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警务实战教学新篇章


  摘 要:在警察防卫与控制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是发挥学生主体性地位的需要;是培养学生执法过程中法律及人权意识的需要;是贯彻"教、学、练、战"一体化的需要。案例的选用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课前教师要对案例的相关法律知识及案例的主要环节及执法手段合理程度等要点进行梳理,为案例讲授做好准备。案例的导入对课的教学思想与内容要有引导作用。在模拟案件案情实战教学训练中安排适度的遇抗训练能切实锻炼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实战运用能力。
  关键词:警务实战 案例教学法 警察防卫与控制
  1. 概念界定
  1.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学习材料,以案例为基础,案例会对教师和学生提出一些问题,教师通过组织学生分析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对策,目的是使学生加深对案例涉及到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提高案例相关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运用能力,是一种促进师生交流互动,有利于学生在教学中主体性发挥,注重培养学生能力等优点的教学方法。
  1.2 警察防卫与控制
  警察防卫与控制是一种重要的警务实战技能,是警察顺利完成执法任务必须具备的职业能力,为了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对突发性、对抗性、违法性的案事件进行特别警务的临战处置,通过运用言语、徒手、警械、武器等执法手段来制止犯罪行为人,缉捕犯罪嫌疑人从而为执法服务、克敌制胜、维护法律尊严的一项专业技术。提高警察的防卫与控制技能,对于降低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伤亡率,增进执法能力水平具有重要价值。
  2. 案例教学法在警察防卫与控制教学中运用的必要性
  2.1 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主体性地位的需要
  在课的导入部分,可以通过对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案例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来引出来课的主要内容,例如:对一个由于民警防卫控制技法使用不当而造成了无法成功完成执法任务的案例进行分析,在这一过程中让学生分析民警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假如是由于民警防卫与控制技法使用不当,造成的失败,质问学生应该用什么技法比较合理恰当呢?从而引出针对此案情恰当合理地防卫与控制技法,也就是当次课的主要内容,按照同样的方法也可对相关案例执法程序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引出更规范的执法操作程序进行教学,反之亦然,也可对成功的执法案例进行分析,导入值得效仿、学习的课堂内容,等等。
  对案例分析,分析的形式可采用小组讨论,各小组讨论完毕后,可进行小组间的讨论,教师在此过程中负责组织,保证讨论秩序与气氛的顺畅与热烈,恰如时机地做出反馈。在这样的课堂形式中,每个学生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地投入到教学中来,有利于学生创新性思维的培养,为师生间互动提供了良好的课堂氛围,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2.2 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与人权意识,提高执法手段适度、合理性的需要
  由于公安事业的特殊性,对在未来立志投身于公安事业的每一名预备警官都提出了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与人权意识,但目前重视技术动作教学的教学方法对于学生这方面的培养是远远不够的,而案例教学法可以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例如:在课的基本部分(新授课的教学阶段),学生对在导入部分案例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案件中所涉及到的人员,分成个个学习小组,并安排角色身份,反复使案例真实的还原重现,这种教学形式在不影响教学内容教学的同时,在教师的带领下,要求学生灵活地按照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这对于学生法律意识及人权意识的培养的效果是很明显的,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学生未来步入岗位出现执法过当而出现的暴力执法类似的常见错误。
  2.3 是贯彻“教、学、练、战”一体化理念的需要
  教,即:教学育人解惑也,它是教师通过教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是教学内容与教学思想影响并对对受教育者产生功效的主要方式手段与途径。学,学生的学,是对教师所授内容反应,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内化的过程,学生在教学中主观能动性发挥程度决定学生的学在教学中的主体性是否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练,包括课堂练习(课堂练习包括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练习及课堂中的自我练习)与课外练习,它是更深一步的学习,更深一层次的内化过程,是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关键环节。战,即:实战,通过实战检验教学效果,以提高学生学生对技能实际运用能力为目的。“教、学、练、战”一体化理念具体来说就是要求课堂与“战场”紧密联系,教、学、练、战一体化就是各要素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达到提高教学水平与效果及学生的实战能力,为公安一线更好的服务。
  由于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有很高的要求,针对不同教学内容、目的,要甄选出合适的教学案例,要求教师具有对案例分析、讲述能力,为达到案例真实再现,对学生角色定位、发挥的导演能力;由于案例教学法具有深刻的启发性,高度的参与性,较强的互动性等,教学气氛会比较热烈,趣味性会较强,此外学生为了锻炼出能够胜任对一类案件的处理、驾驭能力,学习动机也会很强,会将“学”的功能发挥到最佳,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性;案例教学中学生的练习,是对学生警察职业能力专门培养的一种教学方式方法,学生练习的动力足,练习的效果好;案例教学法对学生实战能力的培养方面,更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公安一线需要什么样的职业实战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就能切实锻炼培养学生这方面的职业实战能力。案例教学法能将“教、学、练、战”各个因素的用作发挥至最大化,在教学中从导入部分教师对案例的讲解,学生的初步内化,到针对课堂模拟案例逐步的操作、学、练,到最后通过学生参与对案例完整重现,检验学生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实战应对能力。案例教学法就是能够将课堂与“战场”紧密的衔接在一起,对于“教、学、练、战”一体化理念的贯彻与落实具有极高的价值。
  3.在警察防卫与控制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阶段问题
  3.1 案例的选用
  首先,选择与教学大纲与教学目的相适应的案例至关重要,如果选用的案例与教学内容不符,一切的教学组织与安排都是无用的,教学成果就无从谈起。其次,所选用的案例必须具有真实性,也就是以往真实发生过案件、案情,因为警察类院校的学生有一定相关知识的储备,一旦发现案例是虚拟构造的,学习的态度就会有所影响,对于学习带来的切实价值会有所质疑。再次,被选用的案例最好是有案件发生的视频资料,仅仅对文本案例的语言陈述,在学生对于案例的分析理解把握其关键点上的效果方面与言语直观、模像直观(视频演示)是无法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