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巨头覆灭与重生

信息产业是当今人类诸多产业之中的红火产业,其中最具竞争力的从业公司,大都出自于美国,从智能手机到连通全球的互联网,美国公司都具有强大的竞争力。

这种竞争力是从哪里来的?

且看一家经历了百余年高低起伏,从“业界恐龙”沦落到“业界乌龟”,几经蹉跎,濒临破灭,又缓缓回升活过来的美国老牌信息产业公司,一路行来的那些故事,或许能有一个答案。

其名曰:美国电话电报公司。

貝尔的电话

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之诞生,与一位名垂青史的发明家关系密切,甚至可以说,此人即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之父——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

贝尔先生出生于1847年,地点在苏格兰,也就是说,他是一个英国人。那一年,大洋彼岸的美国也有一位后来成为伟大发明家的人物来到世上,其名为爱迪生。

与爱迪生所处之贫寒家庭不同的是,贝尔先生不仅家境殷实,而且颇有文化底蕴,祖父是著名演员、学者、演讲达人,父亲是闻名四方的语音学大师,母亲则是一位功力不凡的画家。故而虽然他同爱迪生一样,自幼便对照本宣科的学校教育不感兴趣,但却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特别是语音学方面的训练,对他后来的发明生涯影响至深。

他十六岁那年,曾随父亲去一位贵族兼发明家——查尔斯·惠特斯顿爵士家做客,后者搬出其最新发明的“说话盒子”,由一套复杂机械装置构成,能模仿人的发声器官,吐出几个简单的音节。此物对贝尔启发甚大,加上他从父亲那里所传承而来的语音学背景,心中便有了要发明一种能说话,而且能说“人话”之机器的雄心壮志。

早在他从惠特斯顿爵士家中返回不到一个月,他就开始以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雄心壮志,先做出一个粗糙的“说话盒子”来,结果嘛,自然是并不成功。他意识到自己可能需要先进行大量的学习,打牢基础,遂从此由“学渣”变“学霸”,以优异成绩从爱丁堡大学毕业,钻研领域甚广,包括语音学、电磁学、生理学、解剖学等等。对于新兴的电报,他也有所接触,并成为发烧友一名。

二十三岁时,为避肆虐家乡之瘟疫,贝尔全家迁往美国波士顿。

这是其命运的转折点。

起初他在一所学校中担当教师,以家父所独创的语音法,教授有听力障碍的儿童学会说话。因为教名出众,得以结识两位贵人。这两位贵人之中,其中一位叫做哈伯特,是商人、律师、学校董事长兼专利代理人,他后来成了贝尔的岳父;另一位则是腰缠万贯的富贾,名叫桑德斯,他后来成了贝尔的赞助商。

有两位贵人相助,贝尔便在课余沉浸于电报的世界中。他一直未忘要造“说人话机器”之理想,但看来要在电报上加以实现,不太现实,他只有先考虑改进现有电报技术。两位贵人都是做生意的行家,得知贝尔有意搞新式电报后,便决意出钱资助,并达成了三人合伙的协议。

当时电报是新兴热门行业,热度与今天去搞移动互联网差不多,贝尔只不过是众多投身新行业的年轻人中的一个而已,爱迪生也是其中一个。但贝尔与其他人,包括爱迪生,有着显著不同的一点,那就是他有深厚的语音学背景,又执着于让机器说“人话”,所以在改进电报的路上,他老是跑偏。

偏着偏着,就偏到了电话的路上。

在一次偶然的实验中,贝尔和他的助手,成功地将声音化为电流,并再度化为声音。这也是电话的基本原理,他梦寐以求的“说人话机器”之雏形已现。

然而彼时并非只有他一人有此发现,另有一位名为格雷的发明家,也在改进电报的过程中,突破了“说人话”一关。

但贝尔“技高一筹”。

与后来争议颇大的爱迪生一样,贝尔也不仅是一名只专注于技术的发明家,他极具生意人的头脑,加上他那两位精明贵人,对于“说人话机器”的商业价值,不仅认识到位,还“动作到位”,还没发明出来,就已经预先开始布局。

这个布局的关键,就在于要抢先获得“说人话机器”的专利。美国在独立之后不久便颁布专利保护法,对于发明家的利益,保护十分到位。这种保护反过来也会被发明家所利用,化为一种商业竞争的法宝,贝尔等人就是做此打算。

1876年2月14日,贝尔将其所发明之“说人话机器”,也就是后来所称的电话之原理,以专利形式报至美国专利局。同一天的晚些时候,格雷也将类似的电话之原理报了过来,前后相差在五小时以内。

结果是电话专利权落入贝尔手中。

这是一项将改变世界,并催生出巨大商业价值的“高含金量”专利权,可叹与其失之交臂的格雷,当时竟完全没有一点觉悟:“贝尔似乎把他的全部精力花在电话上……但目前它并没有商业价值……目前我并不想把我的时间和资金花在不会取得效益的此研究上。”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很快就会后悔,后悔到目瞪口呆的程度。

独霸美利坚

格雷一点都不看好的电话,起初也不被绝大多数人看好,故而在其第一次公开亮相于1876年7月25日的美国独立百年博览会时,那些学者专家对其毫无兴趣,看都没有多看一眼。

然而,巴西帝国皇帝佩德罗二世对铁路、电报等等新事物兴趣浓厚,看到电话便想试一试,这一试不得了,这机器竟然能传递人话的新闻立即就引起了轰动。

趁热打铁,贝尔很快与两位贵人,加上自己的一位助手,合伙成立起一家贝尔电话公司。

时间是1877年。

这个电话公司最初的客户,不过二十来家,但这不妨碍其远大前途,因为,没有竞争。

没错,“得益”于美国专利制度的保护,贝尔电话公司是当时唯一有资格开展电话业务的企业。其经营策略也是以此为主,即在自营电话业务的同时,向一些公司提供专利许可,收取不菲的专利费。

一年之后,贝尔电话公司的客户,就接近万家。

不料,明明应该“没有竞争”的市场,却出现了一个竞争者,而且是实力强大。

正是那格雷的东家——西部联盟电报公司。

此公司乃是当时电报业的霸主,1851年就已经创立,前身是四个富商共同出资组建的纽约·密西西比印刷电报公司,在兼并了多家电报公司之后,到19世纪70年代时,已是垄断美国电报业的巨头。许多后来的美国的商界名人都曾在那里打过工,比如爱迪生、福特。但或许是过于专注于电报业,其高层对于电话这一新兴事物之认识,与格雷一样,严重不足,错失良机之后,又企图依靠自己的财大气粗,强势进入电话市场,压垮贝尔电话公司。

为了击败这个“庞然大物”,贝尔重金请来一位高手,名叫威尔。此人虽是农民出身,却在电报、邮政、铁路等行业有着丰富的从业经历,贝尔“挖”他时,威尔正在美国铁路服务公司当总经理。他对于新兴的电话颇有兴趣,有人来请,马上离职,加盟贝尔电话公司。在其指挥下,贝尔电话公司双管齐下,一面退出电报业务,集中精力搞电话,一面发起专利诉讼,强势反击西联公司。

彼时西联公司正受到金融势力的狙击,赖以为生的电报业务都岌岌可危,急于求得和解,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公司名下56000余部电话及配套设施,连同电话业务,都被贝尔买去,同时退出电话市场,回报则是对方退出电报市场。

连西联公司都败下阵来,何况其他觊觎这块蛋糕的企业?贝尔电话公司又接着以一系列的官司,将那些侵犯专利权的公司纷纷挤出了电话市场,并在1888年获得美国最高法院的保护:贝尔电话公司是唯一的电话专利权拥有者。

在这种专利垄断的局面下,贝尔电话公司迅速扩张,早在1885年,公司就已拥有接近16万部电话,年利润超过千万美元。也就是在这一年,雄才大略的威尔洞察到了长途电话业务的暴利,并为此组建起来一家子公司,专做这个生意,其名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缩写为AT&T(American Telephone & Telegraph)。

这个子公司的章程中,写下了其要实现的目标:从连通纽约市每一个地方开始,到连通整个纽约州,再连通全美,然后是全球。

鉴于写下这些文字时,电话问世还不到十年,所以尽可称之为宏图大志,但在独家经营的保护下,加以实现也不是什么难事,难也只难在技术上。第一条长途电话线在1892年建成,连通了纽约和芝加哥,长度大约在1500公里左右,因为技术的原始,一次只能允许打一通电话,其收费是前5分钟9美元,在档案中超过5分钟后的价格缺少记录,估计当时很少人会超时,因为彼时的1美元大约等于今天的100美元,花上千美元煲电话粥显然太昂贵。

随着长途线路的不断加长和增多,AT&T之规模,反超了其母公司,于是便有了1899年子公司收购母公司的奇观。此时美国政府对其的专利保护已经到期,市面上一夜之间竟然涌现出来六千余家电话公司,可想这一行的暴利有多么的吸引人。但AT&T已成霸主,泰山之势不可动摇。1900年全美安装的三百余万部电话中,大半都是它家的。AT&T还踏出国门,开始进入欧洲和亚洲许多重要的城市,这其中就包括晚清统治之下的北京。

为确保竞争优势,AT&T在1925年成立起来一家私立实验室,也就是后来享誉全球的“贝尔实验室”,每年公司利润的百分之三都会作为实验室的研究经费。百分之三看似不多,但考虑到其母公司拥有数百万部赚钱电话机的庞大基数,换算成现金就十分可观了。

这个“贝尔实验室”的任务,就是从事一切与电信有关的研究,稍有突破就去申请专利,好继续享受保护带来的红利,结果就是其逐渐发展到了每天都有两到三件专利诞生的程度,更催生出了一位又一位诺贝尔奖大咖。后来对人类文明影响至深的通信卫星、光纤、高清电视、太阳能电池、射电望远镜、C语言等等科技,都出自于此地。

那是AT&T天下无敌的年代,其目标也从最初的一段话简化成了“让每一个美国家庭都有一部电话”这一句,与后来比尔·盖茨所言“让每一张桌子上有一台电脑”有异曲同工之妙。到1939年,全美电话业务超过八成都握在AT&T手中,其中长途电话业务,更是几乎全盘拿下,而全美所用电话机,也是基本上出自于这家公司。

就电话业而言,它是美利坚的霸主。

也是一个不那么光明正大的霸主,其打垮竞争对手的方式,除了技术和服务之外,更主要的,还是靠一些“阴招”。

比如不允许其他电话公司接入AT&T的电话网络,换句话说,就是只有AT&T公司的电话才能打给AT&T公司的电话,甲公司或者乙公司根本就打不进来。试想一下,如果今日“中国移动”号码不能给“中国电信”号码通话,就知道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又比如内部补贴,就是以其在长途电话业务上的暴利,来补贴在本地电话业务上的亏损,实现本地电话业务白菜价,让竞争对手根本就玩不起。

但AT&T再大,再强,也只是一家存在于美国体制之下的企业,在这套体制的幕后,一直有人在冷冷地瞪视着它。

分裂与重生

自人类有文明以来,通信系统就是国之大计所在,故而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就急速建立起了驿站系统,以掌握各地动向。美利坚南北内战之时,北方之所以取得大胜,原因之一也是在于北方拥有一套总长度超过两万公里的电报网,对于战局之把握,远较南方精准。

那为何美国政府当初对AT&T独霸电话业无动于衷?还在前身贝尔电话公司初生之际,给其专利保护以推波助澜?

因为美国政府既缺乏国營企业之传统,也缺乏国营企业之意愿,在诸多领域都是以私营企业为国家竞争力之载体,在这些企业走出国门遇到外国刁难时,美国政府还要出面援手。如1868年美国大西洋电报公司进军法国市场受阻,美国政府就立即出来表态:“如不允许美国公司在法国铺设电缆,那美国海军就会将法国公司此前在美国所铺设电缆统统毁坏!”

此外,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列强,对于电话并不怎么感兴趣,特别是那些军政要人,还是惯用电报,英国则以掌控着全球最大最先进的电报网络而沾沾自喜。在这种情况下,AT&T对于美国政府的军政价值并不高,控制力度自然也不大。

但在无线电兴起之后,AT&T就发现美国政府有往自己脖子上套绳索的苗头。缘由则是已经取得电报霸权的英国,又以国营方式,强势发展无线电业务,并大举渗透美国,这让美国高官们如坐针毡。1919年,威尔逊总统便公开表示要以无线电来打破英国的电信霸权,并在去参加巴黎和会的路上放出话来:“国际关系领域有三个决定性的因素——国际运输、国际通信和石油……英国在世界有线通信系统中占有实际上的统治地位,但美国在使用无线电的国际通信领域有明显的机会可以挑战她的地位。”

要挑战人家的地位,靠什么?还不是靠美国那一帮做这行的私营企业。

其中之翘楚,便是AT&T。

另一翘楚,则是通用电气。

在美国政府、通用电气、AT&T为主的多方合作之下,造出来一个名为美国无线电公司的这个异类企业,称其为异类,就在于这是私营化盛行的美国,出现的一家公私合营企业。既然是合营,那么原本由AT&T下属贝尔实验室所研发出来准备赚大钱的专利,就得乖乖交出来。在美国无线电公司拥有的1200余项专利中,大半都来自AT&T,肉痛程度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针对AT&T的政府管制也愈加严密了起来,特别是美国司法部,屡屡前来找麻烦。但此时当政之罗斯福总统,虽然有意加强对电信业的管控,还出台了电信法,建立起管制机构——联邦通信委员会,但考虑到迫在眉睫的世界大战的威胁,只得暂缓对AT&T的进一步行动。待到二次大战结束,美国司法部便又找上门来,这次的官司从1949年打到了1956年,结果是AT&T在做了少许让步的情况下,保住了原有垄断地位。

之所以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就在于此时美国国力昌盛,AT&T这样的大型垄断企业也还有旺盛的创新能力,允许其存在有利于美国国家力量的投射,这个投射的形式之一就是二次大战后美国以AT&T等公司技术为支撑,通过广播、电视、电影等手段,铺天盖地向全球传播的美式文化、美式价值观。

但随着上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国力衰退,强化市场竞争,以刺激美国企业活力的经济思想开始成为国策。特别是石油危机袭来之后,美国经济愈发糟糕,失业率飙升、物价飞涨,无论是尼克松,还是福特、卡特,都一筹莫展。但他们都很清楚一点,那就是像AT&T这样由政府暗中“保护”的垄断企业,如果继续纵容下去,只会让美国在全球电信竞争中越来越乏力。

故而,自1974年,也就是尼克松下台那一年开始,美国司法部对AT&T发起了一场力度空前强大的反垄断诉讼。

这一次,无人来保。

官司一打,又是十年,结果是AT&T被强行拆散。

时任总裁的布朗先生将盈利能力最强的长途电话业务、最基础的通讯设备生产业务以及最具潜力的贝尔实验室留在手中,成立起一家新AT&T,将其余业务抛出,形成7个地方性电信公司。

他自以为得计。

不料美国政府紧接着开放长途电话市场,引入大量新兴企业,分食AT&T的盘中餐。更让布朗先生惊呼的是,美国政府还给AT&T搞“特殊待遇”,在管制上进行重点照顾,如对于其所擅长的内部补贴,就出台限价法令,一旦有违就要调查处理。

果然,AT&T被拆分之后,美国电信业的活力再度释放出来,数年之后,便有六百余家生机勃勃的公司在这一行干得热火朝天,已与AT&T竞争多年的摩托罗拉就是其中之一(有意思的是两者后来又携手合作)。

当更具活力的互联网业与电信业交融之后,催生出许多美国名企,但AT&T就大呼不妙了。比如运用互联网和电信技术实现的IP电话,也就是许多中国的“80后”上大学时买来给家人、朋友打电话的那种卡片,就对AT&T赖以为生的长途电话业务造成了重创。1930年要用AT&T的电话从美国打一个长途电话到英国,每三分钟要两百多美元,到了2000年,其资费则是23美分,这个惊人的下降幅度还没有算上通货膨胀率。

出人意料的是,AT&T的经营状况似乎还不错,拆分之后,依然在飞速发展,依然在日进斗金,在新兴的移动通信方面还居于领导者的位置。

可惜,这都是浮华。浮华之下,是AT&T拆分之后,不再具有垄断时期的统一性,股权四分五裂,看似经营良好,实则负债累累,结果让金融势力趁机窜入其中,将这家公司化为他们追逐利润的工具。故而,便有了1995年的再度拆分。这一次,AT&T分成了三家,一家还是从事传统的电信业务,仍叫AT&T;一家从事最赚钱的通讯设备制造,名为朗讯;还有一家生产电脑,名为NCR。

一年之后,当政的克林顿总统,便出台了一部新《电信法》,其主要精神是主张电信市场全面竞争,而且是电视、长途电话、本地电话三大市场化为一体的全面竞争。换句话说,AT&T,以及从它那里拆分出来的公司,要面临更多更强的竞争。此法推出后两年,美国电信业上的公司,便已多达两千两百余家。

从此,AT&T每况愈下,不仅它每况愈下,从它那里诞生出来的朗讯,也是每况愈下,后来竟被法国电信设备制造商阿尔卡特买了去。曾经名震全球的贝尔实验室,也沦落到了差点关门的境地,更遑论再影响电信业的技术潮流。

怪异的是,当年迫于政府压力,从AT&T拆分出來的7家地方性电话公司,却得益于克林顿政府的新《电信法》,日益壮大,发展到了能拿出钱来,回头去收购AT&T的程度。

以这样一种方式重生的AT&T,似乎终于适应了竞争的市场,在2016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上,它排名23位。

(除标注外,图片均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