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公民意识视野下的研究生法律教育初探


  摘 要:研究生法律教育的本质是指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的研究生进行的以了解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为主要内容,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法律教育过程。新时代公民意识视野下研究生法律教育存在课程设置单一,缺乏案例化教学;研究生法律教育部分缺位,公民意识培养面临困境;法律教育师资失衡,教育理念短视化等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构建“法律+”范式,开展多元化法律教育,完善案例化教学体系,普及研究生法律教育。
  关键词:新时代;公民意识;研究生法律教育
  公民意识的养成是指公民认识自己在社会中的主体身份和法律地位,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教育活动。而研究生是公民中最具创新精神的青年群体,对研究生进行公民意识的培养,能够引导他们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对他们的工作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理念等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研究生法律教育的目标是提高研究生的法律素养,其实质是公民意识的养成。因此,公民意识的养成也是研究生法律教育的根本目标,是研究生法律教育的重要课题。
  一、新时代公民意识视野下研究生法律教育的内涵
  (一)新时代视野下公民意识观
  公民意识一般被认为是公民在民主社会中所形成的对于自身主体性、权利和义务、社会身份、政治地位等的理性自觉,是公民对于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公民意识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笔者认为,公民意识是公民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主观认知和价值了解,是个人意识和社会意识的结合,既包括公民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和维护,也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维护。研究生法律教育的本质是指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的研究生进行的以了解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为主要内容,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法律教育过程。
  (二)研究生公民意识培养与法律教育之间的关系
  研究生法律教育是高校研究生学习法律知识、养成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公民意识培养的核心路径。在法理基础上,公民意识中的法律要素在研究生法律教育中得到了重要体现。公民意识属于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是公民对自身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的现实感受和应有认识。公民意识的形成过程本来就应该是心灵的陶冶,公民意识教育寓于具体学科,融入课堂教学,通过实践和环境熏陶,使他们内化为公民的道德品质。研究生法律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等途径培育研究生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义务与责任意识、程序意识等法律要素,不断增强研究生的公民意识。
  研究生公民意识培养的基础是法律教育,两者之间呈正相关。研究生法律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养公民意识,即培养其与当代民主政治和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公民意识,并使之成为合格公民的实践过程。在政治基础上,公民意识和法律教育的实质为权利,其两者的发展是与公权力的博弈。站在法律的角度,权利和权力自始至终就没有停止过博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贯穿法治社会始终的博弈就是一种社会成员争取和实现自身权利的法律教育过程和公民意识的养成过程。
  二、新时代公民意识视野下研究生法律教育问题及成因
  研究生群体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研究生群体的公民意识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走向有直接的影响。费孝通先生说:“社会学的资料在哪里呢,是在人的生活本身。每个人都在社会里边生活,没有一刻能离开它。”笔者從对研究生公民意识的现状调查入手,采用深度访谈的定性研究与问卷调查的定量研究相结合的实证调查,就株洲大学城做过一次“新时代公民意识视野下的研究生法律教育问题”随机问卷调查,发出问卷300份,收回问卷268份。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得知当前研究生法律教育教学从对公民意识养成的认识到教学内容、方法、环节、管理都存在诸多问题,公民意识养成在法律教学中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一)课程设置单一,缺乏案例化教学
  “对法律的认知来源”问题,对被调查者进行测评。结果显示,对于“来源于本科阶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认为全部的占“94.1%”,认为主要的占“3.7%”,认为部分的占“2.2%”。可见,非法学专业研究生对法律的认知来源较为单一,研究生法律教育教学几乎成为了非法学专业研究生获取法律认知的唯一来源。新课改后,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为一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全书包括绪论在内共九章,涉及法律基础知识的是第七章、第八章,其他的章节涉及具体单行法。教育部门规定该课程为3到4个学分,依据1学分对应16到18学时,该课程是48到54个课时,这样均分到第七、八章的课时每章最多3课时。用较少的课时普及法律基础教育,任务是繁重的,研究生养成法律思维的成效是微乎其微的。再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法律知识以法律概念为主,缺乏具体案例生动阐述,研究生难以真正运用法律基础知识认知事物,解决实际生活中产生的法律问题。
  (二)研究生法律教育部分缺位,公民意识养成面临困境
  通过了解被调查者“对法律教育的看法”,认为“研究生阶段设立法律课程”,93.3%研究生认为“无”,6.7%研究生认为“不清楚”。由此得知,研究生普遍认为研究生阶段法律教育部分缺位,相关法律课程培养方案欠缺规范。研究生阶段获取法律教育呈现碎片化发展趋势,大都通过讲座、新闻报道、影视剧片等方式碎片化获取。在高校中,研究生教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论》《研究生英语阅读与写作》《研究生英语视听说》等政治教育和英语教育为主。法律教育在研究生教学阶段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大大削弱了公民意识的养成。
  (三)法律教育师资失衡,教育理念短视化
  对“研究生法律教育师资力量”对比分析得出:92.5%研究生认为“研究生法律教育师资薄弱”,其原因为“研究生法律教育由非法学专业老师指导”;而7.5%研究生认为“研究生法律教育师资均衡”,其原因为“部分与法律有关的专业课程由法学专业老师指导”;92.8%研究生认为“法律教育课程设计是为了应付考试”。不难发现,其中7.2%同学与财经、会计、金融等专业相关,部分涉及法律与自身专业交叉学科。同时,反映出各高校法律教育师资不均衡,大部分研究生无法接受专业化的法律教育,对法律的认识处于懵懂状态,容易产生抗拒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