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门诊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院外遵医行为的影响探究

摘要:目的 研究护理门诊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院外遵医行为的影响,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效果。方法 选择2010年12月~2012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60例精神分裂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这些患者随机分成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分别是30例。对照组接受常规护理,观察组接受护理门诊干预。对比分析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院外遵医行为。结果 观察组患者院外遵医嘱行为远远优于对照组,包括患者的服药依从性、疾病了解、适量运动、定期复查、情绪调节、合理饮食。对照组的患者满意度仅为80%,观察组的患者满意度高达96.7%,观察组的患者满意度远远优于对照组。结论 护理门诊干预能提高患者的院外遵医行为和患者满意度,因此值得在精神分裂患者中推广使用。

关键词:护理门诊干预;精神分裂患者;院外遵医行为

精神分裂症属于精神障碍疾病,主要特点是病程相对较长,而且复发的概率很高。所以,患者院外遵医行为有利于防止病情复发,而护理门诊干预属于新型护理模式,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患者的院外遵医行为。本次研究重点探讨了护理门诊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院外遵医行为的影响,以下是报告内容。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0年12月~2012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60例精神分裂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在30例对照组中,男性患者有18例,女性患者有12例,年龄19~52岁,平均年龄为(33.5±5.3)岁。病程1~18年,平均病程为(8.5±2.1)年。在30例观察组中,男性患者有16例,女性患者有14例,年龄20~54岁,平均年龄为(34.5±5.4)岁。病程1~19年,平均病程为(8.8±2.7)年。观察组和对照组的年龄、性别、病程等一般资料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对照组接受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接受护理门诊干预,以下是门诊护理干预的具体措施。观察组患者出院2w之后开始在护理门诊接受护理门诊干预措施,护理干预时间总共是1年。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对患者采取不同的护理措施。①护理人员要为患者及其家属介绍疾病的基本知识,同时强调患者接受药物长期治疗的意义和重要性[1]。护理人员要让患者家属认识精神分裂发病的症状,以及药物治疗的作用,还有药物治疗的不良反应。②护理人员要对患者实施心理护理干预。倾听患者的心声,了解患者的痛苦,用言语开导患者,形成良好的护患关系。③护理人员要帮助患者训练其生活技能,使患者形成按时服药、正常饮食、早睡早起的良好习惯。此外,护理人员要重视训练患者的社会功能。提高患者参加社会工作的兴趣,尽可能减少患者对家人的依赖性,使患者能够真正的独立,最终恢复社会功能[2]。④护理人员需要训练患者家属的情感支持。给予患者更多的爱和帮助,使患者感受到亲情,体会到自己的存在感,从而对世界充满信心。

1.3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使用SPSS12.0软件包处理数据,使用t进行检验,P<0.05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患者院外遵医嘱行为 观察组患者院外遵医嘱行为远远优于对照组,包括患者的服药依从性、疾病了解、适量运动、定期复查、情绪调节、合理饮食。表1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院外遵医行为对比,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的院外遵医嘱行为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2.2患者的满意度 对照组的患者满意度仅为80%,观察组的患者满意度高达96.7%,观察组的患者满意度远远优于对照组,表2为观察组和对照组的患者满意度对比,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满意度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精神分裂症作为一种精神障碍疾病,其病程相对较长,而且复发的概率很高,因此患者在出院后为了防止病情反复发作,需长期坚持服用药物,遵医行为指的是患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疾病了解、适量运动、定期复查、情绪调节、合理饮食等方面都符合医生的要求,遵医行为有利于防止患者的病情复发,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而护理门诊干预属于新型护理模式,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患者的院外遵医行为[3]。因此,护理门诊干预的意义非常重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患者遵循医嘱的积极性。患者的受教育程度、家庭因素以及社会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患者遵从医嘱行为,所以护理门诊的护理人员一定要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交谈方式,以及细心耐心的心理素质。只有高素质的护理人员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精神分裂患者,促进患者的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1]王彩虹,杨永杰.护理门诊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和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0,4(03):347-348.

[2]米瑛.社区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遵医行为的影响[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1,2(02):345-346.

[3]占建华.6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护理干预效果的研究[J].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13,5(03):555-556.

编辑/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