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民主化视野下的法国基础教育改革

一、法国教育民主化思想的发展

1947年“郎之万—瓦隆”计划首次提出了教育民主化思想[1]。其最初是指受教育机会平等。

上世纪60年代法国一些社会学家开始关注教育事业,教育民主化理论大量涌现。在这种理论影响下,教育民主化思想发生了重要变化,由受教育机会平等扩展到学业成功机会平等。1982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宪法性文件《权力下放法案》,法国教育民主化又扩展到参与教育管理的平等。

随着社会民主化程度的提高,教育民主化的内涵不断扩展,逐渐从受教育机会平等,学业成功机会平等,参与教育管理的平等以及个性、爱好、能力发展的机会平等四个方面展开。

二、法国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

1.受教育机会平等——建立统一学校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国的双轨制教育体系作为阶级不平等的重要表现形式受到强烈抨击。1919年法国出现了一个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组织——新大学同志会,主张建立统一学校,以实现教育平等。以新大学同志会的活动为契机,法国很快形成了统一学校运动。1923年,法国政府决定所有的初等学校按照同样的教育计划实施教学。1975年法国议会通过了《哈比改革》。改革试图通过机会均等的学校缩小社会的不平等,决定建立单一的初中。所谓单一的初中,就是说不仅招收所有适龄青年(这在1959年教育改革中已实现),四年内还要实施统一的教育。此次改革是义务教育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过渡的决定性一步,提高了教育民主化程度。

2.学业成功机会平等——克服学业失败

(1)教育优先区计划

1981年法国政府提出了“教育优先区”计划。教育优先区定义如下:一个教育优先区就是通过共同行动计划联系起来的一个小学及公立中等教育机构的整体,接纳生活在弱势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下的学生[2]。教育优先区是根据学校的社会环境、学生家长的职业状况、中小学留级率、移民学生比例等指标确定的。对被确定为教育优先区的地区,国家采取强化早期教育、重视个别化教学、追加专门经费、增加教师补贴、加强教师进修、更新教学设备等措施,以提高教育质量。另外,在管理方面国家也予以特别支持,在教育优先区更多地依靠学校发展计划和地方分权的行政管理,以获得教育优先区内部行动者更广泛的支持,一旦达到要求教育优先区便取消。

(2)方向指导体系

1989年《教育指导法》规定:“学生有权利获得有关学业、职业方向的指导与信息,这是受教育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学校教师和方向指导人员应帮助学生确定其学业和职业方向,并为学生完成学业和就业提供方便。”上世纪90年代法国加强了对学生的方向指导。在法国将帮助学生选择适合个人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学业方向和职业出路的指导工作称为“方向指导”。法国方向指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组织严密的网络系统。其中,国家教育与职业信息局负责搜集、整理以及发布信息;信息与方向指导中心负责传递信息以及指导学生;学校指导人员从不同方面为学生提供帮助。方向指导贯穿法国各级各类教育,因为每个阶段甚至每个学年结束以后学生都要面临多种选择。

(3)进行课程改革,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最基本的知识和技能

法国从1995年颁布新的初等教育教学大纲开始,逐步颁布了新的初中和高中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求小学课程的目标之一是使学生掌握“分享的学校文化”。掌握法语和公民教育是小学教育的主要内容,法语是掌握所有知识所不可或缺的,公民教育则培养学生的行为和态度。在小学阶段逐渐引入不同的学科领域,以利于加强学科间的联系;初中阶段要求掌握“知识的共同基石”,包括三个学科组:语言掌握、人文文化与科技文化。1998年由梅里教授领导的组织委员会向教育部提交了一份题为“高中教授什么”的调查报告,报告提出了“共同文化”这一新概念,指学生将来学习和生活中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包括法语、历史和地理、公民与法律和政治教育、体育、艺术表达和基础科学文化,此外,还有高中毕业班开设的哲学思考课。2005年4月法国颁布了《学校未来的导向与纲要法》,该法案提出了“必不可少的共同基础”这一核心概念,指学生16岁完成义务教育时必备的知识、技能和生存态度,包括:法语、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与民主社会中共同生活的教育。此外,该法案的附加报告还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所有学生成功。

3.参与教育管理的平等——教育权力下放与公众参与教育管理

1982年法国《权力下放法案》规定:大区、省、市镇分别负责高中、初中、小学的管理、建设、重建、扩建、大规模修缮、装备、运行;某些教学方面的开支和12所机构还在国家的控制之下,人员管理和制定教育规章方面的权能仍完全属于国家。由此可见,这次职能转移主要体现在物质管理方面,教育内容和组织及人员和机构的管理仍是国家的职责。此后,法国教育部又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权力下放的法令,权力下放的范围不断扩大。1990年11月9日的法令将雇佣小学教师的权力赋予学区督学;根据2003年通告框架下的权力分散计划,在中等教育层次把教学人员除名的决定权、批准退休、因职业能力不足而解雇、高级教师排名以及派遣权下放。教育部还掌握极少的大学校预科班和一些欧洲国际课程班的教师的分配权。

参与教育管理的平等不仅指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还指公众参与管理。1992年法国国家课程委员会公布的《课程宪章》,一方面强调课程大纲由国家课程委员会制定并指导全国的课程,另一方面提出由家长协会、教育学派组织、职业部门代表、工会组织、教育出版社、学生家长联合会、学生代表组织参与课程大纲的讨论。为了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2003年法国总理组织了“学校未来的全国讨论委员会”,开展全国性的讨论,收集所有关于学校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委员会建立了专门网站,并提出了22个问题供全社会讨论。参与讨论的不仅有教育专家、学生、家长、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还有政府行政人员、企业界人士和各团体代表人员等。他们依据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政府起草了教育系统指导法案,并于2004年经议会讨论后通过[3]。

4.个性发展机会平等——个别化教学和自由的选课制

从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学生中心主义”在法国倍受关注。1989年《教育方针法》附加报告明确指出“学生处于教育系统的中心”。1992年《课程宪章》规定了法国今后课程编制以学生为中心。上世纪90年代法国中小学普遍重视个别化教学,各种个别化教学法大量涌现,如个别辅导、小组活动、有专人指导的个人学习、同学科同水平小组教学等。2007年法国开始进行“新高中”改革,主张设置丰富的、开放的、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兴趣的课程,实行更自由的选课制。因此,学校除通识课程和补充课程外还设置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辅导课程[4]。

三、法国基础教育改革的评价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法国教育民主化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在受教育机会平等方面,义务教育阶段从小学到初中逐渐实现了统一。在学业成功机会平等方面,首先,教育优先区的数目不断增加,教育优先区的教育条件获得明显改善,学生成绩较以前有所提高,2003年第2003-133号通报肯定了这一机制的总体运转;其次,法国方向指导系统旨在帮助每位学生找到适合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学业和就业方向,使每位学生都能获得谋生的能力和生活的乐趣;再次,为使学生获得必备的知识和技能,1995年法国开始了教学大纲改革,2005年《学校未来的导向与纲要法》又提出了“必不可少的共同基础”,与生活、生产、个人发展关系更密切,而且还采取了促进所有学生成功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在参与教育管理平等方面,首先,法国国家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范围逐渐扩大,进程不断加快,不仅限于物质管理领域,而且扩大到教学人员管理方面;其次,参与教育管理的人越来越多,由一些组织、协会扩展到所有与教育有关的公众,教育事业真正成为了一种由绝大多数人参与的公共事业。在学生个性、爱好、能力发展的机会平等方面,个性化教学被中小学教师普遍认同,并在众多教师的教学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

法国教育民主化改革在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据法国教育部评估与发展司2002年的评估结果显示,教育优先区学生的学习成绩与非教育优先区学生相比,差距依然明显。教育优先区内小学三年级数学成绩合格率为60.7%,法语为58.8%,而非教育优先区小学三年级数学成绩合格率为67.7%,法语为69.4%[5]。教育优先区内移民数量较大,他们经常讲自己的母语而不是法语,受语言环境的影响,移民学生难以在学校取得良好的法语成绩。另外,教育优先区的设立又使一些条件优越的家庭从教育优先区中搬离,社会分离现象进一步加剧。

参考文献

[1] 吴文侃,杨汉清.比较教育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2] [法]雅基·西蒙,热拉尔·勒萨热.法国国民教育的组织与管理.安延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3] 王晓辉.法国新世纪教育改革目标:为了全体学生成功.比较教育研究,2006(5).

[4]刘敏.法国高中分科定向及会考制度发展解析.比较教育研究,2009(10).

[5] Le Monde del"éducation, N°313, avril 2003.

(责任编辑 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