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引言:“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共存的国家里,文化多元,政治一体是特色。为了加强各民族之间思想文化交流与融合,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发展,增强我国的民族凝聚力,发展民族教育是关键。民族教育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我国是一个多元一体化格局的大家庭,在一个多民族共存的大家庭里,各民族不分大小,种族一律平等,文化无高低贵贱之分,各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如何使各民族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做到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民族教育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民族教育现状及存在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就认识到了民族教育对于民族发展,民族关系的融合和社会发展产生的重要作用,通过党和国家以及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民族教育事业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基本上形成了少数民族教育体系,自从国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随着高等院校的扩招以及内地新疆班、西藏班的开设,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学子走进高等院校接受教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2004年以来制定的针对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培养了更多的专业性的高层次人才。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民族地区教师的补助,提高了民族地区执教教师的待遇,留住了原有的师资,也吸引了一部分老师投身到民族教育中。

但是,在我们为取得成绩而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民族教育发展现状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结合现实发展状况,我们也认识到民族地区教育与内地相比,无论是从教学设备、校舍,还是师资水平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虽然国家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投入,但是和内地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民族地区的老师不仅数量严重不足,更重要的是教师的整体水平也相对较差,教师的素质直接决定了教学的质量,也就决定了学生的水平。民族教育还存在的问题是课程的设置在全国统一课程外,并没有开发针对当地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单一没有特色。针对拥有本民族语言的民族地区开设的双语教学虽然经过很多年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推广度不够广、教师水平有限、教学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也是双语教育发展所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就决定了我们要积极探索民族教育发展的新途径,弥补旧的发展模式存在的问题,推动民族教育快速发展,为民族发展和和谐民族关系的建立创造发展条件。

二、、民族地区教育落后的原因分析

1、地理、历史环境对教育的影响

少数民族多居住在高寒地区、山区、牧区、林区、边疆和农村,人口少,造就了办学的特殊困难。特殊的地理、地貌特征对不同的民族生活生计方式及独特的文化形成都具有重要影响。在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不同的风俗习惯,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价值观及不同的民族性格。这不仅是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财富,同时也是奠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化格局的地理基础,更是制约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从历史角度看,传统的少数民族教育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呈大分散,小聚居的格局。由于这种相对稳定的居住格局,决定了少数民族教育大部分集中分布在少数民族居住聚集的山区、牧区、边疆和农村。少数民族教育的这种分布格局是造成少数民族教育体制死板的教学模式和陈旧的教育观念的客观原因。

2、经济发展水平对教育的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经济与教育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当强的统计意义上的相关性。经济增长为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刺激了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有效刚性需求,同时可以为教育提供更多、更有效、更持续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基础设施的支撑。高速有效的经济发展正在呼唤高水平高收益的教育发展,低速低效的经济发展必然构成教育健康有效发展的制约因素。

低水平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基础对少数民族的教育发展产生很大的制约作用。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总量很小,地方财政拮据等状况很难支撑上述民族教育的发展,教育所必需的一些如教室、图书馆等基础设施难以满足;在软件方面,对于负担教育重任的少数民族教师来说,由于教育经费短缺,生存和工作条件大大不如内地,造成师资力量的严重流失,导致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而由于生产力水平低,经济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要想引进人才难度更大,这也是制约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原因之一。

3、宗教对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影响

宗教影响教育的现象在少数民族地区仍然存在,这对少数民族教育管理也存在着重要影响。由于大多数的少数民族有宗教信仰,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寺院多,僧尼多,对整个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思想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因为宗教的影响,有的父母愿意送自己的子女进寺庙进行学习,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活动、秩序;宗教传统习俗,消极文化积淀给少数民族教育带来复杂性,宗教文化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现代教育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不仅存在其特殊性,而且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不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尤其是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康的制约因素。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指出,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出发,深刻阐述了教育在我国现代化事业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新的历史任务。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科教兴国新的动员令,是新世纪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行动指南。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发展民族教育,对于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发展民族教育的对策思考

民族教育作为促进民族发展,民族关系繁荣的关键要素,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结合发展现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民族教育的发展特色,我们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发展措施,以适应民族教育的长远发展,最终达到以教育促进发展,在发展中促进民族关系平等、和谐、繁荣发展。

1、完善民族教育法律制度

少数民族教育法律制度,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调整国家在组织和管理民族教育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和。在我国,即指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针对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性质、地位、任务、方针、体系、教育主体和受教育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教育经费、教学管理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法律是规范和调整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法律制度与国家的政策相比,其约束力和法律效力更强,内容更加明确,权利和责任分配也更明晰。所以,针对我国长时期以来以相关政策来代替法律制度管理民族事务,民族教育法律制度不完善这一现状,应当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与民族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民族教育。民族教育法律的制定应本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除了制定总的纲领性的法律之外,各地方也应根据当地民族的特色和发展需要建立适合地方所需的地方性法规或行政条例,作为补充。同时为了保证法律保障的顺利实施,地方性法律、法规应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教育法》中与民族教育有关条款指导下制定,把其作为国家法律的具体补充。比如说针对拥有本民族语言的民族,为了规范其语言的学习,特别是现在提倡针对这些民族采取双语教学的方式,可以制定相关的《双语教学法》。针对一些细节,也应充分认识后做出规定或作为规定的补充,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原则下,使民族教育法律化、规范化。

2、重视双语教育

“双语”教育是带有民族特色的一种教育方式,针对拥有民族语言的民族来说,就是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汉语两种语言。针对许多偏远民族地区的适龄儿童来说,在上学前他们只会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如果上学后老师使用汉语教学的话会造成学生理解知识的困难,所以,针对这类情况就要采用学生能理解的本民族语言来教授知识,同时还进行汉语言的学习。发展双语教育应重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民族地区推广双语教育的模式,这样可以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学习、理解和吸收知识,同样也可以帮助这些学生在会说本民族语言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本民族语言,使民族语言得到传承和发展。另一方面,就是对于双语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师是实现双语教育的关键因素,要想学生做到双语兼通,首先要有懂得双语的老师来执教。所以应大力培养双语教学的老师,推行能够激发教师精通双语的积极性,还应积极进行双语教育的研究,开发适合双语教学的课本及视听教材。为双语教育提供发展的条件。

3、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教育

教育内容的方面和广泛,不单纯是课本知识的教授,同时也承担着传统文化、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这些年对教书育人中对“育人”的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要求,这就是要教育不只是局限于知识的教授。教育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传递的过程,特别是在民族教育的过程中,应把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渗透于教学之中,除了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学习之外,还应开设一些有关民族历史、民族文化传统、民族体育、民族音乐、民族艺术等方面的课程,这些课程内容应从初等教育就开始,让学生从小感受民族传统文化的魅力,了解民族传统文化,以培养民族自豪感,树立正确的民族意识。在这个过程中,民族教育与民族文化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民族文化丰富和完整和民族教育的内容,同时,民族教育也成为民族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的载体,通过从小耳濡目染的文化熏陶,使学生们从小就对民族文化产生了深厚的情感,也能自觉的产生发扬民族文化的行为。这种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不应只局限于本民族只了解本民族的即可,而应是将各民族传统文化都在教学的过程中展示给学生,让大家在了解各民族文化的基础上,产生文化包容心理,这样有利于在民族交往过程中也产生民族包容的心理,这种心理有利于民族交往,可以促进民族关系良好的发展。这种民族传统文化的教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在全国的初高等院校中广泛推行,让占人口绝大数比例的汉族学生也了解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史和优秀文化传统,在此基础上可以很好的防止大汉族主义的产生,有利于各少数民族和汉族民族关系的发展。

4、重视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根据我国相关教育法律规定,民族教育体系是指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结合的有机整体。从我国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来,初等教育发展迅速,虽然说,个别民族地区由于各种原因还存在实施不完善的地方,但是也基本达到普及义务教育的程度,再加上这些年国家加强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特别是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使得义务教育发展十分迅速,文盲率急剧下降。在基础教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现阶段人才需求的状况来说,应加强民族职业教育,根据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应将高等职业放在重点位置,让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深造,学习专业职业技能。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在提高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既要注重传授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管理知识,又要注重传授使用的传统生产技术,在教授实用技术的同时,也要培养学生自主创业的能力和意识。除了发展全日制的高等职业教育,还应开办短期的职业培训班,针对民族地区生产需要开设专业生产技辅导班,向民族地区的生产者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解决他们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除了职业教育还应大力发展成人教育事业,在教育体系中,我们除了要重视对儿童青少年的教育,对于成年人的在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成年人现有的文化知识已经很难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所以就需要为他们提供文化充电的机会,这就需要发展成人教育,同时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民族事务处理的主要力量,其知识结构也需要不断的完善,让其能在学习的过程中,对民族问题有更深入和专业的认识,能以发展的眼光来探究问题的根本,找到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法。

5、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辅助民族教育发展

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在内地学校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使用,老师不再单纯的应一根粉笔和一本教案向同学们传授知识,现代化的课堂中学生们通过精美的课件,可以从视听多个角度,以更生动的方式学习知识。大家还可以上网查询所需的信息,现代化的远程教育也是现代教育的有效途径。互联网和远程教育的开发使用,能够很好的弥补民族地区教师数量的不足,学生通过电视电脑就可以上课,通过电脑还可以让学生、老师加强和外界的联系。通过这些方式,也可以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交流不畅的问题,民族地区的老师可以很方便的学习、下载其他地区先进教学经验和教学课件。通过网络使得资源数字化,通过上网学生就可以进入到数字图书馆查阅图书内容,这种方式打破了资源的地域性,实现了信息的极大化共享。现代化教学设备从根本上改进了我国民族教育的模式,使得民族教育也赶上了世界教育发展的潮流,将民族教育带到了一个网络化、数字化、多媒体化和智能化的教育环境中,将更好、更快的促进民族教育的发展。

四、发展民族教育的意义

民族在发展的过程中,人作为各个民族的基本组成个体,对促进民族自身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对人的开发则归结到教育上。在我国,民族教育是国家在一定时期通过传授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少数民族个体身心发展,从而服务于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的活动。

民族教育是一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的标志和反应,同时又是民族经济文化将来发展的可能性的预示,也是实际发展的前提。在当今社会经济大发展的境况下,科技发展、经济振兴以及国家进步都离不开大量合格劳动力的培养和优秀人力资源的支撑,特别是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居民中存在着大量可以接受教育进而扫除文盲的适龄人口,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部分民族地区之间的差异性相当大,特别是有些民族地区教育水平极端落后,由此可见,发展民族教育可以有效减少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的不平衡性。

民族教育的发展可以非常有效快速提高一个民族的素质。民族素质主要包括教育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以及身体素质。教育科学文化素质能有力地促进科技水平的提高,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教育的发展可以为社会提供各类优秀的人力资本,而且作为“活资本”的人力资本将有着更大的增值潜力和空间,从而富有高效创新性和积极创造性,可以对经济资源进行有效配置、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等市场应变能力,对GDP的增长具有更高的贡献率。因此,发展民族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和促进民族发展的根本大计之一。

由此可见,一个民族的教育在这一民族发展中占用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族教育的持续协调发展,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和社会进步,所以发展民族教育,对于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民族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吴宗金,张晓辉:《中国民族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23页.

[2]张布和:《建设和谐文化视角的少数民族教育质量评价研究》,博士论文,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

[3]金炳镐:《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概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98页.

作者简介

李萍(1973年)山东菏泽人 青海民族大学2011级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