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弄丢了谁家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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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知道自己很讨厌,并且我不在乎自己可以更讨厌一点。

让一个人喜欢你很难,但讨厌你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如果你去学校打听我,要是有人夸奖我,那个人一定是孙星亮。

要是有人沉默不语,急急忙忙地走开,那他们一定是曾经被我威胁过,教训过,或者正在、即将被我威胁着、教训着的同学们。

要是得到的是一片嘘声:“成善善啊,真是个很糟糕的女生,大家都很讨厌她……”诸如此类巴拉巴拉,那些一定是不明真相又喜欢以讹传讹的广大群众。

如果你去问单成熙,他一定会皱着眉头,嫌恶地说一句:“我不认识她。”不过,你肯定不会因为他的没礼貌而生气,因为单成熙真的好帅,皱着眉头也好帅,所以即使每次他都那样地看着我,我还是会在心里感叹:“丫怎么就这么帅。”

[2]

我第一次见到单成熙时只有七岁,地点是在成家那张华丽的红木餐桌上,那上面的桌布永远是洁白如新镶着繁复的花边,美丽得让我局促不安。我穿着成家买给我的高档连衣裙,那布料实在太柔软,让穿惯了粗布衣服的我总有一种在裸奔的错觉,我僵硬地坐在椅子上,像一个机器人,我真害怕自己一转头,脖子就会咯吱咯吱地响起来。

过了一会儿,门厅传来了声音,我抬眼望去,成亦萱扯着单成熙的手走了进来,我看到单成熙的第一眼,简直惊为天人。

于小花偷看完她姐姐的言情小说后,告诉我她要找到她的白马王子,我问她王子长什么样啊,于小花沉思了一会说,王子跟咱村长儿子一个样。

此时此刻,我真想冲她喊:“于小花,你这个大土鳖,单成熙这样的才叫王子啊!”可惜这个王子已经和成亦萱这个妖婆结下了娃娃亲。唉,简直暴殄天物。

单成熙看着我皱着眉头问成亦萱:“她是谁啊?”

成亦萱看也没看我,不屑地说:“乡下来的穷亲戚。”

我低下头,忘了,其实自己也是个土鳖来着。

大人们也都到齐了,我看着他们笑着寒暄,搞不明白,这些人怎么笑出这么夸张的弧度。

成铭指着我跟大家介绍:“这孩子叫成善善,我们家的远方亲戚,没有父母,以后会寄住在我们家,在学校小熙萱萱要多照顾照顾她。”

虚伪!我在心里暗骂。

单成熙的爸爸拍着成铭说:“老成就是心善,不过这要是都来找你,你可是管不过来了啊。”

成亦萱的妈妈,脸尖的像葫芦娃里的蛇妖一样的女人,呵呵笑着说:“可不是嘛,只要老家有事求他,他没有不答应的,多为难都不吭一声。”

简直虚伪得要死!这饭还没吃我已经开始反胃了。

吃饭的时候,我故意狼吞虎咽,把碗筷使劲碰得劈啪响,我站起来抢别人身边的菜,喝汤发出呼噜噜的声音,成铭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蛇妖在旁边陪着笑,大家都被我搅得很尴尬,吃完饭我把碗摔在桌子上,打了一个悠然的饱嗝,然后跳下椅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客厅。

我听见蛇妖在后面解释道:“刚从乡下来的,没规矩,大家别介意。”

我真的很庆幸自己这么没规矩,因为从那之后,成铭再也不许我出现在成家这张华丽的餐桌上,我可以在我的房间里愉悦地把饭吃完。

走出成家几步远,我的胃里就开始翻江倒海,可能是我吃得太多,也可能它实在是消化不了这么高级的食物,我忍不住,扶着路灯吐了起来。

“不想吃干吗还吃这么多。”

我回过头,就看见单成熙皱着眉站在我身后,我转过身,拉起裙子擦了擦嘴说:“要你管。”

单成熙一下子红了脸,说:“你这个,这个女孩子怎么这样?”

我有些不知所措,强作镇定,豪迈地走开了。

在城里呆了一阵,我才知道单成熙为什么会脸红,因为女孩子是不可以在男生面前把自己的裙子掀起来的。而我,在乡下呆的七年里,和小伙伴们一起爬山下水,完全磨灭了我的性别概念,而且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穿过裙子,除了外婆的围裙。

[3]

去成家之前,我无数次想象着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子,我一直以为他们就像于小花的爸妈一样,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在城市里打工赚钱,好接我回家。所以当我见到我那光鲜亮丽的妈时,我是愤怒的,当我见到财大气粗的亲爹时,更是愤怒地说不出话来。我终于知道了我被抛弃的原因,我只是他们年轻时的一个错误,并且处在一个谁也不待见的尴尬境地。

我七岁那年,我妈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她穿着我从没见过的衣服,皱着眉头,嫌弃着乡下的一切,包括我。我妈用手指尘捏着我的衣服说“成善善,你得上学了,我没有钱养你,你亲爸很有钱,你就去他家吧”。我还没来得及和外婆、小伙伴们告别,就被我妈抓上了车,送到了成铭家。

成铭早已经又有了老婆孩子,他看着我半天没说话,这种对峙很无聊,在我想要离开时,他说:“以后叫我叔叔吧,我会说你是我的远房亲戚。”于是,我被留在成家,但我依然没有爸妈。

成家的房子很大很大,我住在角落的房间里,偶尔会碰见成家人,还有来串门的单成熙。

单成熙知道我很多恶行,比如往成亦萱身上扔毛虫,看见过我因为打架鼻青脸肿的脸,每次他都会皱着眉头,一脸嫌弃的样子。

其实我这个人,永远有一种侥幸心理,比如,成铭不认我是迫于无奈,他毕竟是我的父亲。比如,单成熙没有那么讨厌我。

我总是那样的想,却总是失望。

[4]

我有一条只有三条腿的狗,叫死不了。

那天我路过市中心的公园,看见一群人在耍弄一只三条腿的狗,那只狗在人的追赶下,跑两步,摔一跤,真是惨不忍睹。

本来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可我走出去好远,那只狗的身影总是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慢慢又走回那个公园,走近那只狗,把它抱了起来,旁边的人都不解地看着我,我并没有流着眼泪哀叹小狗真可怜,我只是表情麻木地把它扔进了公园中央的喷泉池里。

围观的人群一片哗然,有人喊虐狗,有人说这女孩真变态,却没有人去救那条狗。可怜的狗在池子里挣扎,奈何少了一条腿,使不上力气,在水里浮浮沉沉,马上就要支持不住的样子。

我不明白,我本来以为可以帮助它彻底解脱,可就算肢体破败,无家可归,甚至被人戏弄,它还是决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吗?

我跳下水池,把奄奄一息的死不了捞了出来,我说:“以后你就叫死不了。”死不了吐了一口水,然后狠狠在我手腕上咬了一口。

这狗,真记仇啊。

看热闹的人们又开始断定我的精神不正常,纷纷避让。五月的春风吹在身上还是有些凉,我不禁打了个喷嚏。

这时,竟然有人在我身上披了一件衣裳,我转身一看,竟然是单成熙,他把死不了放进书包,拉起我的手说:“我领你去打狂犬疫苗。”

一路无言,我很沮丧自己这么狼狈的时候遇到了单成熙,单成熙的外套有好闻的洗衣粉味道,让人莫名的心安,我猜了很久也没确定到底是汰渍还是碧浪,看着忙着挂号找大夫的单成熙,心想要是能做单成熙的女朋友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单成熙看着我呆呆傻傻的样子说:“你怎么了?你该不会是害怕打针吧?”

我指着头说:“没事,可能刚才脑子进水了。”然后大义凌然地走进了医务室。其实,我很讨厌医院,苍白的墙壁,刺鼻的消毒水,面无表情的大夫,但因为单成熙,我第一次感觉医院真是个适合谈恋爱的好地方,也难怪韩剧的女主角都喜欢生病。

分手的时候我问单成熙:“这衣服能给我吗?”

“如果我说不能呢?”

“没听见。”我抱着死不了转身离开的时候听见单成熙说:“我真搞不明白你的脑袋里在想什么。”其实我只是在想,以后再去医院的时候,我就可以穿着这件衣服,然后就像你陪在我身边一样。

后来,我去商场买了各种各样的洗衣粉来洗衣服,却从来都洗不出单成熙身上的味道。

[5]

我除了有一条叫死不了的狗,还有一个叫孙星亮的小弟。

孙星亮这个小弟,绝对是我的一个人生败笔,所以人还是少管闲事的好。

那天我回家的路上,正好看见了孙星亮被两个小混混逼在墙角索要保护费,正逢我心情大好,不待见那些恃强凌弱的破事,虽然平时我也没少干,但孙星亮哆哆嗦嗦的样子激发了我早已泯灭的正义感。

那两个小混混我看着面熟,应该能卖个面子,我走过去咳了两声说:“那个,这是我朋友,你们两个以后别找他麻烦了。”

那两个小混混看见我嬉皮笑脸地说:“呦,善善姐啊,不好意思,这是你的朋友,那以后就是我们的朋友了。”说完抱住孙星亮的肩膀,使劲拍了拍,孙星亮的表情比吃了大便还难看。

那两个小混混走了之后,我怀着做好事不留名的高尚情操准备功成身退,孙星亮却像一条尾巴,亦步亦趋地跟在我的后面,我慢他慢,我跑他跑。

我气急败坏地回过身,问他:“你想干什么啊?”

孙星亮扭扭捏捏地说:“成善善,我能跟你混吗?”孙星亮把我好不容易燃起的正义感迅速浇灭了,我真想把刚才那两个小混混找回来,把他扔回那个万恶的墙角,让孙星亮自生自灭。

“不能!”我一口回绝,然后继续恐吓孙星亮:“你要是再跟着我,我就把你那两个‘朋友’喊过来。”

孙星亮听完一溜烟儿就跑得不见了。

回到家里,成亦萱竟然在我的房间,用手抚弄着死不了。仿佛是自言自语般慢悠悠地说:“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随便觊觎。”说完手一松,死不了就摔到了地上,死不了一声没吭,一瘸一拐走到了我身边。

“别以为养条残疾狗就能招来同情。”说完成亦萱离开了我的房间。

三条腿的死不了坐在地上静静舔舐着自己的断腿,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拍拍它的脑袋说:“儿子,好样的,明天妈肯定找人往她书里放只大毛毛虫。”死不了抬起头,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

我当然知道一向沉得住气的成亦萱为了什么发飙,因为单成熙昨天来给死不了送了好多狗粮,虽然他说这是快要过期的,但我还是开心了好久。成亦萱从小就认为单成熙是她的,我多看一眼都恨不得掐死我。

而且,还有一年的保质期就算要过期了吗?有钱人的世界真是无法理解。

[6]

我以为孙星亮会放弃跟我混的打算,但孙星亮却抓住一切机会跟在我身边,抢着帮我拎包买饭,并且卖力地在同学中为我歌功颂德,在他的嘴里我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有情有义的——女流氓。

当我在操场堵住孙星亮,质问他有完没完的时候,我很震惊孙星亮没有吓得一溜烟地跑走。

孙星亮只是低着头,不说话,圆圆的眼镜快要掉到鼻子下面,说不出的滑稽。我一下子想起了哈利波特,不禁想出个好玩的馊主意。

我说:“孙星亮,你要跟我混也行,不过跟我混得有个仪式,过了这个仪式,你就是我小弟了。”

孙星亮抬头问:“什么仪式?”

我顿了顿继续说:“上间操的时候,你要骑着扫把,从二楼围栏上跳下来,对了,跳之前还要喊一句‘我是哈利波特’。”

孙星亮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问:“这样做就可以了吗?”我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孙星亮小声地说:“那我知道了。”说完转身走了。

我在后面高喊:“加油啊!小弟!”我笑了一半就笑不出来了,因为我看到了路过的单成熙和成亦萱,成亦萱看了我一眼,就不屑地别过脸,单成熙却是直直地看着我,像要把我看出个洞。我一阵心慌,连忙走开,我和单成熙擦肩而过,却连转头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很快我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再说,怎么会有傻子真的骑着扫把当众跳下来。

不过事实证明,我实在是高估了孙星亮的智商。

一个星期后的间操,我正站在主席台准备做全校检讨,我刚说了声“大家好”,孙星亮就高喊着“我是哈利波特”骑着扫把从二楼一跃而下,把我的风头抢得一点不剩。

全校寂静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声死人啦!老师们才回过神来,一窝蜂地跑了过去。我站在高高的主席台上,看着人群慢慢都聚集到孙星亮身边,说实话,我并不觉得内疚,他自己愿意跳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没有用枪指着他。

我感觉到有人在下面看着我,我转过头,就看见了单成熙,他的表情很严肃,更像是一种谴责,我知道他想说你就是凶手,一阵无法抑制的心虚袭来。虽然早已接受自己就是这么讨厌的事实,但还是希望在单成熙心里我可以稍微不那么的讨厌。成亦萱走到单成熙旁边,说了些什么,两个人就一起回了教室。我被老师落在主席台上,发了两节课的呆。

孙星亮当然没有死,只是摔断了腿。老师问孙星亮为什么要跳楼?

孙星亮说:“因为我怀疑我是哈利波特。”

“为什么你是哈利波特?”

“因为我会飞。”

“那你怎么掉下来了?”

“因为我不是哈利波特。”

“……”

老师问来问去问不出缘由,只好说可能是学习压力太大导致的行为失常,为了缓解学习压力,我们每星期又多加了两节活动课,孙星亮也算变相的造福人类了。

我觉得就冲这个,我也应该去看看他。

[7]

平时,我会偷偷地去给孙星亮送些好吃的,还抢了班级学霸的笔记送给他。

这天,我去医院看完孙星亮,回家发现,单成熙家的车停在门口,应该又是两家聚餐的日子。我不想回家,就又去了附近的公园,那里有一大片草坪,我没地方去的时候除了去单成熙家附近踩踩点,再就是这里了。

我很喜欢躺在草坪上,让我回想起在外婆家的日子,跟现在比真算得上无忧无虑了,我走后一年不到,外婆就去世了,我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一想到这些我就会流泪,我把帽子盖在脸上,不让人发现。

我突然感觉到有人来到了我的身边,我用余光偷偷地从帽子缝隙里看,吓得我差点跳起来,单成熙竟然在我身边躺了下来,然后问我:“同学,这没人吧。”

我没有理他,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我想起身离开,单成熙却拉住了我的手,一瞬间,我心跳如雷,好像有一千个、一万个人在我心上跳踢踏舞。我偷偷看向单成熙,他却闭着眼睛,没有表情,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和单成熙就这样并肩躺着,他拉着我的手,好像只过了一瞬间,又好像过了好多年。

回去的时候,单成熙拉着我,他走得很慢,成亦萱站在路口旁,在看见我们的瞬间,面如死灰。

她对单成熙说:“你欠我一个解释。”

[8]

我决定回老家。

我打包了行李,拔干净了死不了坟上才长出的杂草,最后我决定去和单成熙说个再见。

去他家的路我很熟,因为有时我会在放学的路上偷偷跟在单成熙的后面,我打了电话告诉他我在他家门口。

单成熙很快就出来了,看见我大包小包的样子问我:“你这是去哪?”

“不告诉你。”

“那你等我一下。”说完单成熙连忙跑回家。边跑边回头喊:“你千万别走啊,在那等我。”

我有些害怕,单成熙不会是回去打电话通风报信了吧,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走,单成熙就又跑了出来,身上多了个双肩包。

“你干吗啊?”我问。

“和你一起走。”单成熙笑着说。

听完这话,我愣住了,然后一下忍不住哭了出来。

“呜呜呜,死不了死了。”我哭着说。

“我知道。”单成熙回答。

“成铭,是我爸爸。”

“我知道。”

“你要和我一起走,你疯了啊?”

“我知道。”单成熙把我拥进怀中,我感觉是如此的温暖,我不想去思考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想在下一秒,拉着单成熙的手一起去流浪。

[9]

我靠着窗,看着火车外的风景,感觉去哪里都不重要。

虽然不想记得,可是死不了浑身是血躺在地上,成亦萱冷笑扭曲的脸,总是在我脑海里闪现。

虽然它叫死不了,可它还是死了,那一瞬间,我抱着它,感到无比绝望。

不知道为什么,在那时,我很想见成铭,我的爸爸。我去他的书房找他,他抬头问我有什么事?我说:“爸爸,我的狗死掉了。”

成铭愣了一下说:“我是你的叔叔。”

在那一瞬间我觉得我应该离开这里,一直以来,成家都认为衣食无忧就是对我天大的恩赐,可我是有血有肉的人,我有渴望爱的灵魂,也需要一个家的温暖。

但我没想过,要拐走单成熙。

我和单成熙一起去云南大理,开一家很有爱的小旅店,有许多客人慕名而来,来听我们的故事,然后告诉更多的人。他们都说男主人很帅,女主人很爱笑。

我多么希望这就是我们的结局。

[10]

如果王子和灰姑娘在一起后,就必须成为平民,曾执握宝剑的双手要去用来扛沙包,灰姑娘还会忍心吗?

我做不到。

我自己回了老家,给外婆上了坟,还找到了于小花,于小花初中没念完就进城打工了,手里攒了点钱,我把这些年存的零花钱拿出来,一起盘了家奶茶店。

我不敢打听有关单成熙的一切,害怕什么我也说不清,怕他过得不好,又害怕他过得很好。

于小花总喜欢给我介绍男朋友,我却一个都不想看,她问我为什么。

我说因为我见过真正的王子,就再也看不上尔等平民了。

然后于小花就会翻我个大白眼。

曾经有一个王子,为我披荆斩棘而来,可我却没有勇气握紧他的手,可是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知道,我依然会如此选择。<E:\花刊\2015\02\围标.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