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私塾改良之和谐精神

[摘要]存在于中国上千年的私塾教育在历史进入近代以来,其所提供的教育范围、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及教育方向诸方面,日益背离社会的要求,强烈地窒息着学生的创造意识和个性。在这种旧教育制度下不可能培养出时代所需要的新式人才,如果继续维持原貌将不利于人的发展也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对私塾改良不仅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合理举措,而且也体现了国人追求和谐的美好愿望。文章主要从私塾改良适应社会发展及适应人的发展个方面来讨论私塾改良之和谐精神。

[关键词]私塾;改良;和谐精神;中国近代

[作者简介]李海林,山西大同大学文史学院讲师,硕士;李珍梅,山西大同大学文史学院教授,硕士,山西大同037009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1-0186-03

社会的发展要和谐,社会的进步靠和谐,人的发展进步更离不开和谐。存在于中国上千年的私塾教育在历史进入近代以来,其所提供的教育范围、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及教育方向诸方面,日益背离社会的要求,强烈地窒息着学生的创造意识和个性。在这种旧教育制度下不可能培养出时代所需要的新式人才,如果继续维持原貌将不利于人的发展也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对私塾改良不仅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合理举措,而且也体现了国人追求和谐的美好愿望。本文主要从私塾改良适应社会发展及适应人的发展两个方面来讨论私塾改良之和谐精神。

一、适应社会的发展

时代的要求需要彻底改变落后的腐朽的教育体制,因此废除私塾是势在必然,而中国固有的国情(经济匮乏、师资短缺),又使得废除私塾不合乎客观现实。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对私塾进行改良乃是权衡利弊之后的合理举措。笔者从时代的要求和客观形势的选择两个方面来阐述对私塾进行改良是当时适应社会发展的正确选择。

1、时代的要求

近代以前,中国的政治独立,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在这种背景下,私塾作为人们启蒙求学的第一场所,是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为封建社会培养了数以千计的有用人才,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同时电牢牢地束缚了封建读书人的思想。可以说私塾教育在中国存在是适合当时社会及统治阶级的需要的。随着社会发展到近代,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鸦片战争的失败,甲午战争的继续失败,《辛丑条约》的签订等一系列丧权辱国事件的发生,中国已然成为西方列强分割的猎物。中国屡屡败于西方列强的惨痛历史,使得许多有识之士意识到只有采取与战胜国一样的教育体制才能挽救民族危亡,强烈要求废除腐朽的科举制度,认为科举之学以诗文楷法取士,学非所用。这种教育体制,不仅愚民而且愚王公,所以科举之法为害莫有重大于兹者,如继续实行科举则是国家自取灭亡!同时认为“才智之民多则国强,才智之民少则国弱。土耳其天下陆师第一而见削,印度崇道无为而见亡”。因此他们提倡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随之,新式学堂开始出现于华夏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然而科举的存在却大大地阻碍了新式学校的发展。在《清帝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一文中写道:“臣等默观大局,熟察时趋,觉现在危迫情形,更甚往日,竭力振作实同一刻千金,而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科举夙为外人诟病,学堂最为新政打端,一旦毅然决然,舍其旧而新是谋,则风声所树,观听一顷。群且刮目相看,推诚相与。”由此可知,科举制度已成为众矢之的,不割除这个存在于中国上千年的肿瘤,实在是难平众人之怨,难振中华之兴。权衡利弊,在1905年,清政府毅然废除了科举制,而私塾作为科举制度的附庸,当然也在废除之列,否则不会彻底改变旧的教育体系,也不符合时代的要求。

2、客观形势的选择

1906年,清政府学部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中,根据国内外形势提出教育的宗旨为“尚公尚武尚实”。在这一宗旨的指导下,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是从当时这些新式学堂的地域分布来看,基本上是在经济较为发达、新式人才较为集中的沿海城镇及内地大中城市。而广大的农村地区及稍为偏僻的城镇由于清政府经费难筹、师资缺乏,根本无力实现新式教育。而要实现新式教育的宗旨,不可能置偏僻的城镇及广大农村地区于不顾,必须另找途径因地制宜的发展这些地区的初等教育。因此可以说对遍设于城乡的私塾进行改良实乃是大势所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官学私塾得以渐归划一”。同时《私塾改良会章程》也讲到:“以中国现时力量及人民程度,而欲大兴教育,广设蒙小学堂,恐无此无量数之经费,亦无此无量数之教员,则莫如先就旧有之数百万私塾而改良之,因势利导,其势较易,其机较顺。”年,教育部发布的《整理私塾办法》也称:“私塾在小学发达之后,自当归于消灭;然在小学未遍设之前,从事整理,亦未始非小学之一助。”从以上可知,对私塾进行改良实际上是补充新式学堂之不足,也是向新式学堂过渡的一条必由之路。因此改良实乃是适应社会发展之需求,并且能够缓解各方面的矛盾,从而能够使社会各种不协调的因素和谐发展。可以说当时对私塾进行改良是顺应潮流的,是根据客观形势作出的正确选择。尽管私塾改良收效甚微,但还是对当时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且近代中国政府在私塾改良中所体现的重视“人本”的和谐精神很是值得我们重视。

二、适应人的发展

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而社会的发展又以人的发展为主体。以下主要从改良私塾管理体制、课程、教学方法及塾师四个方面来讨论私塾改良适应人的发展。

1、改良私塾管理体制

自古以来,历代政府对民间的私塾教育基本上没有什么管理机构,任由民间办理。直到1906年清政府才设置了辅佐教育的行政机关——劝学所及私塾改良会。劝学所和私塾改良会专门负责监督考核私塾办学质量,主要包括调查、评定私塾、考核塾师及实行劝导等几个方面。调查基本内容包括:私塾所在地名、类别、学生情况、塾师及教学管理情况。其次统一管理经费、书籍等私塾资产。当然管理具体教学活动也是其主要职能之一,如组织会课、考试等教育活动,设立师范讲习所,制定学规等。以制定学规为例,针对私塾授课时间长短不定的问题,严且勤者终日不得休息,宽且惰者一日或不满两小时之功课。私塾改良部门专门对此作了规定。该规定要求:“每日作课,以六点钟为限(十岁以内儿童减去一课,每日五小时已足)每点钟作课五十分,休息十分钟。”由此可以看出,私塾改良部门制定学生授课时间,是根据儿童身心发展为标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和谐精神。

总之,我们从改良私塾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可以看到,其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以适应人的和谐发展。同时也促进了私塾制度化、正规化的發展,化解了私塾和新式小学之间的矛盾,使私塾能够更快更顺利地向新式小学过渡。

2、改良私塾课程

私塾固有的课程以《四书》《五经》《三字经》《千家诗》《百家姓》等为主,曾有人对其进行过人木三分的讽刺与批评:“一阵乌鸦噪晚风,诸徒齐逞好喉咙。赵钱孙李周吴郑,天地元黄宇宙洪。《千字文》完翻《鉴略》,《百家姓》毕理《神童》。就中有个超群者,一日三行读《大》、《中》、《学》、《庸》也。”毋庸置疑,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这些旧有课程的设置对于人的和谐发展是有百弊而无一利,因此,对私塾课程进行改良是私塾改良的一个重要环节。私塾课程改良主要是依照小学的课程标准进行的。清末《私塾改良会章程》及后来的《改良私塾章程》规定,课程分为必修科:修身(讲经)、国文(地理、历史、理科、习字)、算术、体操;随意科:手工、图画(毛笔画)、乐歌。并且在后来的《教育部整理私塾》中也强调教授科目须遵照小学定章。从以上私塾改良课程的设置情况来看,虽然仍然存在修身、讲经课程,但同时也增加了历史、地理两科,从而使国人知世界之大势,且培养其观察世界大势之远识,并且引起其研究世界大势的热心,做到知己知彼,尤其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历史、地理的开设更是必不可少的。还有体操、手工、图画、乐歌等课程的开设,充分体现了教育界开始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五育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才。在民国成立后,教育部废除了清末的修身、读经课,增加了常识课,使课程设置更趋科学和谐。

3、改良私塾教学方法

对于私塾的教学方法,尽管也有某些优点,但不足之处乃比比皆是。正如王筠在《教童子法》一文中犀利的批评私塾教学方法的严重不足,深刻的指出:“学生是人,不是猪狗;读书而不讲,是念藏经也,嚼木札也。”同时,在龙启瑞的《家塾课程》一文中也提到塾师教学方法:“讲毕,命学生复述一遍,乃就位念一百遍:初缓读,后稍急读,字句要有抑扬顿挫之节奏,四声要有高下低昂之准的,如不熟再加一百遍。”由此可知:塾师的教学方法是以让学生念为主,而讲述则是辅助的。并且塾师在教学过程中不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正如《教童子法》一文所写:“今之教者,弟子入学视为废才,到十三四则又视为天才;何也?书不取其多,不取其熟,不取其解,但念藏经而已,是废才也;忽然十余岁便使之作文,岂有生而知作文者乎?是天才也。”1937年制定的《改良私塾办法》规定:“私塾得视学生之年龄程度及其家庭状况编级教学,教学时须以引起儿童学习之兴趣为主,并须注重理解,不得专重背诵。私塾训育应以部颁小学公民训练标准为标准,须注重积极诱导方法,绝对禁用体罚;平时并须安排儿童作课外活动,以养成儿童运动及守纪律之习惯。”根据以上私塾教学方法的不足,改良私塾教学方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求各私塾教员“教授悉用新法,重讲解不重背诵”,即以启发式教育方法为主;二是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要求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并且要求老师增加温课时间;三是强调私塾教育要培养儿童的兴趣;四是禁止体罚学生。

由此可知,私塾教学方法的改革也是坚持以人的发展为本体,并且充分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求做到教育和人的和谐发展。

4、改良塾师

塾师大部分是未取得功名的秀才或者童生,他们往往按照自己受教育的方法来教授学生。他们运用老一套教学方法来教育学生,已然是不适应时代的发展、社会的需要。同时他们落后的陈旧的思想也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这样的老师如继续教授学生,那只能是落得个误人子弟的悲惨结局。因此,改良塾师实际上也是整个私塾改良的关键性的一环。只有提高塾师的整体素质,改变塾师的传统守旧思想,才能保持整个私塾改良和谐发展,才能更有利于学生个体的和谐发展,才能使私塾改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改良塾师主要通过兴办师范教育、培养新型教师这两条途径。《私塾改良会章程》规定,设立师范讲习所,请师范毕业生数人按期轮流到会所与各私塾教员及有志教育诸友研究教育之理、教授之法,并补习算学、地理、历史、体操、理科各普通学,以扩新知而补不足,期实副改良二字之名义。并且在1912年《教育部整理私塾》中也强调,由于各私塾陋习过甚,深恐误人子弟,“一面严定私塾规则……复一面增进塾师知识,特设夜班补习所,俾得明晓教法,并补修应有之科学”等等。同时,政府还责成有关部门定期考核塾师,合格才允许开馆设塾,不合格者须继续学习,直到通过考试为止。通过制定一系列奖惩制度,优良者予以奖励、不合格者则减其酬劳或者予以警告并令其改正。

三、结语

综上所述,教育有两个基本的原则:教育必须适应并促进社会的发展;教育必须适应并促进人的发展。私塾改良就是本着这两个原则进行的。由于社会的发展变化,时代的要求,中国旧有的私塾必须进行改革,但又由于国家财政的拮据,因而不能在所有的地方都兴办学堂,综合利弊采取对私塾改良的办法,使其折中和谐之。同时私塾改良又是以人为本体的,它摒弃了私塾的不良传统,代之以注重人的全面和谐发展的精神。政府从管理体制、课程、教学方法、塾师等各个方面对私塾进行改良,以求适应个体并促进个体的发展。总之,私塾改良是适应社会和个体和谐发展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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