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农村两委关系,为构建和谐农村打好组织基础

当前有些农村难点、热点问题很多,例如,社会治安不好,封建迷信泛滥,农民之间经常为宅基地、田间地角的归属和农田灌溉问题争吵不休,甚至邪教黑社会势力渗入农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农村的和谐。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充分说明构建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和谐,也就没有城乡的和谐、全社会的和谐。构建和谐农村,两委班子和谐是关键。

从两委在农村中所处的地位来看,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农村的组织保证,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农村各项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落实到农村的基础。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肩负着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一项十分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村民委员会是全体村民的自治组织,在教育团结农村群众搞好农村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重大的作用。农村两委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的战斗力和基础,担负着解决农村难点、热点问题使农村和谐发展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加强党的农村基层两委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夯实执政基础,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当前农村两委存在不和谐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两委”不和谐、不团结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在个别地方已形成“两个阵营”,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走不到一块,给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和谐带来不利的影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村支书和村委主任都想把权力完全集中到自己手中,导致两委争政。部分村“两委”干部工作不协调,互相扯皮。一些村的党总支书记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决策不民主,过分强调自己是“一把手”,是“党领导”,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而村主任则强调自己是村民选出来的干部,上一级党委、政府没权撤自己的官,于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中与村党支书记争高低,争谁“说了算”,导致一些事议而不决,工作始终落实不了。在选人用人上,不是出于公心,而是搞亲亲疏疏,以圈定人,得不到绝大多数村民的认可;在财物的管理使用上,不按规矩办事,自收自支,互不监督,互不制约,群众意见大;在具体工作中,不沟通不商量,各拉各的号,各吹各的调,令村民无所适从。某些村委会主任及村委成员的政策水平低,无视规章制度,对党支部的领导有抵触情况,村中的大事不与党支部沟通和商量,但又缺乏必要的管理经验,因而难以同党支部合作共事。

第二,村党支部把党的领导绝对化,习惯了大包大揽、一个人说了算,忍受不了村委会接管村务的法定要求,村委主任不能独立行使职权,出现支部独政;在个别村,党支部作为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地位受到片面性理解甚至曲解,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村委会组织法》和《村民自治章程》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有的村支部仍习惯于沿用封建家长制的工作方法,搞一言堂,对村委会工作包办代替,使村委会成员只能担当跑腿、听喝的角色,村委会的作用难以发挥。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党支部不注意抓大问题、方向性政策性问题,却事无巨细,包揽一切,尤其把财务收支由村支部一支笔审批发挥的淋漓尽致,别人无权过问,监督的乏力甚至虚无往往给经济违法违纪造成可乘之机。

第三,是部分村委会事事越权“不让管”,而党支部无原则退缩“不愿管”;也有部分情况是村委会接管村务,要求清产核资,摸清家底,这对那些存在经济问题的村支书来说,意味着劣迹曝光,他们必定会拼命抵制和诋毁村委会,把村民选举说成是“贿选”、“家族黑恶势力拉票”,试图摧毁村委会合法性而自保。在这种情况下,村支两委的冲突、村主任和村支书的较量、干群关系矛盾、新老班子的拉锯战等,实质就是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和多数群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斗争。这也是两委矛盾中比较普遍和棘手的问题。

第四,两委职责不清、工作无序。有些村干部对党支部、村委会各自的职责、权限说不出来;有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办公地点四壁空空如野,见不到有关两委职责、成员分工、及规章制度等张贴物。职责不清势必造成工作无序,结果两委班子对村里的易事、落好人的事抢着干,而对难事、得罪人的事都甩手,造成整体工作被动、落后。

两委不和谐的结果,使得村级组织间相互无休止争斗,村干部很少有心思考虑村庄的公共事务,限于无谓的内耗,从而浪费了巨大的组织资源。更不要说带领人民群众搞好经济建设,搞好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要原因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权不清、职责不明。有些村党支部书记对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农村工作中的核心作用,缺乏全面、科学的理解,习惯于村里的大事小事都由党支部乃至书记个人说了算,不如此就感到不舒服。有的说:党是领导一切的,我是党支部书记,村里的事不听我的听谁的;有些村的村委会主任对自身的职责范围也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说:党支部是党员选举的,而村委会是全体村民选举的,只有村委会才真正代表群众,我村委会主任说了不算谁说了算。认识上的片面性导致两委干部工作中争权压势、争名夺利现象的发生。

其二,村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素质不高。客观的讲,目前,村级干部的文化水平、政治觉悟、工作能力还不是十分太高,“上台”的目的不是为群众着想,或者说不是为了大多数群众着想。有的村干部“上台”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独断专行;有的铁哥们帮派意识十分强烈,顺我者昌,逆我者忘;有的不善于学习,不知“自己是干什么的”,问他村委会主任应该做什么,他都说不清,社会经验、创新意识很缺乏,只知道当“官”,做老爷,光宗耀祖。还有部分村级领导能力太低,开会不能讲话,原则政策不了解,方法没有。由于素质低,尤其政治素质太低,政策水平差所以产生的争权夺利等现象。他们之所以能够当选,一是有贿选现象。有些人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运用非正当手段谋取村官,贿选就是其中手段之一,这种情况在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个体业主和私营企业老板中比较突出。二是宗派势力、家庭势力和农村恶势力幕后操纵选举情况比较严重。这种现象在一些大村和民族村情况更为突出,三是候选人误导欺骗群众。有的人在竞选演说时,玩说大话、空许愿的把戏,以此欺骗群众换取群众支持。四是选举的组织工作存在漏洞。事前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村内不同民族间、不同类型的群众间、上下届村干部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了解不够,不注意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忽视积极正确的引导,满足于履行法定程序,追求大民主,致使那些不适合当村干部的人走上村干部岗位,有的甚至是多年的村霸。

其三,教育培训不够。一方面,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还未真正落到实处,有时在内容确定和时机选择上其针对性和时效性把握的还不够好,重视任后培训忽视任前培训,重视农村科技知识的教育忽视民主法制知识的教育;另一方面,有的村干部缺乏自我加压、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涉及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如何开展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范知之不多,造成工作中揽权、越权和蛮干、盲干现象的发生。

其四,上级监管不力。上级有关部门未能很好地帮助农村两委班子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对农村两委班子中存在的不和谐问题缺乏预见性、主动性,反应迟缓,措施不到位,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未形成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未能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落到实处。

构建和谐两委关系的对策

我们对此问题的应对方式不能停留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层面上,也就是常言所说的头痛医痛,脚痛医脚上。应该为此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营建和谐稳固的两委关系,为农村发展和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改善和促进农村两委关系和谐的主要措施和方法有:

首先是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农村两委成员的培训。对两委关系不协调村,区县委、乡镇党委每年要拿出专门时间对这些村的两委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指示精神,使他们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是村里的“一把手”,主持本村全面工作;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的统一分工和领导下,负责抓好具体村务管理工作;村两委其他成员按照党组织分工,做好各自分管工作,使他们明确农村的和谐在和谐社会全局中的地位,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还要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学法、用法的能力,同时要对全体村干部进行和谐教育,使他们增进团结意识。另外,要进行定期谈话教育,乡镇领导同志要经常与关系不协调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谈话,时常提醒、帮助、教育他们,使他们端正从政动机,把心思从内耗中解放出来,用在团结干事为民办事上。

要选好、选准班子、“班长”。古人云:为政之道,贵在得人。班子中“班长”处于核心地位,是“一把手”,其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全局。因而必须严格慎重选准选好基层班子的“班长”。选什么样的人进班子,这是农村两委班子强弱、工作好坏的决定因素。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们党在干部工作中长期实行和坚持的最基本的正确原则。农村两委也必须选德才兼备的人。既要注重干部的政治素质,也要重视干部的工作才能。两委班子不和谐现象的发生,大多数是由于部分干部素质不高造成的。为此,要把选拔高素质的村干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按照“两推一选”的方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对农村两委班子换届或届内调整时,要把好候选人的素质关。坚持从一看党性和原则性,二看领导能力、开拓精神和事业心,三看是否能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四看是否廉洁公正,五看是否有较高的群众威望等五个方面入手,把农村基层中最好的干部选拔到“一把手”的位置上来。在正式选举前,乡镇党委要广泛宣传当选村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各方面推荐的候选人,乡镇党委要逐一谈话,并通过找群众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思想品质、从政动机。对素质不高、动机不纯、热衷搞宗族派性的候选人,在党组织班子选举中,直接做出候选人素质条件的规定,予以排查出去;在村委会班子选举中,乡镇换届领导小组在指导村选举委员会制订选举章程时,把候选人的条件列入其中,从源头上把关,为班子选建打好基础。在选拔“一把手”过程中,始终坚持能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自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奔康者上,而碌碌无为者下;能处处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者上,而推诿、扯皮及遇事回避者下;主动积极,打开工作局面,完成任务好者上,而被动、消极者下;能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威望高者上,而脱离群众、高高在上者下;能依法办事,办事公正廉洁者上,而办事刁难、阻挠及贪婪者下,以优胜劣汰。

要尽量扩大实行两委交叉任职比例。农村两委交叉任职,有利于形成精干高效的领导班子,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因此,要采取宣传引导,统筹考虑人选,积极支持鼓励村党组织成员参与村委会委员的竞选、村党组织书记竞选村委会主任等综合措施,为实现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的比例,增加他们的互动。通过这种方法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的产生。

要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健全各项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各项村规民约,是规范村“两委”干部、广大党员干部依规办事、议事及行为,这是确保农村和谐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依法治村。具体要建立的制度有:1、要建立党支部和村委会职责制度。党支部和村委会都有自己的职责,各自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准确定位,做好本职工作。2、要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村委会每月要向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对重大村务事项必须随时向村党组织请示。3、要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对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必须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进行,以广大群众的意愿来决定事情的做与不做,防止发生擅自做主、各自为政的现象,使村干部逐渐淡化替自己、替家族、替少数人说话的“权力欲”。4、要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每半年,村党组织向党员大会,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党员和村民的审议和监督。5、要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底乡镇党委要组织党员群众对村两委班子和全体成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每年要组织召开一次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努力通过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使村党组织在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开展工作。6、要建立完善村“两委”互动的工作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使“两委”减少误解,相互信赖、互相支持。7、要严肃组织处理制度。对农村两委严重不和谐的村干部,经批评教育没有明显改正的,果断进行组织处理。要分清责任,属于党组织成员的,及时调整村党组织班子;属于村委会成员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进行组织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几十年来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坚强,事业兴旺。两委关系如何,是否和谐,直接影响到农村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党群关系是否和谐、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是否巩固。可以说农村干部虽然职位不高,但是责任重大。总之,农村两委的和谐,直接关系到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成败。只有处理好农村两委关系,才能为构建和谐农村打好组织基础。

(作者单位:遵义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