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学与大学衔接培养学生的政策及执行

摘 要:中学与大学教育有机衔接是直接关系到创新人才出现和成长的重要体制性基础。美国为减少不同教育阶段之间知识脱节带来的浪费,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及社会机构共同努力,推出系列政策及资助项目,并采取多种策略衔接中学与大学,使其标准统一、方式多元。其发展轨迹、指导思想、方式方法值得我国借鉴。此研究通过考查美国中学与大学衔接培养人才的历史和现状,耙梳其主要政策法规,探究其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如大学及职业准备度的定义、大学录取及补救教育、大学预科学校项目、大学指导服务、预测分析系统等,以期为我国创新人才培养拓宽视角和路径。

关键词:衔接;教育政策;大学及职业准备度

中图分类号:G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7)05-0116-07

在杜威的教育哲学中,教育在各个阶段之间的重复或脱节,都是极大的浪费。不同阶段之间的衔接做得好不好,是衡量和评价一个教育体制的重要标准。尤其是高中与大学之间衔接体制的合理与否,是一个教育体制下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重要的边界条件,直接关系到创新人才出现和成长的重要体制性基础 [1 ]。如果将创新人才培养过程比作一场接力赛,那么中学和大学之间这一棒的衔接极其重要。

美国高等教育以高品质的教学质量和灵活高效的人才培养体制著称,而且特别重视中等与中等后教育的衔接。但进入21世纪以来,K-12教育阶段要求较低所带来的弊端愈发明显,有四分之一的美国年轻人未能顺利从高中毕业,超过半数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时需学习补救课程(Remedial Courses),美国大学毕业率从世界排名第一降到第十二 [2 ]。针对上述危机,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一系列教育法规,加大对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经费投入力度,致力于促进K-12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无缝对接,减少由于“分离”造成的教育浪费,强调大学准备度、职业准备度和创新准备度,培养创新人才,以最终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

中美两国的教育体量相当,面临的问题相似,美国促进中学与大学衔接的政策与执行经验,值得我们深入梳理、探讨、借鉴。现在国内对美国相关做法的讨论往往集中在AP、IB或DE等课程衔接模式方面,整体性与时代性有所欠缺。本文通过解读美国教育行政机构及研究团体的报告,重点对美国最新的无缝衔接政策及项目计划进行整体考查,以期为国内中学与大学衔接人才培养提供新的思路。

一、共同促进中学与大学无缝衔接的政府与社会力量

美国相关衔接政策和举措的制定及开展,离不开联邦、各州政府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与我国不同的是,美国联邦教育部与各州的地方教育职责部门,并非上下级领导关系。因此,有必要梳理一下在全美范围内推行统一的衔接政策所涉及的各方力量。

1. 联邦教育部与各州教育机构的角色及关系

美国宪法的第十条修正案明确规定:“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分别由各州或人民保留。”所以在美国,州政府对本州教育负主要责任,联邦政府其实没有管理教育的权力。教育权,非属联邦管辖范围,归属各州行政。于是,在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教育行政机制中,州政府始终为各地教育的领导者,地位最为重要。各州又通过宪法及相关立法,完成州内学区的运作架构,将学区的教学管理授权州教育委员会、教育厅与地方教育委员会:州教育委员会负责本州教育决策的制定,政策的执行则主要由各州教育厅、地方委员会负责 [3 ]。

美国教育部是美国内阁层级的联邦部门,依据《教育部门组织条例》成立,其职责有四:

(1)制定联邦范围内的教育财政援助政策,管理这些资金的分配并监督其使用;

(2)收集数据并监督美国学校的研究,并向国会、教育工作者和公众传播这些信息;

(3)发现、确认教育中的重大课题和问题,并引起全国的关注;

(4)贯彻联邦宪法,禁止在联邦资助项目中存在歧视行为,并确保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力。 [4 ]

由此可见,联邦政府在教育事务方面,更多扮演资助者、研究者、信息传播者、辅导与咨询者等角色。但联邦政府始终积极介入教育事务,加强对教育的干预(interventions),以实现教育公平、增强社会生产力、加强国家竞争力及国防建设的目标。特别是为推进全美范围内的教学改革,联邦政府加大对教育管理权抢夺的力度。如2002年,小布什总统签署通过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对学生考试、课程难度和教师考核等联邦统一标准考核未达标的学校进行财政惩罚,就被视作“联邦对基础教育的最大干预” [5 ]。

2. 教育政策研究机构的类型及作用

除了上述教育行政机构,美国教育界还活跃着大量政策研究社会团体,它们依托政府、企业、社团或大学,在推动无缝衔接政策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智库作用,也是美国教育的一大特色。根据这些机构的经费来源、挂靠实体的不同,其研究特点也各有侧重,大致可分为如表1所示的四种类型。

以早期的衔接政策出臺过程为例,在20世纪50年代,公众注意到部分大学课程与高中教学内容脱节或重复,继而引发了社会关注与讨论。教育职能部门首先委托一些社会研究机构展开摸底调查。其中,较有影响的包括:1951年,福特基金下设的教育促进基金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课程设置应力求避免重复,并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尽早学习高阶课程;1952年,哈佛等六所大学及中学的研究团体,通过对高中最后两年及大学第一年课程重复现象比对,指出高中与大学教学重复严重,时间和经济上大量浪费;政府充分借助这些民间智库的资政服务,并于1958 年通过《国防教育法》,提升教育质量,实施英才教育,联结高中与大学学业要求与标准。由此可见,这些社会团体对教育改革的推动作用。

二、大学与中学衔接相关政策及资助计划

美国有关中学与大学衔接的实践探索及理论研究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在各方面力量推动下,根据社会、时代的需求,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规及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