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教育政策的演进与变迁

第一章:我国教育方针的沿革

一、“五四”运动前后(1918—1924)

“五四”运动前后,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恽代英等早期共产主义知识分子的教育方针思想十分丰富,既阐明了教育的性质,为新民主主义教育的准确定性和科学定位提供了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思维和方法论范式,又指明了教育的方向,为新民主主义教育的发展方略和发展前景设计了教劳结合、工读结合的理论基础和纲领性原则,尤其为建党初期教育纲领的制定及其实践活动作了很好的理论准备,是现代中国教育方针史上的宝贵财富。

李大钊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方针思想:1919 年,他在《新青年》上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指出教育也受政治的制约,且对政治和经济产生影响。因而,中国教育必须与政治革命和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彻底冲击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堤坎,以祛除国民劣根性、唤起民众觉悟、改造社会为目的,在当前形势下,尤应关注青年教育和工农大众教育。他要求青年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树立革命人生观,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1919年,他又撰文指出,“完美教育的方针”,便是“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都要尊重人的个性”,“要使全国人民不论何时何地都有研究学问的机会”。

陈独秀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方针思想:中国的新教育朝什么方向发展?陈独秀主张,应建立“在社会的需要上面”,与社会实际紧密联系,向社会开放。陈独秀大声疾呼,要使“引车卖桨之徒,翁牖绳枢之子”都能进学校读书受教育。他说:“新教育对于一切学校的概念,都是为社会设立的。自大学以至幼稚园,凡属图书馆、实验场、博物院,都应公开,使社会上人人都能够享用。”他认为,对广大劳动人民实施教育,必须本着“庶民”的方向,即平民教育必须符合劳动人民求得解放的根本利益,而且这种教育必须是在打破“政治上、社会上一切特权阶级”的同时进行。陈独秀强调,教育必须联系实际,学术必须与社会结合,学校应该破除“闭关主义”、 实行“开放主义”,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各种社会教育机构,都应向社会开放,使社会上人人都能够享用,必如此才能够将教育与社会打成一片,才能够造成社会化的学校和学校化的社会。

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方针思想:毛泽东主张通过革命改造社会,进而改变不合理的教育制度。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毛泽东教育方针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他主张,建立新村,要以教育为工具,在新教育、新学校中,要实行半耕半读。学生一面读书,一面耕作。他认为,创造新学校、施行新教育,必与创造新家庭、新社会相联系。1920年,他阐述了教育和政治、教育权和政权的关系,表达了教育必须为政治服务的唯物史观的教育方针思想:“教育一要有钱,二要有人,三要有机关,现在世界,钱尽在资本家的手,主持教育的人尽是一些资本家,或资本家的奴隶,现在世界的学校和报馆两种最重要的教育机关,又尽在资本家的掌握中”,况且“现在世界的教育,又是一种资本主义的教育”,而“教育所以落在资本家手里,因为他们有议会、政府、法律、军队和警察”。因此,无产阶级如果不夺得政权,“安能握得其教育权”?

恽代英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方针思想:他从改造整个社会的基本点出发,认为应“要求他的身心各方面发展,可以有利于他自身和他同时代及后代人类的生活”。针对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他提出,要把教育放到社会上去,以改造社会的目的来办教育,改造中国社会,最需要国民觉悟,需要革命家和能够掌握政治、经济局面的人才,因而应该注重实施情意教育和社会科学教育,以增强民族自信力,培养“感觉灵敏、情感纯挚、意志强固、气质朴实”、“抵抗力强、切实精密、能奋斗不倦”、“能革命的人才”,从而为改造社会服务。1924 年,恽代英发表《在革命运动中的教育问题》一文,指出教育是改造社会的有力工具,但必须帮助革命才真有价值。恽代英强调,我们是为今天的中国办教育,不是为教育办教育。处在危急存亡时刻的中国,要根据当前的急需来决定教育方针。

二、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在这个时期,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成为了中国革命最主要的任务。在这种形势下, 党中央和毛泽东从我国抗战实际出发, 及时提出了实行抗战教育的思想。在抗日战争刚刚爆发后的1937年7月, 毛泽东同志就在《反对日本进攻的方针、办法和前途》一文中指出, 要反对妥协退让, 实行坚决抗战。坚决抗战的办法之一就是实行国防教育, 即“根本改革过去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不急不务和不合理的办法, 一概废弃”。1937年8月, 中共中央在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 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提议, 通过了著名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其中第8条为抗日的教育政策, 明确提出:“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 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

在抗日根据地把干部教育摆在第一位,是依据干部在革命战争中的作用和当时教育的根本任务提出来的, 也是我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教育建设的成功经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联系”,是马克思主义一贯的教育思想, 也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教育的基本经验之一。1943年,党中央提出了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号召,大力发展学校的生产事业。解放区的各级各类学校,都结合本身的特点,组织广大师生参加劳动。所有根据地的干部学校都把生产劳动列为学校教育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7年冬季, 陕甘宁特区教育厅印发《冬学须知》的小册子,指出在抗战动员中,应使冬学成为开展社会教育、消灭文盲、普及教育的有力工具之一。冬学的对象是失学的青年和壮年,要运用民主的方法发动群众来组织冬学,避免使用包办或强迫命令的方式办冬学。各地也广泛开展冬学运动,普遍开办民校,对广大的劳动群众进行政治教育和识字教育。

三、解放战争时期(1945.8.—1949.10.)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教育,执行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这个时期革命的总任务和形势的变化,对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政治内容做了调整,把教育为解放战争和土地改革服务作为主要内容。

解放区各级政府在接管和改革学校中,采取了审慎的政策和措施。(1)对各级学校采取保护政策,妥善接管。在各级学校建立新的领导体制,废除国民党政府军训、童子军训练和反动的训导制度,解散反动党团组织。对原有课程进行初步的调整和改革,废除公民课及其他有法西斯主义毒素的教材,采用新的政治常识、国文、中国近代史等教材。(2)在接管学校时,对于广大教师和知识分子采取团结教育的政策,提高他们的觉悟,使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学习革命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认识中国革命的前途和任务,明确个人努力方向,清除国民党政府反动宣传的流毒。在解放战争期间还对旧社会遗留的私塾进行了改造。

1942年4月,《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反对教育工作中的急性病》,它强调共产党在根据地办教育当然最重要的是立场问题,在站稳立场的同时,也应该从中国的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中吸取养分。

四、新民主主义教育向社会主义教育过渡时期(1949—1956)

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强调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教育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和建设服务”。其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其发展方针是普及和提高相结合。还提出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为基础,吸取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的工作方针。

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人民教育》创刊号上发表的《当前教育建设的方针》一文中明确指出:“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是当前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方针。”

实践证明,这个教育方针适应当时的社会性质,符合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五、建设社会主义教育时期(1957—1965)

1957年2月17日,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个教育方针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时代特点。

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了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即:“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强调教育为政治服务,不提教育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未必恰当和全面。特别是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历史条件下,片面突出为政治服务,就容易理解为单纯地、直接地为政治运动服务,为政治斗争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针对当时教育脱离生产劳动、脱离实际的情况提出来的。然而当时生产劳动安排过多,冲击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过分强调知识分子参加体力劳动,这些都是有失偏颇的。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教育领域内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削弱了行政系统和业务职能部门的作用,影响了学校中知识分子积极性的发挥。

1961年,中共中央召开八届九中全会,通过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教育也相应进行调整。在中共中央先后批准试行的《高教六十条》《中学五十条》《小学四十条》中,重申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六、社会主义教育遭受破坏时期(1966—1976)

“文革”期间,教育制度遭到破坏。

七、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时期(1977年至今)

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文化科学水平。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81年,中共中央作出的《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在稍后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我们教育的基本方针是明确的,那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坚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

1983年9月,邓小平同志给北京景山学校题词中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一战略思想从当代世界发展和民族命运的高度,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提出了总体要求,即教育要为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为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为我们国家的未来发展服务。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还写入了“三个面向”。这些重要思想的提出,充分适应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实现了由“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思想升华和历史飞跃,加强了教育与社会的联系,促使教育主动适应现代化建设需求。

1987年3月,《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和《中国高等教育》召开宣传报道工作会议,国家教委副主任、党组书记何东昌作了重要讲话。在谈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时,他说:从实践来看,教育方针包括办学方向,培养学生的基本途径和培养目标,我们的办学方向是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培养学生的基本途径是教育同社会实践相结合。社会实践包括生产劳动,但不限于生产劳动。我们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

1988年3月25日,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又指出:“我国教育事业的根本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和各类专门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努力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发展,并适当加强劳动教育。”

1989年11月,邓小平同志给少先队建队40周年的题词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

1990 年12 月30 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全面提高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1991年,李铁映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了《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报告,把教育方针正式完整地表述为: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与规定,从此这一方针便具有了法的效力和法的权威性。这个教育方针与以前的两个教育方针相衔接,和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教育的要求相适应,既有连续性又有时代性。

2007 年10 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教育政策的内容进行了新的阐释和丰富。

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其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其工作方针是:“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第二章: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的沿革

一、过渡时期的师范教育政策和法规

1951年8月,教育部召开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师范教育会议,确定了要为培养百万人民教师而努力奋斗的目标,明确了师范教育的工作方针必须是正规师范教育与大量短期训练相结合,通过并制定了《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到1953年,全国中等师范学校已发展到791所,学生增加到36.9万人;高等师范学校发展到33所,招生数增加到20200人。

1953年10月,政务院颁发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的指示》。

1954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师范学校今后设置发展和调整工作的指示》,确定今后应根据初等教育的发展情况,有计划地发展中等师范学校,要将现有的初等师范学校逐步改为中等师范学校或轮训小学教师的机构。

1956年前后,教育部先后颁布和实施了《师范学校规程》《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条例》和《师范学校教育实习办法》,制定和颁发了《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和《幼儿师范教学计划》,编写了学校各科教学大纲和教材。这段时期内,我国的师范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新中国的教育事业培养了大批合格教师。

二、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师范教育政策和法规

这一时期,师范教育出现了大跃进,导致教育质量大幅度下降。1961年之后,通过贯彻党中央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了师范教育工作中的一些“极左”现象,对师范教育进行了调整,重视了师范教育的质量。1961年10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师范教育会议,讨论并制定了《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育计划(草案)》《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育计划(草案)》,为消除大跃进所产生的不良后果,为推动今后师范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显著的积极作用。

三、十年动乱造成的师范教育大倒退

从1956年到1971年,全国师范院校连续五年没有招生,大部分师范院校被迫停办、合并、搬迁,校舍被挤占,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大量流失,许多教师受到迫害。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期的教师教育政策与法规

1. 拨乱反正时期

1978年10月,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师范教育,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师资队伍,是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的百年大计。1980年6月,师范教育会议召开,确定我国的师范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师范本科学校培养高中教师,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初中教师,中等师范学校培养小学师资和幼儿园师资。会后,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中等师范学校规程(试行)》《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2.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必须对现有的教师进行认真的培训和考核,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

1989年6月,原国家教委发布了《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扩大了地方的办学自主权,突出和加强了师范性,进行了整体改革,突破了单一的必修课模式,规定中等师范学校也可开设选修课。

3.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1992年9月,原国家教委制定并印发了《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基本要求(试行稿)》,并编写了《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2月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进一步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师范教育是培养中小学师资的工作母机,各级政府要努力增加投入,大力办好师范教育,鼓励优秀中学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进一步扩大师范院校定向招生的比例,建立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保证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为我国的教师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基础,对我国教师队伍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颁布,又一次提到“要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4. 二十一世纪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其中特别强调要“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

资料来源:

1. 杨天平、黄宝春《“五四”前后共产主义知识分子的教育方针思想》,原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6期.

2. 邹光威《解放区时期解放区教育》,网络资料.

3. 李忠康《略论党在抗日根据地的教育政策》,原载《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2卷第3期.

4. 高华《抗战时期的解放区教育》,凤凰网.

5. 张乐天主编《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6.《建国以来各时期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表述》,清华大学网站

7. 陈玉纹《教育政策变迁研究》,原载《黑龙江史志》2010年第5期.

8. 钟娟《我国教育政策的变迁研究》,原载《继续教育研究》2010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