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难题待解

手机电视面临的最大问题来自于监管,这是业界的普遍看法。目前,我国广电业与电信业之间行业分割,政策规定不能互相进入。但手机电视涉及了两方的共同地带,如何协调广电与电信之间的利益,是当前影响手机电视业务发展的重要原因。

监管权“花落谁家”?

在政策监管上,国家广电总局在表面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国家广电总局在下发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对手机电视业务的许可实施做出如下规定:“无论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只要开展视音频传播相关的地面广播数字移动电视业务、手机电视业务、流媒体业务,都要接受广电总局的管理,实行许可制度。”

而信息产业部对手机电视的表态始终温和,3月12日出台的《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2007年工作要点》中提到:“今年将推动手机电视业务的试点、产业化、频率分配及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作为重大专项的方案制定工作之一。”

业务融合呼唤监管调整

水清木华电信研究总监沈子信认为,“今后即使手机电视的监管都划归广电系统,也会面临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计费问题,当广电的内容接入电信系统后,对业务如何计价?这个过程还牵涉到双方的分成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哪一方在分成中占据优势,都会引起另一方的不满,使业务的推进面临困难。”

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法制与监管研究部主任何霞也认为,“目前广电企业将业务扩展到宽带互联网和语音通信。这种发展趋势要求将现有分割的管制方式进行融合,进而构建更为协调有效的管理体制。”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中国网通副总经理朱立军提交了全称为《关于深入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建议》的议案。他在议案中提出,“除媒体内容另有监管部门外,电信与广电网络应由一个机构统一实施监管。另外,还应设立专门的内容监管机构,对内容提供商(信息台、SP、ICP、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统一实施监管,把好内容产品的制作、审批关,保证网络上传播的视频媒体内容的合法性、健康性和有益性。”

如何推进待探讨

虽然融合监管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但究竟该如何推进是值得探讨的问题。UT斯达康(中国)首席科学家杨景认为,“融合监管并不意味着监管机构的完全统一,在通信信息化向其它行业延伸的过程中,不同行业监管机构的融合统一有助于不同行业的标准化,但仅仅依靠组织机构的合并,不可能造就电信和广电的真正融合。目前电信业正在向各个行业渗透,并推动其他行业的信息化进程,这实际上也是电信业与不同行业融合的过程。”

他认为,广电和电信两大产业的确急需实现双向准入,但不一定必须实现统一监管,电信和广电企业也不应一味等待监管部门的融合,当务之急是推动IPTV等三网融合业务尽快发展,在市场发展过程中不断优化管理体制和产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