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收缩,观望情绪蔓延

去年年底以来,外资企业从中国撤资的案例不时见诸媒体,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发展正进入新常态,正在发生经济结构升级和比较优势转换,在此形势下,外资出现转型或转移的变化情况到底怎样?

近日中国贸促会对东部沿海的外商投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以及浙江省宁波市、江苏省南京市和苏州市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等外商投资较为集中地区的部分外商投资协会和外资企业,了解外商在华投资和经营现状。

据商务部公布,2014年,我国全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95.6亿美元,仅比2013年微增1.7%。;东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979.2亿美元,同比微增1.1%。除香港外,外国对华投资大幅下降:美国对华投资同比下降23.8%,欧盟下降16.2%,日本下降42.9%。部分外国商会发布报告,称其会员企业认为中国的外商投资情况在恶化,外商在华受欢迎度日益下降。

一、东部沿海外商投资摸底

(一)企业投资行为呈现三种变化

1.传统制造业出口企业和低端加工贸易企业正常关闭或产业转移。

中国目前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过程中,在华外企也会受到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影响。由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带来的外资企业转型升级从而引发的产业转移是沿海地区外商撤减资的主要原因。传统制造业企业和低端加工贸易企业正常关闭或向中西部及东南亚国家产业转移现象较为普遍,但都是正常的。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人口红利期的结束,原材料、土地、劳动力等成本大幅上升,使得中国的竞争优势逐步丧失。

中国美国商会报告显示,2014年,14%的受访会员企业已经至少部分地将企业运营转移至中国之外,而2013年的报告中这一数字是11%。中国-欧盟商会南京分会谈到,目前中国制造业不景气,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企业业绩较好,但出口型企业大多经营状况较差,很难承受东部发达地区较高的经营成本,这一类型的外资企业面临较大的关停和转移压力。例如其一家较大的会员公司就关闭了南京总部,只保留了一个贸易公司。深圳贸促会的服务对象中,也有部分“三来一补”加工型企业被迫转移到了东莞或越南,造成当地外资统计数据减少。

2.外资转内资现象较多,从数据上造成了“外资撤离”的统计结果。

中国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优化,内外资政策在并轨,长期以来外资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已经退出,与此同时,面向外企的国民待遇尚未全面实施。因此,外资转内资,外资股份退出,内资并购外资的现象纷纷出现,这也在统计上造成了外商撤资和减资的结果。宁波市江东区招商局提出,近两年港资企业转内资情况增加。2013年有4家外资企业被中方股东收购,由外资企业转为纯内资企业。江苏省外商投资协会指出,江苏省部分外资企业原本是在国外注册的内资企业,随着原有外资优惠政策的退出,不少民营企业选择了回购外资股权,造成统计数据上的“外资撤离”。

由于国税、地税实行分税制,地方财政不补贴外企,且外企无法享受小额贷款等本土小微企业优惠,部分行业和领域对外企设置了市场准入限制和监管壁垒,因此有不少曾经在海外注册的民营企业纷纷回购外资股份,将中外合资企业转为纯内资企业,以享受国家对民营企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

3.多数外企收缩投资,等待观望。

目前外商在华投资的主要问题是多数外企经营利润下降,采取收缩投资、等待观望的态度。调研过程中,访谈到的所有外国商会和外商投资协会都认为存在这一现象。

江苏省外商投资协会介绍,江苏省是连续11年来全国利用外资最多的省份,实际到位外资占全国的1/4,在利用外资方面经历了30年的快速扩张期,将近20年呈两位数发展,去年达到332亿美元;但从2010年起,增长幅度开始放缓,去年的增长率仅为0.98%,且出现下行征兆,估计今年会出现拐点,下降8-10%。省内外企按行业、市场和品牌划分,经营状况也各不相同,但总体而言,当前企业经营多在困难期,经营状况一般,形势不太好。2013年外企年检结果显示,盈利企业数量减少5.6%,亏损企业数量增加了11.7%,盈利总额减少了11.7%,亏损总额增加了41.7%。但不存在大面积的外商撤资现象,也没有发生标志性事件,主要问题在于部分外企资本运作受阻、投资进度放缓,民营企业回购外商股权,低端加工贸易企业转移,个别企业酝酿撤出等问题,但都在正常的产业结构调整范围内。

(二)从统计数据看,外商对华投资总体平稳。

根据上述地区的外商投资统计数据,外商投资情况总体平稳,大部分地区的外商投资额仍在增长,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仍有较大增长。

宁波市商务局数据显示,2014年,宁波市实际使用外资40.3亿美元,同比增长22.9%,撤资企业数量很少。以宁波市江东区为例,2013年,全区共计163家外企参加年检,其中20家为新注册,5家注销,4家转内资,2家减资。2014年,仅3家注销,1家减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13年,深圳市实际使用外资54.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6%;合同外资金额67亿美元,增长7.0%;全年累计增加外资企业3172户,比上年减少5.7%,但投资总额57.5亿美元,比上年增加42.9%。2014年,累计增加外资企业3283户,同比增加3.5%;投资总额为116.3亿美元,同比增加102.6%;注销企业879户,同比减少1.2%,吊销企业735户,同比减少14.6%。

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的数据更加乐观。2014年1-9月,前海共批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346家,同比增长311.9%,合同利用外资42.3亿美元,同比增长151.4%。投资总额(含新设、新增)3000万美元(含)以上大企业66家,其中增资企业8家,较去年同期增加47家,同比增长 247.4%。

青岛市商务局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青岛市累计新批外商投资项目645个,比上年增长16.6%;合同外资金额7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3%;实际到账外资金额55.2亿美元,增长20%。2014年全年,累计新批外资项目619个,合同外资金额63.9亿美元;实际到账外资金额60.8亿美元,同比增长10.1%。

2013年下半年起,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强有力的改革信号,外商投资者对中国政府的改革措施持欢迎态度。中国美国商会和中国欧盟商会纷纷在其商业环境和信心调查报告中对中国政府的改革举措表达了支持和认可;部分外企表示已从近期的改革措施中获益,将会追加投资。宁波一家外资房地产公司表示,2014年3月份出台的优惠政策包括外企注册资本金可分期到位,验资流程简化、费用下降和年检流程简化、企业工作量减少等,该企业从中获益不少,项目还在建设过程中,会持续增资。

二、原因分析

(一)全球经济发展整体情况和中国经济阶段性放缓导致部分外资撤离中国。

从外部环境看,近两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消退,美国经济强势复苏,提出“制造业回归”,出台了较好的政策,使其重新成为吸引外资的第一大国。欧洲各国经济不景气,资产价格大幅低估,是国际并购的良好时机,使得国际社会形成了对欧洲的收购潮。这些因素都吸引国际资本加速撤离中国,流向欧美市场逐利。

从内部情况看,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增速减缓,外资在华分享的经济高速发展的蛋糕在缩小,投资回报率和增速在下滑,外资流失流走或者威胁流走离开都是正常的。中国美国商会指出,中国经济放缓是美国企业在华运营面临的最大风险,不少企业选择收缩投资、等待观望。

但是,中国拥有巨大的市场容量,勤奋高效的劳动力,锐意改革的新一届政府,各种优势使得中国依然是外商投资不可放弃的战略市场,只是目前由于多种原因的存在,处于调整阶段。

(二) 外企的超国民待遇退出,国民待遇还未完全实施,存在市场准入限制和监管壁垒。

2010年底,外企的超国民待遇正式退出,但至今为止,外企还未享受到真正的国民待遇,这使得许多外商感觉在中国市场上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从而降低了投资意愿,或者在某些领域无从开展投资。

中国美国商会提出,市场准入限制、对政府政策的担忧是外商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问题。美国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对外商采取了歧视性的产业政策,采用了不透明的投资审批程序来实现某种产业政策目标,对外商的监管法律规则模糊、执行不一致,并且在审批受限或被拒时,缺乏有效的行政和司法救济程序,还存在强制技术转让和政府采购市场上的种种壁垒。中国欧盟商会估计,受市场准入和监管壁垒影响,2013财年其会员企业损失了213亿欧元的收入,超过55%的欧洲企业感到在中国市场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深圳一家全球知名的外资质检公司1989年起进入中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从2013年起业务增长放缓,遭遇行业准入瓶颈,特别是在拓展国内业务时,经常遭遇技术障碍,例如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总有需要前期工作经验等指标限制,一直无从进入。

宁波一家外资房地产公司提出,外资房地产公司前期面临的审批流程比内资企业复杂很多,递交材料多,备案时间长,经营过程中外汇管制严,资金使用不灵活,增资程序繁琐,内部融资难。

(三)中国企业竞争力提高,外企面临的竞争加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在与强者竞争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大大增强了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型国有企业和部分民营企业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4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中国企业创记录地达到了100家。特别是在某些领域,例如电子商务、互联网等行业,中国企业已走在世界前列,中国的BAT企业已成为国际性大公司,升势迅猛。

外企普遍感觉中国市场的竞争加剧,盈利水平下降,超额利润消失。《2014中国-欧盟商会商业信心调查》结果显示,营业收入增长和净利润增长受阻,导致在华欧洲企业财务表现持续下滑。营业额增长的企业比率从2010年的78%下降到了2013年的59%;盈利企业的比例也从2010年的74%下降到了2013年的63%。中国业务的利润率首次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生意难做,且越来越难做。竞争压力持续加大,2013年,将国有企业视为主要竞争对手的欧洲企业比例上升,且认为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在扩大。因此,欧洲企业调低了对中国市场的预期,以更务实的态度应对市场转变,许多企业缩小未来投资计划的规模,采取观望态度,或寻找中国以外的投资机会。

(四) 地方政府招商政策转变,提高了外企的进入门槛。

东部沿海地区在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引进外资之后,工业用地供应有限,环境承载力降低,部分地区已达到极限。在江苏、广东这两个全国利用外资最多的省份,政策导向都从“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提高门槛,不靠让利,主打服务,利用外资方式的转型优化特征明显。

苏州市利用外资重点发展服务业、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引进地区总部和世界500强项目。 2013年实际利用外资87亿美元,总额比上年下降5.1%。但其中服务业利用外资34.2亿美元,增长13%,占实际利用外资比重由上年的33%提高至39.3%。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项目利用外资33.8亿美元,占实际利用外资的38.9%。新引进和形成具有地区总部特征或共享功能的外资机构(企业)48 家。146家世界500强企业在苏州建立了投资项目(企业)。劝退、拒批“两高一资”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230个,涉及投资额23.2亿元,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3%。

深圳市政府有意识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优化。从2006年起实施产业和工人“双转移”,将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和传统加工产业转移出去,以优化环境;鼓励企业从“三来一补”向“自主创业”转变;招商选资标准严格,拒绝高污染、生产过剩和劳资纠纷企业;政府政策从“招商引资”向“鼓励企业走出去”转变。

宁波市政府吸引外资的政策也由过去对外商的扶持政策和特殊照顾转变成了靠打感情牌、以服务吸引和留住外资。过去的土地优惠、税收减免全部退出,之前存在过的为外企高管“酒驾”违法“打招呼”等特殊待遇也不再提供,取而代之的是一视同仁的公平待遇和更人性化的服务,例如改善经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外企提供人员就医、子女教育保障等人文关怀。

以上政策提高了外企进入东部沿海地区的门槛,调整和优化了外资引入的结构。那些不掌握先进技术和核心竞争力,仅仅依靠过去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和中国市场廉价的劳动力和低廉的环境成本从事简单制造、加工、出口的外企,也会像同类型中国企业一样,面临淘汰和被洗牌的命运,产业转移、正常关闭带来的撤资和减资是必然结果。

(五) 国内舆论环境对外资不利,外资应对负面舆论能力较弱。

对于国内部分媒体而言,爆料外企违规违法是吸引大众眼球获取民众支持的最大卖点,一旦外企出现违法违规事件,必然会招来铺天盖地、旷日持久的媒体批判运动。面对国内媒体制造的负面舆论氛围,外企是弱势群体,许多外企甚至连媒体回应部门都没有,往往在一次事件发生后,就面临着被迫撤资或退出中国市场的命运。

其他外企目睹涉事外企所遭遇的猛烈舆论批判,以及过度报道带来的信息误读,往往倾向于或有借口把中国政府开展的面向全社会的正常监管执法行为解读为带有针对性和歧视性的监管壁垒和不公平对待,从而对中国市场的整体经营环境产生质疑,失去信心,心生畏惧,进而采取消极观望的态度或主动撤资的行动。

例如,今年以来中国政府对高通、三菱等部分违法外企开展的反垄断调查,就被中国美国商会等外企和外资机构解读为面向外企的针对性调查和选择性执法。一是认为价格垄断是多年来一直存在的现象,二是认为法律法规不明确、执法力度不一。如上海福喜食品工厂违法事件,只是中国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件,但由于是外企背景,遭遇了前所未有、旷日持久的媒体批判。部分外媒就此质疑中国政府此类执法具有针对外企的倾向性。

(六)外资在华经营面临的其他问题。

外商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程序复杂,办事效率低下和“踢皮球”现象;执法力度不一,政策议价空间大;行业标准制定和执行问题;产业政策偏向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网络审查制度;签证监管日益严格;强制外商在中国缴纳社保;以及数据收集和保护等。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外商在华经营的信心和效率,部分导致外商不增资或撤资减资。

中国欧盟商会南京分会提出,中国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很大,商会对此非常欢迎,但部分部门仍存在审查、盖章多,运营效率低下的问题;且地方政府层面需要更多的人力解答企业的具体问题,否则容易出现“踢皮球”现象,希望政府提供组织结构图明示各部门职责。同时,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诠释和实施细则不同,本地企业知道哪些政策需要执行,哪些有商量余地;外企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机械执行每一条法规,造成成本劣势,从而形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中国美国商会的会员企业提到市场标准不同带来的生产问题。例如,某空气罐生产企业,产品有效使用期可达到30年,但国家标准低,强制10年报废,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且降低了国内市场的产品质量。某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制造的发动机对油品的要求较为严格,但国内油品的实际质量与标号不符,导致该企业生产的发动机无法在国内使用,造成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