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个性化学习的慕课开发价值取向及实现

摘要:慕课开发是教师理解课程与学生体验课程的融合过程,它是价值关涉的实践活动,其生命力在于将知识价值和社会价值融合于人本价值,彰显出人的文化创造者身份。澄清慕课开发的价值取向,既是深入推进慕课建设与应用共享的现实需求,也是连接慕课开发伦理意蕴与实践路径的桥梁。当前学界对慕课开发价值取向的研究,尽管关注到了学习者发展、以“学”为本、个性化学习等要点,但是仍需要进一步明确“定向”。慕课开发的价值取向应指向促进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促进个性化学习的慕课开发的价值取向,是慕课历史发展与慕课开发现实需求的价值同构,是历时态与共时态的共同追求。促进个性化学习也是慕课开发的内在逻辑和根本诉求。要实现促进个性化学习的慕课开发价值取向,需要从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慕课教师团队、慕课平台运营商合力联动的视角,从制度供给、慕课开发观与开发过程、技术支持等方面分别澄清其关键职责,以此来实现个性化学习的慕课开发。

关键词:慕课开发;价值取向;个性化学习;实现路径

一、引言

慕课开发是价值关涉的实践活动。慕课开发价值取向影响着课程开发的方向,即课程开发主体具有怎样的价值取向,影响其“怎么样”“凭什么”进行课程开发的问题,影响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课程活动的定向与调控。澄清慕课开发的价值取向,既是慕课开发的前提,又是沟通慕课开发伦理意蕴与实践路径的桥梁。一方面,慕课是新技术与教育融合的一种课程形态,而技术在投入教育领域之前,已包含一定的缺陷与价值负荷,如对技术之于教育的认识与把握不清,很难有效合理地应用技术(刘欣,2007)。另一方面,随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的出台,慕课已经触及高校教学制度的内核,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密切相连,因而,慕课开发的价值取向作为慕课开发的内在导向,需要在理论层面进行澄清。基于此,文章将重点澄清慕课开发的价值取向,并阐释其实现路径,以促进慕课开发主体在认识与开发实践中的价值选择,促进慕课开发理论与实践的沟通。

二、慕课开发价值取向的内涵

1.价值与价值取向

“价值”是一个内涵丰富又容易引起分歧的概念,既有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解释,也有哲学领域的解释。目前,学术界对价值的理解可总括为“客体说”“主体说”“主客体关系说”三种。“客体说”主要从客体的角度认识价值,认为价值具有绝对性,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属性或实体,强调价值的“客观性”。“主体说”主要从主体的角度认识价值,认为价值是主体单纯的意向或选择的结果,强调价值的“主观性”。“主客体关系说”主要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与逻辑关系进行理解,认为“客体-主体”间的关系性存在才能构成“价值”,强调价值的“关系性”。笔者认为,价值既离不开主体,也离不开客体,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它存在于主体-客体的相互作用之中,二者之间是一种关系范畴,既包括认识关系,也包含实践关系。价值是从主客体的关系中产生的,它“规定了人们思考价值问题的角度和范围”(袁贵仁,1991)。慕课开发价值体现的是慕课开发活动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统一,主体包括慕课活动中的教育者(教师、助教等)和学习者等,他们之间的价值目标应该谋求基本的统一。

由于价值取向一方面来自于主体的价值意识与价值选择,影响人们的思想和价值活动的方向;另一方面又是“价值标准在活动中的运用和外在表现”(袁贵仁,1991),因此,价值取向兼具主体需要与课程活动价值标准外在表现的双重意蕴。

综上所述,价值取向是价值主体在价值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心理或行为倾向,它体现了价值主体需要与课程活动属性之间的统一,有助于人们在认识与实践之中进行价值选择。

2.慕课开发价值取向的特性

慕课开发价值取向具有关系性和实践性两大基本特征。关系性揭示了慕课开发过程中课程开发主体与价值客体相统一的属性,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相统一的属性,是主体与客体相互联系的属性。实践性表明了慕课开发的价值取向不仅仅是课程开发主体的认识倾向,更是课程开发主体与价值客体在实践活动过程中相互作用的过程,也是课程开发价值取向与课程开发实践的关系写照,還是“关系性”的实践体现:即主体需要和动机的满足是主体实践活动的内化产物,价值客体是实践活动的外化产物。

慕课开发价值取向会影响慕课开发过程中课程主体的价值倾向,帮助课程开发主体在认识与开发实践中进行价值选择,以实现主体在慕课开发活动中所追求与向往的价值理念与价值目标。“不管课程的设计者或课程的执行者是否有意识地认识自己的课程取向,都会在课程设计或具体的教学中表现出与其课程取向相一致的行为。”(马云鹏,1998)慕课开发者在追求自己所理解的课程开发价值与意义的前提下,应当寻求课程开发伦理意义与课程实践的一致。

三、当前慕课开发价值取向研究及评析

当前学界较多关注以“学”为本的慕课价值观。有学者明确提出了慕课以“学”为本的观点。例如,黄璐等(2017)认为,慕课建设应设计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程,提升慕课质量及学习者学习效果。张鸷远(2014)认为,慕课注重师生互动及学生的学习体验,还原了“学”的本质,有效避免了“填鸭式”的满堂灌授课模式。瞿振元(2014)认为,学习者对慕课的自主选择性和对学习进度的自我把控性,体现的正是以“学”为本的教学价值取向。王志军等(2014)认为,慕课将控制权交给学生,带来了学习方式与交互方式的重大改变,更加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发挥学生同伴互助的价值与作用。

有学者隐含表达了慕课以“学”为本的观点。例如,刘和海等(2018)从雅斯贝尔斯的教育观出发提出慕课发展应注重“养成学习”“自律学习”“沉浸学习”。朱敬等(2017)提出,慕课应该加强多元化设计,帮助学习者完成文化身份的多元重构,提高跨文化学习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