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展望——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研讨会专辑

2008年4月11日,由上海作协、《上海文学》杂志社共同举办的“中环”杯《上海文学》中篇小说大奖赛颁奖仪式暨“反思与展望: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研讨会在上海作协大厅举行。来自北京、南京及上海的学者、评论家、作家共七十余人参加了会议。现刊登部分与会者的发言内容。

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与多种评价标准

◎程光炜

今天我想谈的主要是在评价新时期文学三十年时的“多种标准”问题。因为我发现,在会上大家谈得好像是“同一个”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但由于人们选取的角度、方法和眼光各式各样,最后告诉我们的却是“各式各样”的三十年文学。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令人惊讶的情况,是因为许多不同的文学评价标准进入了对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代的历史认识。我的讨论,不是要告诉人们一个结论,而是想借这个问题来分析为什么会存在着这么多的评价标准,支持这些标准的背后是一些什么因素。

文学评价的第一个标准,是批评家开出的“经典篇目”,后来被文学史所接受,成为“理所当然”的文学史经典的现象。在80年代初期,国家文学评奖有很多因素介入,如“群众推选”、“专家投票”,最后由“有关部门”平衡等等。在我看来,它们就是当时的“文学批评”,最终确定的获奖篇目实际是它们共同挑选和决定的。但我觉得更应该注意,这个获奖篇目“如何”形成的?我的意思是,是哪些“权力”介入了评奖,并通过一种文学爱好者看不见的搏弈、协商、斗争和妥协,最终达成了这个方案的。进一步说,“群众推选”、“专家投票”只是一个表面程序,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他们挑选的获奖作品是不是与当时的文学问题、社会意识、大众意愿等等取得了某种平衡。为便于说明问题,容我对“1981-1982全国获奖中篇小说”做一个“知识谱系”的归类和分析。代表反思历史题材的有4篇,如王蒙的《相见时难》、王安忆的《流逝》、韦君宜的《洗礼》、丛维熙的《远去的白帆》;反映改革题材的有10篇,如蒋子龙的《赤橙黄绿青蓝紫》、路遥的《人生》、水运宪的《祸起萧墙》、谌容的《太子村的秘密》、魏继新的《燕儿窝之夜》、汪浙成、温小钰的《苦夏》、孔捷生的《普通女工》、张一弓的《张铁匠的罗曼史》、顾笑言的《你在想什么》、谭谈的《山道弯弯》;军事题材有3篇,如李存葆的《高山下的花环》、朱苏进的《射天狼》、朱春雨的《沙海的绿荫》;少数民族题材有2篇,如张承志的《黑骏马》、冯苓植的《驼峰上的爱》;文学探索题材的仅1篇,即邓友梅的《那五》。获奖作品共20篇,其中最多的是改革题材,有10篇,依次是反思历史、军事、少数民族和文学探索等题材。这说明,1979至1984年的文学,还没有获得文学的“自足性”,(1985年后,文学“自足性”的标志,很大程度上是以职业批评家如“先锋批评”开始主导文学生产方式来体现的。他们编选的“选本”,在影响上已经超出了那些“获奖丛书”,最为典型就是《新小说在1985年》)因此“群众投票”对“文学评奖”仍然有着很大的影响。“群众”的权力制服了其它文学权力,如反思历史、军事题材等等,成为挑选和决定这一时期“文学经典”的主导势力。但是显然,“群众”最为关心的不是文学问题,而是社会意识,即中国社会的改革问题,这就使那个时候的“文学评奖”受到了改革问题的牵制。这个获奖(经典)篇目的“文学价值”可能都不高,所以,不少作家在更严格的文学史过滤中都未能成为“经典作家”(如上面提到的水运宪、魏继新、顾笑言、谭谈等),其获奖作品,也被从新时期文学“经典作品”谱系中拿了出来(我们现在如何不是为了研究文学史,谁还记得这些作家和作品)。

文学评价的第二个标准,如何认定“重要作家”的问题。众所周知,新时期文学发展的历史,已与“现代文学三十年”的时间不相上下。既然已有三十年的时间,那么分出“重要作家”和“一般作家”就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工作,无论读者、批评家、杂志和研究者都会关心这个问题:有没有一份“重要作家”的名单?他们是谁?把他们列入这份名单的理由是什么?最近几年,我的当代文学研究界的同行,恐怕都在私下谈论过这个问题。我相信批评家的心目中,更是应该有这么一份“秘而不宣”的名单的。最先打破这个沉默的是《当代作家评论》,从2006年开始,它分别推出了贾平凹、莫言、王安忆、阎连科的“研究专辑”,每期都给这个专辑将近一半的篇幅,以示与过去一般性“作家研究专辑”的区别。这可能是该刊“推出”的一份新时期文学三十年“重要作家”的名单。但我不知道它之后为什么不接着往下做了,是因为别的作家还没有“资格”进入这个名单?还是因为别的杂志编辑技术上的原因?这至少给我一个印象,继续的认定已经出现了困难,因为不能通过降低认定水平使工作进一步展开。

但是通过这份名单,我们可以看出《当代作家评论》杂志关于新时期文学三十年“重要作家”的认定标准。这就是,有过较长文学创作期的、具有突出艺术贡献、至今仍有旺盛的创造力和新作的作家。在我看来,这个“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对一个作家的要求也非常高和全面,恐怕不是所有的作家都能达到这样的标准。进一步说,这是一家“文学杂志”认定“重要作家”的标准。它要求一个作家始终处在有效的、具有创造力的写作状态,不能“过时”,尤其应当经常出现在读者、批评家和研究者的视野之中。更具体地说,它乃是一种“批评”的“标准”。也就是说,凡入这份名单的作家的创作,必须仍然有“文学批评”的价值,是批评的热点、焦点,否则,他们的“重要性”就将成为一个“问题”。

我想讲的第三个问题是,在选择什么人做“重要作家”时,除了上述的“文学批评”标准外,其实还有“文学史”的标准。文学史的标准可能涉及面很广,入选标准很复杂。这个评价标准我不想展开来谈,只想涉及其中两个方面:即作家在当时文学转折期的″影响力″,和他对文学期的“贡献”。

先说“影响力”。它指的是当一个“文学期”出现拐点,转入另一个“文学期”的时候,那些能够领一时风骚、具有标志性的作家。比如,伤痕文学期的刘心武,反思文学期的王蒙,现代派实验期的刘索拉,性与政治文学期的张贤亮,寻根文学期的阿城、韩少功,先锋文学期的马原,新写实小说期的刘震云、池莉,女性文学期的陈染、林白,抵抗文学期的张炜,新历史小说期的陈忠实,等等。范围如果再扩大一点,高晓声、余华、北岛、汪曾祺等人也应该进入这份名单。这些作家的“重要性”在于,他们的创作终结了前一个文学期的有效性,而使他们的文学期获得了某种文学合法性。通过他们的作品,人们可以看出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一个个不同的“文学期”,它们各自的标志、边界和差异点。而他们的创作,在一个特定时期对社会和文学的影响力是有目共睹的。

另外说说“文学贡献”。这个问题与前一个问题有一些交叉,这是因为,一个作家的影响力,某种方面和程度上是通过他(她)对一个时期的文学贡献的大小来体现的。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即有的作家身上显示的可能更多是他(她)的社会影响力,而其“文学贡献”可能则不大。所谓作家的“文学贡献”,我觉得应该是他(她)所提出的文学主张、观点能够影响很多人,能推动文学明显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他(她)创作的风格和方法具有较高审美价值,对其他作家有“示范作用”,在文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或具有鲜明特色的。正是由于他们的文学贡献,某一文学流派的意义才得以成立,如果放在几十年某一文体(如小说、诗歌)中,也将会极大地丰富和扩展这些文体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