、房地产开发报建课程改革实践

(一)编写讲义,理顺课程体系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教研室报建课题组认识到该门课程教材所存在的问题,由课程负责人牵头,组织任课教师理顺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整理出新的课程体系,编写房地产开发报建课程讲义。改革后的课程体系大致分为六部分:1.房地产开发与报建的基本流程;2.土地获取阶段的报建工作;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工作;4.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报建工作;5.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报建工作;6.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与办理产权证。

(二)进行实地调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为了加强学生对实际报建工作的了解,组织学生到负责房地产开发报建工作的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研,掌握各阶段的报建流程;引导学生多关注各政府部门网站,查找各阶段报建工作动态;通过研读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方式,使学生掌握报建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及进行该项报建工作的原因,具体细节可以参照学校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加以补充。

(三)采用任务制教学,激发学生兴趣

将学生划分为若干小组,分别扮演房地产开发商、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委、建设局等角色;指导学生研读各阶段报建工作所涉及的政策法规,了解该阶段报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查找该项报建工作的主要流程与所需资料。在掌握以上知识内容后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准备材料,到特定“部门”进行报建工作。承担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角色的小组负责报批,对于合规合理资料齐全的“开发商”予以发证,对于存在问题的“开发商”指出问题所在,限期改正。通过这种方式增强了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参与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重视课程学习

房地产开发报建现实工作存在的不合规现象是暂时性的。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日益成熟,今后的房地产开发报建工作将越来越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想快速顺利地通过报建报批工作,必须要有具备专业报建知识与素质的报建人员。因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强调课程学习的重要性。

四、结论

通过编写课程讲义,重新设置课程体系,并对教学方式方法进行合理设计,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开发与报建课程组对本门进程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房地产开发报建课程能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的可操作性、学生的参与性增强,能够较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于学生将来从事相关工作、应用课程知识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余源鹏.进军房地产:房地产项目报批报建与开发工作全程指南[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2]赵本宇.房地产开发与报建[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