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推行“营改增”过程中的问题探讨及展望

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即“营改增”,目前被外界视为我国自1994年税改以来,流转税制最为猛烈、重大的一次变革,它将有效消除现行税收制度中重复征税的现象,起到加强中央税收、平衡中央与地方财权的作用。同时也是加快调整我国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措施。本文通过分析目前企业实行“营改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希望对企业有效应对“营改增”这一重大税制改革浪潮的冲击起到借鉴和参考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 营改增 问题 展望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营改增”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试点,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如今,“营改增”已从最初的“1+6”扩展到“3+7”,覆盖到全部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等现代服务业。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2015年本是“营改增”的收官之年,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等行业本应在今年四季度全面完成“营改增”。8月2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时表示,要加快税制改革,“适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中央层面对“营改增”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对“营改增”的定调已经从最初全面完成转向了力争完成。

一、为何“四大行业”成为了“营改增”难啃的“硬骨头”

从国内生产总值来看:201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现价为636,13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为58,336亿元,第二产业为271,765亿元,第三产业为306,038亿元,一二三产业在GDP的占比分别为9.17%、42.72%、48.11%。

从国内生产总值指数来看:201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指数为7.3%,第一产业为4.1%,第二产业为7.3%,第三产业为7.8%,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速7.3%的贡献率分别为4.8%、47.1%、48.1%。

从税收收入来看,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第一产业为207亿元,第二产业为48045亿元,第三产业为55516亿元,一二三产业在税收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0.2%、46.3%、53.5%。

从税收收入增速来看,2014年全国税收收入较2013年增加8393亿元,第一产业增加75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263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5001亿元,一二三产业对税收收入增速8.8%的贡献率分别为:9.0%、31.4%、59.6%。

从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无论是GDP还是税收收入,无论是总额还是增速,占据全国GDP22%(未考虑住宿餐饮以外的生活服务业)、税收收入15%(仅考虑营业税)的四大行业(第二产业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的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均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此外,房地产业、建筑业几乎涉及所有企业及个人,相互关联又影响上下游。金融业的业务种类较多又相对复杂,系统改造难度最大。生活服务业涉及细分行业较多,且行业长期处于不规范状态。可以说,目前“营改增”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容易改的都改了,剩下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

不过,改革只能往前,不能后退,否则将前功尽弃。10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会议要求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改革任务,2017年年底前努力把各项改革举措做实。据此笔者预测2016年年底前四大行业的“营改增”工作定会全面完成。

二、前期的“营改增”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留下了哪些遗憾

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一次新闻通报会通报,前期的“营改增”工作取得了如下成绩。

首先,“营改增”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减税。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减税1918亿元,持续释放改革利好。

其次,“营改增”的推进持续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主要表现为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方式,优化业务结构,最大限度享受营改增红利。如广东已有1/3的纳税人实施服务业与第二产业的主辅分离,1/4的纳税人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

最后,“营改增”相关产业税收持续快速增长。2014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业税收分别增长11.7%、20.4%、13.4%,政策作用非常明显。

此外,笔者认为前期的“营改增”工作也留下了如下遗憾。

首先,未能如期完成“营改增”十二五收官的任务。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做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2015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5年接受采访里也表示:今年按照计划应该完成“营改增”改革,这是“营改增”最难的一步,但今年肯定会出来。但截至目前,原定于7月份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表决的具体改革方案迟迟未见公布。古人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营改增”也是这个理,虽说改革需要评估经济的承受能力,且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但不能如期推出的话,对改革士气还是有损伤的。

其次,“营改增”政策出台给企业的应对时间较短。三年的试点中,给企业应对期最长的4个月,最短的仅半个月(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政策发布为2013年12月12日,正式实施为2014年1月1日)。较短的应对时间导致实施过程中有不少企业出现了税务风险,最突出的表现为电信业。2014年6月改征增值税后,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半年增税64亿元。部分电信企业的计费系统未做好价税分离系统改造,“营改增”后只能依靠人工进行纳税处理;涉及不同税率的套餐、内部单位之间的结算、捆绑销售电信终端等特殊业务在“营改增”前没有与财税部门做好有效沟通并妥善安排解决方案,导致“营改增”后部分企业自身税负骤增,或采取不给客户开票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

最后,“营改增”政策出台的发动宣传力度还不够。“营改增”是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战略性部署,具有一系列重大意义。但改革同时又是利益的重新组合,减税则推进顺畅,增税则推进受阻。因此才有了中旅协拒绝改革,为行业上书请命等不同的声音。笔者认为任何改革都不可能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同时改革的力量也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当改革来临时,与其消极抵抗、坐以待毙,不如勇敢地去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此外,未来税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效益。同等规模的企业可能会由于管理水平的差异而导致税负相差较大,甚至有的企业由于管理不善而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

三、应对“营改增”,我们应该怎么做

笔者所处的保险行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行业也将迎接“营改增”的巨大挑战。截至目前,虽然保险行业“营改增”的具体政策尚不明朗,但是“营改增”将对保险企业产生全方位的影响是确定的,对于财务处理、纳税申报、业务流程、产品定价和信息系统等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且该工作不是财务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必须由企业统一部署,协调财务、业务、精算、办公室和信息技术等部门共同应对。因此,从企业“营改增”面临的外部形势与内部要求出发,加强对保险业“营改增”问题的研究,对于确保我国保险业“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企业主动迎接政策变化、适应改革要求、开创发展新局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金融保险业“营改增”还未开始启动时,笔者就意识到“营改增”是大势所趋,只有尽早了解与跟踪,才可能避免“营改增”所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和成本管控风险。为此,从2012年“营改增”在上海试点开始,笔者就积极参与到“营改增”政策的研究与学习之中。且三年来通过与行业主管领导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不断沟通,通过参加各种研讨的机会,尽可能向财税部门收集反馈企业的合理诉求和面临的困难。今年下半年,在政策即将落地之前,笔者所在的企业已提前完成“营改增”实施对自身的影响分析预判,虽然不全是利好,但我们有信心通过对进项税额的管理实现短期税负不大幅增加,长期税负有所下降,并借助此次“营改增”契机,促进企业税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据此目标我们制定了优化流程、控制风险、实现节税的行动方案,以确保“营改增”的顺利过渡。

“营改增”不是改完就结束了,从政策颁布的那天起,它才拥有了真正的生命。在执行的过程中,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一定会出现一些不合理或不完善的问题,一个健康的财税系统要做的就是不断修正、推陈出新。此次的“营改增”是财税体制改革蓄势多年的一次完美蜕变,我们可以静观其效,看其是否实现了改革初衷,即是否优化了税制结构、完善了财税体制,是否优化了产业结构、促进了经济升级,是否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只有人人都关心改革、支持改革,中国才能在更健康的道路上延续发展奇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单位: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