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网络外部性环境下中国电信业反垄断的不必要性

作者简介:夏勇(1990—),男,汉族,安徽安庆人,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研究方向: 产业组织与产业政策;

翟戈辉(1991—),女,汉族,河南济源人,国际贸易学硕士研究生,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摘要:本文对中国电信业是引入竞争机制不够快的速度问题,还是垄断与反垄断的问题进行探讨,重点分析了中国电信业在网络外部性环境下的规模经济问题,通过设计理论模型,分析得出了在网络外部性条件下的中国电信行业最优的市场比例是70%的结论,进而引申出了政府行政干预对中国电信市场存在着挤出效应,以及正确发挥中国电信业作为自然垄断行业的红利效应的结论。

关键词:网络外部性;中国电信;红利效应一、概念

网络外部性的概念最早是由Rohlfs(1974)提出的,他第一次明确指出当一种消费品对消费者的效用随着其他消费者使用数量的增加而增加时,就意味着该种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杨小凯通过超边际分析,认为边际成本递减,同时边际收益递增的行业,则存在正的网络外部性,比如电信行业、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行业均存在正的网络外部效应。本文把网络外部性定义为,随着消费者数量增加,这种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就会随之增加,网络中某个消费者的价值与其他消费者的使用人数成正比。下面本文通过对中国电信行业的网络外部性的数理分析,来研究垄断问题。

我们认为当前情况下,中国电信业的现状是竞争与垄断并存。但是学界对于是否要对电信行业进行反垄断的看法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本文从网络外部性的角度分析,认为对电信行业无需进行人为反垄断。

二、理论分析

文章构建一个关于网络外部性的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如式(2.1)所示:

ui=n1-t-φ(2.1)

这里ui表示第i个消费者的效用;n表示电信行业网络里的消费者的总人数,这里为了计算需要进行了取对数处理,有0≤n≤1;i表示消费者进入电信网络中的先后次序,同样这里进行了取对数处理,有0≤i≤1,其中i越接近于0,则表示消费者越是早地进入到了电信网络中。下面本文将已经成为电信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和未成为电信消费者的效用函数记为式(2.2),

ui= n1-i-φ

0(2.2)

理论上我们假设对于最后一位消费者i来说,是否加入到电信网络当中是无差异的,因此我们得到:0= n(1-i)-φ。由于i表示的是消费者进入到电信网络当中中的先后次序,因此网络中消费者的数量为n=i,于是我们得到式(2.3)

0=i(1-i)-φ(2.3)

将式(2.3)移项化简得式(2.4)

φ=i(1-i)(2.4)

现在问题变成了在消费者的约束条件下求解电信公司的理论最大化问题,即

max π(i)=φ(i)i-c(c为正的常数,表示为该电信公司的总成本)

s.t.φ(i)=i(1-i)

对上式求解得式(2.5)

max π(i)=(1-i)i2-c(2.5)

现在对式(2.5)分别求利润对消费者人数的一阶导数和二阶导数,得到式(2.6)和式(2.7):

dπ∕di=2i-3i2=0(2.6)

d2π∕di2=2-6i≤0(2.7)

从上式当中可以明显看出,当i=0时,即电信公司没有一个消费者时,其利润为零;

当i=1时,即电信公司实现了100%的电话普及率后,其利润仍然为零;

由式(2.7)可知,当i=2/3时,π达到最大,此时最大的利润为(4/27-c)。

具体情况如下图:

当i∈(0,2/3)时,电信公司一方面收益处于递增阶段,另一方面电信公司属于自然垄断行业,该行业中的平均成本在相当大的产量时满足边际成本递减规律,因此这一阶段提高市场份额有利于电信公司利润增加。我们把这一阶段称之为红利效应阶段。当i∈(2/3,1)时,电信公司虽然仍旧享有边际成本递减的好处,但是增加市场份额却使得收益递减,且递减程度大于成本下降程度,因此总的利润处于下降阶段。我们把该阶段称之为挤出效应阶段。

一个理性的厂商在做决策时一定会遵循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理性的电信公司会选择在红利效应阶段而不是挤出效应阶段对合理获得市场份额做出决策,并尽可能地在i达到2/3时,即在获得市场份额的70%左右的最优比例时,达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结论

以上分析可知,电信行业属于传统的网络外部性行业,在利益最大化规律的作用下,电信行业会形成内部有效的均衡,所以不存在绝对垄断的情况。因此,本文认为人为的反垄断是不必要的。

(二)政策建议

(1)对于政府来说,应该适当的限权、减权、放权、让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杜绝寻租等腐败行为,为电信行业的发展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

(2)对于电信业来说,电信公司应该努力朝着占领70%的电信市场这个目标迈进,充分发挥网络外部性的优势,提供优质产品服务,不断进行产品更新和创新能力培养。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把自身利益最大化与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紧密的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实现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Boyland,O,G.Nicoletti.Regulation,Market Structure and Performance in Telecommunications[J].EconomicsDepartment ,2000(2).

[2]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版.

[3]钱春海,肖英奎.网络外部性、市场“锁定”与标准选择——联通CDMA与移动GPRS市场竞争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3(03).

[4]吕昌春,康飞.我国电信行业市场竞争、区域差异与生产效率[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0(02).

[5]于良春,张伟.中国行业性行政垄断的强度与效率损失研究[J].经济研究,2010(03).

[6]郑世林,张昕竹.经济体制改革与中国电信行业增长,1994—2007[J].经济研究,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