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知识》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 《法律基础知识》作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如按传统的讲授方法往往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而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以本为本、从概念到概念的注入式教学方式,成为一种促进学生成为教学主体,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探索性学习的开放式教学方式。本文从我校《法律基础知识》课教学现状入手,拟通过对案例教学法的探索,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 法律基础知识;案例教学法
  
  《法律基础知识》是一门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开设的必修德育课程,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广大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然而,《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几乎覆盖了法学专业的所有主干课程,课时少,实践性又强,如何教好这门课程难度很大。笔者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认识到,案例教学法不失为理想方法之一。
  
  一、案例教学法的涵义及其特征
  
  案例教学法渊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20世纪末介绍到我国。《法律基础知识》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采取结合典型的司法判例,通过引导学生自主分析、研究和学习,从而达到对法理和法律规范认识和了解的教学方法。它有以下鲜明的特征:
  第一,它是一种形象、真实、生动的教学方式。传统的教学方式,重点放在讲含义、特征、性质、意义、法律条文等内容上,这种教学方式可以系统地把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但较少鼓励学生对这些法律知识提出挑战和怀疑,使学生成了一个被动接受知识和记忆知识的机器。而案例教学法以案说法,使抽象的法理变得形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深奥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
  第二,它是一种主动、开放、创新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过程中由教师唱独角戏,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状况,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活生生的案例,现实的问题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因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都调动起来。
  第三,它是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教学方式。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中,教师占有绝对的中心地位,教学完全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领导和服从关系。而实施案例教学法,教师可以就案例阐明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例发表自己的意见。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学生成了课堂中真正的主角。
  第四,它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式。长期以来,我们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存在一种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问题,教材上讲的理论知识和现实问题不搭架,理论学习后,学生还是不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案例教学法的实施
  
  案例教学法有五个基本操作环节,即:精选案例——呈现案例——理论学习——用理释例——总结升华。
  
  第一个环节:精选案例(课前)
  1、选例原则
  按照“五性”原则,即育人导向上的“教育性”、时空角度的“新颖性”、学习上的“趣味性”、教学目标的“针对性”以及深度和广度的“综合性”,精当选用案例。
  2、选例途径:电视、报纸、杂志、教参、身边。
  3、案例筛选:根据教学内容合理取舍,精选案例。
  
  第二个环节:呈现案例(5分钟)
  1、学生默读案例。在这一环节中,对于学生来说,应根据教师的安排认真阅读案例,对相应的思考题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意见。
  2、教师解读案例。在这一环节中,教师要对如何导入,怎样展开,怎样突出重点,做出简要的分析,以引导学生更加准确的把握案例。
  3、教师提出问题
  依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认知能力,把具体的案例问题化。教师在提出问题时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思想。如果学生分析判断有错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而应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引导讨论继续深入下去,最终使学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获得正确的结论。
  
  第三个环节:理论学习(15分钟)
  学生带着初探没有解决的案例问题,对书本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学习,寻找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
  (1)教师把书本知识设置成具体的问题,让学生自学互学,并展开讨论。学生要珍惜这一锻炼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的机会。除了自己积极发言以外,还要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从中汲取并综合出更完善的思想,这是案例教学的重要优点。
  (2)教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疑难点及重点理论知识进行精讲。在这一环节中,教师要选准切入点,突出重点,化解难点,进行详细的讲解,既要统筹规划、成竹在胸,又要因势利导、精妙点化。
  
  第四个环节:用理释例(15分钟)
  教师引导学生运用刚学的理论知识或原理采用组内讨论、小组间交流和全班集体讨论的方式对初探没有解决的案例问题再次展开分析讨论。学生的争论、质疑、提出的新问题、新观点,不断刺激着学生的求知欲,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也激发教师的科研灵感,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第五个环节:总结升华(10分钟)
  一般说来,经过上述四个环节后,,教师大都会用5分钟到10分钟时间,为课堂讨论作一个简短的总结。教师要总结评价学生讨论分析中的闪光点,对案例所揭示的问题进行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分析。当然,在总结时,要肯定一些好的分析思路及一些独到的见解,指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三、案例教学法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1、选择好案例。《法律基础知识》课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的时候应把握两点,一是案例的思想教育性。二是案例的可操作性。
  2、设计好问题。思维自疑问和惊奇开始,在教学中,学生的思维一开始处于等待和被激发的状态,好的问题能一石激起千层浪。教师在设计问题时要考虑到学生的知识、阅历,使学生可以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进行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思考,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3、组织好教学。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双向性互动教学法,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的主体,学生是一线的演员,教师是幕后的导演,因此上课之前教师自己先要熟悉案情内容,对案例可能出现的结果自己心中有数,制定好方案或流程图。
  总之,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方法,是进行素质教育的新模式。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是《法律基础知识》课堂教学中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教学过程中结合社会的现实问题,灵活运用教学案例,可以使学生在案例讨论中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启迪人生,指导实践,达到了让学生既学会了知识又学会了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公民的教学目标,使教学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