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效应:基于广东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方应波,谢 源,易文芳

(1.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家政与艺术学院,广东清远 511510;
2.湖北科技学院财务处,湖北咸宁 437100;
3.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智能建造工程系,广东清远 511510)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后来者优势,实现经济的高速发展并创造了世界任何一个经济体都望尘莫及的增长奇迹,然超高速发展带来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和结构失调等问题严重影响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而影响提升人民福祉的现代化进程。科学调控宏观经济并转变增长方式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不仅能有效促进本地区绿色发展,亦通过推动资源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产生空间溢出效应[1]。然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主要依赖政府产业政策引导,企业被动接受政府压力故缺失产业结构调整的内在激励[2];
地方政府在压力型财政激励的驱使下抑制了产业结构升级的质量和合理化,而严格的环境规制能矫正压力型财政激励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不利影响[3]。一方面,适度的环境规制通过对污染密集型企业的抑制效应和对创新型企业的补偿促进要素资源从优配置,有效缓解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冲击;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战略互动趋向采用模仿策略,主要表现为竞次现象[4]。那么,应如何适配产业结构和环境规制才能发挥政策合力,更有效地促进绿色发展?植入空间异质性后,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政策协同的绿色发展效应将会如何?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探究,也是本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国内外学者围绕绿色经济、产业结构、环境规制及其相互关系做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丰硕的成果,学者对以上三者的研究涉及范围极广,其中与本研究最为相关的3 个方面分别为绿色发展指标构建、产业结构调整及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

关于绿色发展指标构建,国际上代表性的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构建的绿色增长监测指标体系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的绿色经济测度指标体系。前者认为,绿色增长绩效评价框架应重点关注生产消费的环保成效,强调从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保护资源环境[5];
后者提出,绿色经济的核心是在提高环境质量和社会包容性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指标构建更强调社会进步和人类福祉[5]。国内绿色发展指标建构包括指标体系法和投入产出法。指标体系法主要依据绿色发展的理论与内涵、绿色发展的概念与要义、生态学理论、“两山”理论、“驱动力-压力-状态-影响-响应”(DPSIR)分析框架及其变型构建评价系统;
投入产出法主要依据新古典增长理论,将资本、劳动、能源等作为投入变量,将GDP 或工业增加值等作为期望产出,将工业“三废”等作为非期望产出,进而测算绿色发展效率[6]。本研究认为,立足社会经济发展本质,绿色发展评价既应兼顾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以处理好人与自然和谐,又要统筹民生福祉与社会公平正义以增进社会和谐。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与绿色发展效应主要有3 个视角。第一是“结构红利”说,如史丹等[7]研究指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存在“结构性红利”,有助于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但也会加剧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分化;
刘志彪等[8]研究表明,产业结构的转换程度与全要素生产率呈倒“U”型关系,当结构转换位于拐点值左侧,结构转换加速产业结构软化并推动经济集约化增长,拐点的右侧结构转换过快引发产业空心化,抑制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第二是产业比例结构的视角,如杨勇等[9]的研究得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能显著提升中、小城市经济发展质量,对生态效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对较大规模城市而言,第三产业比重增加对生态效率的提升不明显,甚至呈负向作用。第三是政府行为的视角,如于潇等[10]的研究指出,政府主导的产业绿色发展在短期内会使用强制手段干预重污染高碳排放企业,但产业转型速度跟不上经济绿色化的速度,扭曲产业绿色发展与产业升级转型之间的关系。

关于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关系主要围绕以下3个维度拓展:第一,环境规制是否具有减排效应。如沈坤荣等[11]研究表明,以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自动监测站环境监测制度表征的中央垂直型环境规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污染回流效应;
原伟鹏等[12]基于中国式分权制度治理视角,认为中央垂直型环境规制与地方政府平行型环境规制均实现了经济高质量与碳减排双赢,但实现路径不同。第二,环境规制是否能提升绿色生产效率。如蔡乌赶等[13]考察了3 种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效率的影响,得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未能直接提升绿色生产效率,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绿色生产效率的影响呈倒“U”型关系,自愿协议型环境规制对绿色生产效率的影响呈“U”型关系;
黄磊等[14]认为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发展效率影响整体呈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特征,作用效应具有显著的地区差异性。第三,环境规制是否会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关于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既有新古典经济学传统派主张的遵规成本效应,又有以波特为代表的修正学派主张的补偿效应[15]。

可见,产业结构调整与环境规制均被视为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两者相互协调的绿色发展效应尚有研究空间,且介入政府行为后,产业结构调整、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相关研究所得出结论甚至大相径庭;
既有相关研究多关注宏观和中观层面,但立足省域的研究对于诊断绿色发展状态、强化靶向施策更具针对性。故此,本研究在构建发展过程与归旨相统一的绿色发展框架及衡量体系的基础上,从政策协同视角并植入空间异质性识别产业结构调整、环境规制及其交互的绿色发展效应,并进一步检验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政策协同影响绿色发展的传导机制,试图打开产业结构调整、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效应之间的机制“黑箱”。

2.1 数据说明

2005 年10 月,党中央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
随其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出台。以广东省为例,诊断广东省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和谐绿色广东建设的效果,故选取2006—2019 年广东省21 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并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的区域发展功能定位,按照珠三角地区、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分组考察绿色发展动力机制的异质性。其中,社会经济及环境数据源自历年统计年鉴,包括《广东统计年鉴》《广东科技统计年鉴》《广东财政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部分年份和地区缺失数据通过各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
CO2排放数据采用表观排放量核算法和部门法得出,由于数据发布延期,数据整体向前平移2 年。在实证过程中,为避免地区重复,沿海经济组带仅包括东西两翼地区。

2.2 变量选取

2.2.1 被解释变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16]。全面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生产是指依托技术投入,在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提供高质量的绿色产品或服务[17];
绿色生活是指社会个人通过价值选择所构建的兼顾消费目标达成和较少环境破坏的绿色消费方式[17]。促进绿色发展、实现发展方式生态化转型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绿色向度的具体外化[18],所以绿色发展理应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大限度地体现出发展应有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基于既有文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绿色发展要义的阐述,笔者认为,所谓绿色发展,一是要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负荷的脱钩,即通过转变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抵消经济增长带来的环境与社会损失,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问题;
二是要让绿色产生可持续生产力,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发展的果实惠及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诉求,解决好社会和谐问题。因此,作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绿色发展之内涵,包括但不仅于人与自然和谐,还在于生态存量明显提升前提下的生活环境与质量提升,在于人民群众对民生福祉、社会公平正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亦即发展的结果要增进社会和谐。基于此,提出基于发展过程与归旨相统一的绿色发展框架,如图1 所示。

图1 基于发展过程与归旨相统一的区域绿色发展框架

基于对绿色发展内涵的厘定和绿色发展分析框架及衡量标准为逻辑起点,遵从绿色发展过程评价和发展结果评价有机统一的原则,参考已有相关研究,结合数据可获取性,构建由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社会公平3 个一级指标和绿色投入、绿色产出、节能减排、绿色消费、绿色环境、经济公平、发展公平7 个二级指标、19 个具体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

表1 区域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在获取以上指标数据的基础上,需要对相关指标赋予权重。依据判断指标之间相对重要程度的主观赋权法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在对指标权重赋值时有失于偏颇,不能很好地反映指标综合指数,故采用客观赋权法中的熵值法对指标进行赋权,然后综合测算各组的区域历年绿色发展综合指数(GDI),即被解释变量。

2.2.2 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为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ISA),参考付凌晖[19]的研究中采用的空间向量夹角法测算。这一方法避免了传统产业结构简单粗糙的度量标准,已逐渐成为国内学界衡量产业结构的主要测算工具。

2.2.3 调节变量

调节变量为环境规制(ER),借鉴任晓松等[20]研究中采用的方法,通过单位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单位产值工业SO2排放量以及单位产值工业烟尘排放量计算污染物排放强度。为使实证结果简单易读,环境规制强度采用污染物排放强度的相反数来测度,因此,ER 数值越大,则意味着环境规制越强。

2.2.4 控制变量

为了排除其他因素对回归分析的影响,引入以下控制变量:(1)地方政府竞争(LGC)。参考何爱平等[21]的研究思路,认为广东省各区域会将所属经济地带和全省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级市作为追赶超越的目标,因而选择经济带和全省两个维度共同决定各地区的经济赶超水平。(2)绿色创新水平(GI)和人口素质水平(PQ)。参考顾剑华等[1]研究使用的方法,分别用R&D 经费支出占GDP 的比重和各地区在校大学生数占总人口数的比重表征。(3)经济开放度(EO)。参考于潇等[10]的方法,采用每百万元GDP 中实际吸收外商投资的比重来衡量经济开放程度。(4)信息技术(Ln IT)。参考孙畅等[22]的研究方法,采用对数处理后的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作为衡量指标,反映信息化水平。(5)市场结构(MS)。市场结构的变化反映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博弈,采用公有制企业数量占比表征。

2.3 模型设定

根据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需要,基于2006—2019 年广东省各地级市的面板数据,依次构建模型并在StataMP 16 软件工具中进行回归。

2.3.1 基准模型

为直接考察产业结构独立的绿色发展效应,构建模型1 和模型2,分别如式(1)(2)所示。模型1 为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对绿色发展水平的基准回归模型;
模型2 是分别对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滞后1 期处理后的稳健性检验模型,以进一步检验结论的可靠性。

式(1)(2)中:i代表地区;
t代表时间;
c为截距项;
φ、β是回归参数,εit为随机干扰项。

2.3.2 调节效应模型

如上分析,面临压力型财政,政府主导的产业结构升级抑制了产业结构的质量提高和合理化,扭曲绿色发展与产业升级转型之间的关系,而环境规制能矫正其不利影响。为捕捉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绿色发展效应的矫正效果,引入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的交互项,构建模型3 和模型4,分别如式(3)(4)所示。模型3 表示的是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的影响,为中间模型;
模型4 把产业结构和环境规制纳入统一框架,引入这两个变量的交互项用于考察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和绿色发展的调节效应。

2.3.3 门槛回归模型

继而,由于产业结构和环境规制调整均属于当前政府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打上了政府行为特征的烙印,考虑到政策协同的区域差异性较大,为进一步厘清结构变迁、环境规制对区域绿色发展的异质性作用,探寻不同政策协同下区域绿色发展的核心驱动,构建门槛回归模型并设定门槛变量,以考察门槛依赖变量在不同门槛值水平下回归系数的变化。以下,仅给出以产业结构为门槛变量、环境规制为门槛依赖变量的单门槛回归模型5,如式(5)所示,其含义是在不同的产业结构水平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的影响不同。由此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检验环境规制绿色效应的异质性。

式(5)中:I(·)为指标函数;
τ是门槛值;
χi为个体效应。当ISAit≤τ时,I=1;
否则,I=0。

3.1 产业结构的绿色发展效应分析

基于模型1 和模型2,由表2 可知,产业结构高级化的估计系数为0.046 且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滞后1 期处理后的估计系数和显著性依然稳健,说明产业结构对绿色发展有显著的正向作用。然地区差异亦存:珠三角地区回归结果依然显著且促进效应明显,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区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回归系数均为正值,但沿海经济带滞后1 期的回归结果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北部生态区两种回归结果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
说明这些地方政府主导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对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其可能的原因是与不同地区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有关。此外,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区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但多不具有统计显著性;
可能是因为这些经济带产业之间的技术联系形式单一、均衡发展程度不足且产业结构尚处于波动状态,未进入较为稳定且持续的发展阶段。

表2 2006—2019 年广东省产业结构与绿色发展的关系效应分析结果

纵观控制变量组,珠三角地区政府竞争对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非常显著,滞后1 期的回归结果依然稳健,说明地方政府已超脱“GDP 至上”的区域竞争观,注重谋求自身内涵式发展,实现追求速度、质量与效益的统一;
然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区地方政府竞争却表现为抑制效应但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受“晋升锦标赛”治理思维影响,相对落后地区对可测度经济绩效的GDP 更情有独钟,忽略与经济绩效无染的社会福利效应。其中,从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看,绿色创新尽显“嫌贫爱富”之本性,表现为显著且稳健地促进了广东全域和珠三角地区的绿色发展,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区回归系数多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确实,珠三角地区有更加健全的创新体制和创新环境,拥有更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科技人才,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弹性更大。事实亦是如此:人口素质和信息技术对绿色发展的影响效应与绿色创新如出一辙,说明科技经费投入、高校人才和信息技术对绿色发展的优化是有选择性的。此外,经济开放度并没有表现出促进绿色发展的证据,根据逐底竞争的污染避难所假说和污染光环效应,外商直接投资对绿发展的影响尚无定论[12],然希冀通过提高对外开放程度来摄取国外先进技术、进而提升创新能力的路径并非有效,故回归结果多表现为不显著的抑制效应;
市场结构对区域绿色发展的影响并不明显,市场化只有达到一定水平后才有利于提升绿色发展效率[23],这也折射出当前广东省市场驱动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难以为绿色发展赋能助航。

3.2 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政策协同的绿色发展效应分析

为了清晰刻画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政策协同的绿色发展效应,首先,将环境规制作为调节变量,依次将环境规制、产业结构高级化和二者交互项引入模型3 进行检验。如表3 所示,从广东全域层面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的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的估计结果进一步证实结论可靠,说明环境规制每提高1 个百分点,绿色发展水平相应提高0.004 个百分点。考虑到各地区自然条件与经济发展基础均存在差异,可能导致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产生不同影响,进一步从调节变量的地区差异看,环境规制在珠三角地区反而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在沿海经济带则促进绿色发展,而在北部生态区不显著。究其原因,可能是各地区在产业结构、政策环境、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差异导致环境规制政策在不同区域实施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应也存在差异:珠三角地区在经济率先高速发展中较早地遭遇了环境问题,面对压力与挑战,2012年珠三角范围内实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制者通过增加环境督查频次和强度等命令性环境政策工具寻求快速改善环境质量,而命令性规制政策效力高但具有刚性,对经济发展稳定性和收入分配公平具有显著负面影响[24],故珠三角地区环境规制的绿色发展效应表现为抑制作用;
珠三角以外地区仍旧执行较为宽松的环境标准,环境规制强度尚未增加企业的合规成本,从环境规制强度综合指数均值对比可窥其一角,珠三角环境规制强度约为北部生态区的12.8 倍、沿海经济带的2.3 倍、广东全域的4.23 倍。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绩效的非线性影响在省域层面亦有其他证实,如王丽霞等[25]研究发现,当环境规制政策强度较大时,则对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绩效产生抑制作用。

其次,将产业结构高级化、环境规制和二者交互项同时纳入模型4,研究环境规制作为调节变量对产业结构和绿色发展的调节作用。如表3 所示,广东全域产业结构高级化和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通过1%或5%的显著性水平,同时二者的交互项在1%或5%的显著性水平上均为正;
说明环境规制不仅直接影响绿色发展,而且还可作为调节因素。具体而言,环境规制通过对产业结构的调节效应正向影响绿色发展,使得环境规制增强了产业结构高级化对绿色发展的正向影响。同时这种效应在不同地区也存在差异性,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区环境规制促进了产业结构对绿色发展的正向影响,但在珠三角地区却抑制了产业结构对绿色发展的正向影响。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区整体上处于价值链中低端水平,一方面,环境规制通过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改变高污染生产要素的价格和治理成本,迫使企业转变行为路径,从而有效倒逼产业结构向绿色化转型,最终实现释放绿色驱动力;
另一方面,产业结构调整是政府基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目的主动对各地产业结构进行有目标调整,梯度型经济发展表明传统投入要素正从发达地区逐渐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产业转移会改变资源流动方向,同时也意味着存在将低效生产要素产生的环境负外部性转移到欠发达地区的风险。随着政府环保责任意识增强,环境承载力水平较高的地区为防患于未然,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不仅在引进外资时会有所选择,亦会通过不断完善环境规制政策体系,引导“良心资本”流入,主动防范“污染天堂”的形成,以此激励技术创新,从而提升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绿色投入和绿色产出。

表3 2006—2019 年广东省产业结构和环境规制政策协同与绿色发展的关系分析结果

3.3 门槛效应分析

由以上实证分析结果可知,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政策协同的绿色发展效应确实存在,由于其均可以作为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手段,故基于模型5,依次构建以环境规制为门槛变量、产业结构高级化为门槛依赖变量的门槛模型和以产业结构高级化为门槛变量、环境规制为门槛依赖变量的门槛模型,运用Bootstrap 自助法抽样500 次迭代进行门槛效应检验,进一步探究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政策协同对绿色发展效应的传导机制。作为门槛变量的变量将不再出现在模型的解释变量中。

由表4 可知,以产业结构高级化为门槛变量的回归结果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不存在门槛值的原假设;
双门槛检验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为了提供更为直观和详细的检验信息,图2 给出了单门槛值的置信区间,水平的虚线为95%置信度,曲线是各个门槛值搜寻点的连线,曲线上的任何一点所对应的纵坐标表示将该点作为门槛值的似然比(LR),曲线与虚线的交点为在95%置信水平下的置信区间,置信区间越狭窄表明受不可观测因素的影响越小,门槛估计值就越准确。

表4 2006—2019 年广东省产业结构和环境规制政策协同与绿色发展的门槛效应检验结果

图2 2006—2019 年广东省产业结构与绿色发展的单门槛值置信区间

表5 为门槛回归估计结果,从回归系数和显著性水平可以看出,当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较小时(ISA<6.298),即产业结构处于低水平提升阶段,随着政府执行较为严格的环境标准,环境规制强度越高越有利于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
当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较大时(ISA ≥6.298),即产业结构处于高水平提升阶段,绿色发展水平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反而下降。即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水平的关系在单门槛(二区制)下的符号为(+,-),因此有理由认为该影响关系呈现(+,-)的双区间。图3 直观地描述门槛分区制下环境规制和绿色发展水平之间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产业结构处于高水平提升阶段的地区,当环境规制力度较大,易对原有的产业结构均衡状态形成强烈冲击,从而使其抑制了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
而产业结构处于低水平提升阶段的地区,适度的环境规制通过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产业绿色化转型;
另外,地方政府在承接产业转移时的理性选择进一步激发产业转移过程中的正外部性,从而达到发挥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政策的协同作用。门槛效应分析结果进一步解释了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和绿色发展效应的空间异质性调节作用,同时打开了环境规制、结构调整与绿色发展效应之间的机制“黑箱”。

表5 2006—2019 年广东省环境规制政策与绿色发展的门槛回归估计结果

图3 门槛分区下2006—2019 年广东省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关系

本研究利用广东省2006—2019 年的面板数据,在测算绿色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从政策协同的视角实证检验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的绿色发展效应、区域异质性和传导机制等问题,研究发现:提高产业结构高级化对绿色发展的影响存在异质性效应,广东全域和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高级化显著促进了绿色发展效应,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区地方政府主导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对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环境规制不仅直接影响绿色发展,还对产业结构高级化和绿色发展的关系存在差异化的调节效应,即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区环境规制促进了产业结构高级化对绿色发展的正向影响,但在珠三角地区却表现相反,说明不同区域推行环境规制政策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时要注重二者的统筹和协调;
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水平的关系存在以产业结构高级化为门槛变量的单一门槛,当产业结构处于低水平提升阶段,适度的环境标准有利于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而当产业结构处于高水平提升阶段,绿色发展水平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而下降。

研究结论对推动广东绿色发展的启示如下:第一,积极发挥产业结构升级对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支持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区与珠三角地区企业之间进行跨区域研发合作,尤其需要利用珠三角地区的技术、人才优势,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兴绿色产业,促进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第二,实施阶段性和差异性环境规制政策。各地区应根据各自产业结构与环境规制政策协同效应,在不同产业结构指数门槛区间内适配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体现出其阶段性和差异性。具体言之,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区应提高环境规制标准,珠三角地区则应适当放宽,即广东省实施的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绿色发展形势。第三,注重政策工具之间的协调性与互补性,建立推动政策协同的组织机制。以产业政策引领绿色发展,以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增强企业外部约束力,以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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